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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实文学|张志江:龙泉纪事之六:难逃法网——公章被盗案的真相(上集)

 新用户9326cauu 2021-10-15

难逃法网


一一公章被盗案的真相

文/张志江

一、  案发深夜


四十七年前的一个冬夜,在安徽省嘉山县革命委员会大院里发生了一起盗窃案,被盗的物品虽不是很多,但却轰动震惊了全县,同时也引起地、省两级领导的高度重视,这是因为被盗物品里有一枚公章一一县革委会生产指挥组的大印。嘉山县革命委员会是新生的红色政权,成立于1968年8月,是全县的政治经济中心。在那个以阶级斗争为纲的特殊的年代,是什么人胆大妄为,作出如此“政治大案”?当时家住明光镇龙泉巷,我家后的邻居江沙(化名)自始至终参加了该案的侦破工作,他将在本文中为读者揭开该案的神秘面纱,还原其真相。

1972年12月28日的早晨,嘉山县革委会生产指挥组的工作人员,在上班开门时,忽然发现门上的铁挂锁的锁环已被撬开,但仍挂在搭扣上,他取下铁锁,开门入室,又发现办公桌抽屉上的挂锁也都被撬坏,抽屉被翻得乱七八糟,在清点被盗物品时,发现公章不见了,随即向领导作了汇报,同时向公安机关报了案。

当时的公安局已被军管,名称叫“中国人民解放军嘉山县公、检、法军事管制小组”,原公、检、法机构在“文革”初期被“砸烂”,原来的政法干警都在(柳巷)五七干校学习劳动,此刻,回来工作的第一批老干警并不多。两位经验丰富的技侦人员,迅速赶到案发现场勘查、拍照。

县革委会当时共设有四大组(各组又分设若干个小组),代替原县委、政府的工作机构,四大组之一的生产指挥组掌管计划经济工作,其管辖范围涵盖了原计划委员会、工交部、财办、农办等几大系统。另一个大组是人民保卫组(简称人保组),管辖原政法系统(公、检、法、司法、民政),下设的治安保卫组(简称治保组)行使原公安局的职能,组长是邱明同志。治保组同时也在公、检、法军管组领导下开展工作。

县革委会大院被盗的消息不径而走,市民们纷纷在议论这个案件。28日上午,正在某企业上班的江沙同志接到上级的电话,叫他下午到县公安局会议室去参加一个重要的会议。

二、分析案情


明光大马路(今人民路)东段“高门台”上的原公安局,院内有1栋2层小楼,1楼的会议室坐满了与会人员,除了从干校回来的10余名老公安干警,还有一些刚从军队退伍不久的浙江籍新干警,以及从县直机关企事业单位临时抽调借用的刘成章、李国文、江沙等七、八个同志。

县人保组长胡立群同志(原任县副检察长,首批解放的老干部)主持会议,人保组副组长卞泽远(原公安局副局长),公、检、法军管组副组长艾洪生(县人武部科长)等同志到会。会议先由技侦人员介绍了现场勘查情况,通报案情。大致情况是:大院内被撬坏门锁的共有生产指挥组等七间办公室,其室内共有二、三十张办公桌,七、八十个抽屉锁被别开,被盗物品除了公章外,还有嘉山县革命委员会信笺纸一本以及一些私人的零钱、粮票、布票、香烟、茶叶盒等物,由于被盗现场是办公场所,来往人员多,指纹和脚印都被破坏了,已无法提取。从作案的手法看,一律是锁环扭坏,像是有撬门别锁经验的老手所为,而且离开后又将原锁挂在门扣上,遮人耳目,必须靠近才能发现。

然后开始分析案情,归纳一下大致有以下几点:
一、犯罪动机。一种认为,既然被盗物品不多,主要是公章,罪犯偷公章是什么目的,是故意挑衅新生的红色政权,发泄自己的不满或仇恨,这显然是一起“政治”案件。由于当时受极左思潮影响,多是无限上纲的思维方式,持这种看法的人占大多数;   也有人认为,肯定是阶级敌人故意制造混乱,蓄意破坏大好的革命形势;   但经验丰富的老干警们同时也指出,不排除非政治目的,纯属盗窃案的可能。

二、案犯是哪里人?也就是要分析出是本地人作案还是外地人流窜作案。分析讨论结果,偏向认为是政治案件的人肯定认为是本地人作案;   那么,分析案情要全方位多点判断,要扩大视野,防止片面性或局限性,因此也有不少人认为绝对不能排除流窜作案的可能性,两者都重要,都不能丢; 还有第三种观点,少数人认为可能是本地人勾结外地人作案一一两边都沾上了。

三、几人作案?前面技侦人员讲了,光是撬锁就需要很长时间,因此两人以上作案的可能性较大,假如是用钥匙开锁,一把锁约需1~3秒,罪犯这种用工具加上力量强行破坏别开锁环的做法,如果是一个人作案,那就要有相当的体力加上熟练的技巧,才能在短时间内撬开近百把锁。分析的结果是:两人以上作案,亦不能排除一人作案。

三、摸排布控


案件分析会从下午开至晚上,基本统一了认识,决定成立“12.28”专案组,县人保组、军管组的领导挂帅,具体有治保组长邱明同志牵头。当即赶印了协查通报几百份。专案组成员新老干警搭配,每两人为一个小组,分别深入到本县各公社,居委会,机关企事业单位,层层传达布置,收集信息,摸排线索;   还有一部分同志分赴滁县、南京、扬州、蚌埠、淮南、合肥、徐州等地,请求当地公安机关配合协查、摸底、布控。

治保组还有二、三名留守人员,包括年轻的江沙。在秘书组及其他科室的协助下,专门收集汇总各小组传回的信息、资料,进行分析梳理。当年才20多岁的江沙是从某企业抽借来帮忙的,为什么选他留守?原因是:他从1968年8月县“群专指挥部”(原址在东方红电影院旁边)成立起,就一直在“群专”的指挥组工作,他经常配合公安机关办理各种案件,特别是盗窃案办了不少,对明光及周边的小偷、扒手、惯盗的情况比较了解。当时公安机关警力不足,像江沙这样的年轻人,有办案基础,熟悉办案程序,上岗就能干,是很难得的,故把他留在组长身边,协助梳理线索。江沙在“群专”办案三年多,1971年底“群专”撤销,他又帮助筹建了县外流遗送站(地址望横街,后来改为民兵指挥部),直到1972年2月才回到原单位工作。年初刚回单位,年底又与公安机关的老朋友并肩战斗了。

各小组每天都有大量的信息传来,江沙协助组长每天汇总、梳理线索,工作量很大,元旦也照常工作,案件不破不能休息。每天晚上都要开碰头会,一天要工作十几个小时。根据各小组摸底,一批有偷盗作案前科的惯犯陆续浮出了水面。军管组副组长艾洪生亲自带人到凤阳、定远等地抓捕嫌犯,从元月17日到19日三天共抓获有前科的嫌犯7名,拘留审查,突击审讯,力图找到突破口。元月19日,凤阳县公安干警老卢同志也来到明光,因为12月29日深夜,凤阳中学保管室的门锁也被撬了,作案手法与嘉山“12.28”案件相同。元月20日晚上,军管组召开碰头会,研究分析案情和作下一步工作安排,时针指向11:30,大伙正准备回家,突然值班室响起了急促的电话铃声,已经走到门厅的同志也止住了脚步 ,等待着电话另一端可能会传来的好消息!

四、罪犯落网

值班民警接了电话,是蚌埠市公检法军管会打来的一一“发现可疑人了!”  大伙精神为之一振。“火速前往蚌埠!”一一领导发布命令,军管组副组长艾洪生亲自率领专案组吴宜忠、张振昌、江沙等5位同志赶到明光火车站,登上了00:20北上的火车。

列车奔驰在京沪线上,趁火车还没到站,说一下蚌埠市如何发现线索的,老警察赵保祥和老治安干部李国文于1月14日再次北上,去徐州了解布控情况,然后一路向南到宿县、固镇,于18日又来到了蚌埠市,正巧蚌埠市公、检、法将于19日召开旅社负责人会议,于是他俩就在会上简介了嘉山的“12.28”案情,并分发了协查通报,当晚他俩返回嘉山县。坐落在蚌埠二马路闹市区的蚌埠大旅社,是旅社中心店兼旅客接待站(距淮河客运码头不远),当晚9点有一班下行的轮船。负责接待的这位同志,真是非常的负责任,非常的细心,当他第一眼看到来人持用嘉山县革委会信笺所写的证明,以及所盖的公章时,与嘉山县公安机关的协查通报内容完全一致,心里明白了。他不露声色地将这位旅客安排在本大旅社2楼51号房间,然后悄悄地拨通了蚌埠市公安机关的电话……

凌晨1:30,火车到达蚌埠站,寒冬腊月,气温零下五、六度,深夜大街上静悄悄,专案组人员快步小跑在蚌埠的马路上,迎面吹来的风在脸上如小刀割一样难受,大伙儿全然不顾,顶着严寒直奔二马路的蚌埠大旅社。
蚌埠大旅社是一座四合院形式的3层楼房,中间是天井,四周都是房间,在楼上的走廊可以从天井看到在1楼洗漱和进出的人群。51号房间在2楼里侧,凌晨2:00许,在旅社人员配合下,公安干警突然出现在嫌犯的床前,把他从睡梦中叫醒:“你叫什么名字?”    这人睡眼惺忪的回答道:“刘……刘飞” , “什么?!” , “刘飞”,又问道:“你是哪里人?”    “嘉……嘉山县的”,“有证明吗?”,“有,有。”   边说边掏出信笺纸……专案组人员一瞧那信笺,心中就有底了一一就是他!吴宜忠问道:“你这证明是谁开的?”  “李……李正。”   老吴上前一把将此人拉下床来,大声喝道:“穿上衣服!”  ,此时,老吴心中更踏实了,因为他知道,嘉山的干部中并无李正这个人,如果讲李振国,多讲个“国”字,或许还能让专案组的人打个顿,这人说“李正”,连半秒钟都不用,就能确定他在说谎!将他双手铐上,带到了旅社办公室,审讯即将开始。

观看此人,中等身材,不大的四方脸上长着一对小眼睛,鼻梁不高,上面还有几粒稀疏的小麻点(俗称细白麻子)。衬衣外面穿的是藏青色的呢子中山装,再外面是深灰色呢子外套,下穿蓝色呢子西裤,最后又穿上黑色的呢子大衣,脖子上围着方格羊毛围巾,头戴一顶厚绒的乌克兰式的皮帽子,脚穿一双黑皮鞋,乍看非常有“派头”,里外三层呢料服装,俨然一副干部模样。

询问开始了,江沙手中的笔随着一问一答,飞快地在笔录纸上移动,记录着每一轮的问答。有时嫌犯对细节叙述的不清时,专案人员大喝一声“什么?”他又重复了一遍刚才的回答,使江山记录的更准确。因为从他的皮包里搜出了被窃的嘉山县革委会生产指挥组的公章、信笺纸和犯罪工具等物证,纵然他再狡猾抵赖,在铁证面前也不得不承认“12.28”案件系他所为。在他包里还有一张托运自行车的货票,联想到“12.29”凤阳中学被盗物品中有一辆新自行车,专案组又趁热打铁,紧追不放,迫使刘飞不得不承认“凤中”的窃案也是他干的。问起他的籍贯姓名,他说,刘飞是他的化名,真名叫刘某忠,颍上县下桥公社人 。

初审告捷,天近拂晓,一看表已是早晨5:30了,大家一夜没合眼,感到十分疲倦,肚子也咕咕直叫。案终于破了,专案人员紧张了23天的神经,终于可以放松一下了,有人买来了烧饼油条,充一下饥,等待天明。同时又给凤阳县公检法军管组打了电话,请求来车接一下。早上7:30,凤阳县革委会的两部吉普车将专案组一行接到凤阳县,把罪犯羁押在看守所。凤阳县公检法军管组长、县人武部副部长赵世硕同志,热情地欢迎嘉山县的老战友,赵部长原是嘉山人武部的赵科长,人称“赵大胡子”,前年调任凤阳人武部副部长,大家都是老熟人了。当赵部长得知凤中“12,29”案件已告破,格外地高兴,安排嘉山的同志到宾馆休息,洗个澡,睡一觉。中午品尝了凤阳特色的“酿豆腐”等宫廷名菜,下午等待嘉山县来车。

当时嘉山县公检法只有两辆办案用的两轮摩托车,县革委会也只有一辆旧的美式吉普车。县防疫站有一台长头的救护车,艾洪生科长打电话找卫生局朱局长借到了车,当天下午有军管组孙云侠参谋亲自开着救护车,将专案组一行接回了嘉山县,将刘某忠送到嘉山县看守所关押。

第二天(22日)晚上,时任县革委会主任、中共嘉山县委书记肖华同志,听说“12.28”案件已破,来到公、检、法军管组,看望专案组的同志们,并指示要尽快搞清案情,抓紧审结。
   
(上集完)

编辑:董祖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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