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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法院打官司真的有用吗?——记录我亲身维权的经历

 恬淡闲适 2021-10-10

生活中遇到了解决不了的纠纷,有时候可能需要司法机关介入解决问题。但许多朋友到了这一步后,或是觉得麻烦,或是觉得历时过长,或是抱有“诉讼维权真的有用吗”的疑问,在犹豫不决间让步,进而未能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其实,诉讼是一种有效的、权威的、最终的争议解决方式。以下是我自身近期的一个维权经历:

事件背景:

2020年5月,我与统帅装饰签订《设计合同》与《施工合同》,由统帅装饰负责我家房屋的装修。当时统帅装饰告知“客户向统帅装饰推荐亲友并成功签约,即可享受装修费用减免”。

2020年10月,恰逢我的一个亲戚也需装修,因我感觉统帅装饰的设计、施工还不错,遂向亲戚推荐了统帅装饰。此后亲戚与统帅装饰签约(且与我是同一个设计师)。

亲戚签约后,我询问统帅装饰是否会按约减免装修费,负责的秦设计师表示“已向公司报批,获得了领导同意”。然而至2021年年初,直至我的房屋装修完毕并且支付了全部施工费用后,统帅装饰承诺的装修费减免仍未履行,于是我开始与统帅装饰交涉。

交涉过程:

2021年3月,我向秦设计师询问装修费减免事宜,秦设计师表示她已离职,并承诺“帮我问问”,后无果,建议我联系设计部刘经理。

2021年4月,我联系刘经理协商此事。刘经理查询发现在公司系统中我亲戚未被登记为我的介绍客户(可能系公司内部沟通或操作失误所致)。刘经理先后表示财务部、工程部会与我联系解决此事,但相关部门均来回扯皮,前后耗时一个多月仍未有妥善解决方案。后刘经理让我亲戚联系他们专门负责此事的分总。

2021年5月,我亲戚联系了分总,分总称会就此事与我以及秦设计师联系,但我从未接到该分总的电话。5月下旬,我再次要求刘经理明确给一个说法,刘经理表示其已尽力,无法解决,让我找许总。

经历了三个多月的来回扯皮,我已十分失望和愤怒。特别是统帅装饰自诩行业龙头,在签约前舌灿莲花,口口声声“以客户为中心”,夸耀自己的服务多么到位,结果对于这么一件小事,却毫无解决事情的态度,甚至反复踢皮球、敷衍塞责,种种行为表明其所谓“以客户为中心”完全就是笑话,体现出公司内部沟通的低效。我想,既然公司没有解决问题的态度,那我就去找能解决问题的人。

法院起诉:

2021年6月,我整理好合同、统帅装饰的规定、我与相关人士的微信聊天记录等证据,向松江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统帅装饰支付其承诺减免的装修费以及拖欠期间的利息。法院随后受理了本案。

2021年7月,法院来电询问我是否愿意诉前调解,我表示同意,法院遂让我提供统帅装饰法务部门的联系方式,以便其通知对方。但我与统帅装饰联系后,他们未告知我法务部门电话。于是诉前调解未能进行,本案直接进入诉讼程序。

2021年8月5日,法院向原、被告发送传票,本案将于2021年9月23日开庭审理。

2021年8月27日,统帅装饰的孙总主动联系我,称公司愿意支付费用,希望我能撤诉(此时我不禁想问:你们早干嘛去了?)。经协商后,我同意与对方和解。9月3日,统帅装饰支付了相关费用。9月6日,我向法院申请撤诉。本案结束。

结语:

从我此番经历看,诉讼非但没有拖沓和麻烦,反而比较高效、便捷地解决了之前数月都未能解决的问题。在本案起诉前,我亲戚一度认为这笔费用已无法要回;然而当得知对方主动和解并支付费用后,他感叹道:“没想到法律真的有用。”

很多商家,在面对消费者时会利用其优势地位施压以获取更多利益,甚至不惜违约;但当他们面对司法机关时,其强势或傲慢往往不值一提,甚至为了口碑和利益选择主动与消费者协商解决问题。因此,对于生活中无法妥善解决的纠纷,无需步步退让以致于放弃自身合法权益或“息事宁人”,学会利用法律武器、通过诉讼维权绝对是一种有效的争议解决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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