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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礼需遵循长幼有序的乌孜别克族

 春哥123 2021-10-18

乌孜别克族主体在中亚,主要生活在乌兹别克斯坦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塔吉克斯坦土库曼斯坦、伊朗、阿富汗等国家,中国境内的乌孜别克族散居在新疆其中大部分居住在城镇,少数在农村。

乌孜别克族家庭中,父母具有绝对权力。儿子结婚时可从家庭财产中分得一部分,女儿出嫁也可获得必须的陪嫁物,但给儿子分配财产的多少,完全由父母决定。女子出嫁前,在娘家有财产继承权,但所继承财产一般要比男子少。出嫁后,须把原继承的财产带给丈夫保管。一个家庭中如果没有财产继承人,那么,全部家产由清真寺收管。

乌孜别克族实行一夫一妻制婚姻,主要是在本民族内部进行,姑表、姨表和堂兄妹之间可以通婚,也允许与信仰伊斯兰教的外族人通婚。

乌孜别克族婚姻大多由父母包办。一般都实行早婚,男子十七八岁即可娶妻,女子十四五岁就必须出嫁。子女没有恋爱自由。

结婚必须先长后幼:乌孜别克族按传统习惯,男女结婚必须遵循先长后幼的原则,即兄未婚,弟不可娶,妹不可先嫁;姐未嫁,弟不可娶妻,妹不可嫁人。

乌孜别克族婚礼是十分隆重的,仪式一般在女方家举行。乌孜别克族婚礼连续进行四天。第一天举行婚礼及证婚仪式。一般早晨接待男宾客,下午招待女宾客。下午新郎的姐妹也来新娘家。新娘家在她们进门时要铺一块白色的长布让她们从上面走过,以示吉祥与欢迎。 

献礼物"赎"新娘,和维吾尔、塔吉克族一样,乌孜别克族的婚礼仪式,也要按伊斯兰教规进行。 由阿訇主持,询问双方是否愿意遵守婚约,再吃蘸过并盐的面饼。婚礼仪式举行之后,新娘随新郎及前来迎亲的客人去男家。

第二天是探望仪式。早晨,新娘家要派人送一顿叫“伊斯格勒克”的早餐来看望新人;新郎要去岳父家向二老问安。

第三天是称做“恰利拉尔”的仪式,即由新娘父母举行的、由朋友、亲人参加的答谢会,宴请新郎及其父母亲友等人。席上按长幼分派坐次,新娘父母向新郎和来宾分别赠送礼物。

第四天是新郎父母同样举办“恰利拉尔”表示对亲家的答谢。按照传统习俗,乌孜别克族妇女从结婚那天起,就必须戴上面纱。头脸遮蔽很严,面纱遮脸的部分用马鬃编织而成,便于通风透光。不过现在不戴面纱的妇女越来越多。

存在招赘婚现象。无儿子、只有女儿的家庭,可以招婿入赘。上门女婿一般是孤儿或家中兄弟多而经济困难的。上门女婿一般不给彩礼,成亲时由女方请客。女方父母视上门女婿为自己的亲儿子一样。

离婚的权利掌握在男人手中。乌兹别克人中离婚的并不多,但是在丈夫权力下的妇女没有离婚的自由,是否离婚完全由男人决定。乌孜别克族非常重视婚姻的稳定性,女方可带走自己的嫁妆和其他用品,取得原协商好的“讨休钱”才离开。这在某种意义上来说,是对那种喜新厌旧、见异思迁男子的一种限制和约束。

离婚后妇女要经过一百天的“待候期”,目的是察看她是否怀孕,待候期后则可改嫁。如果她怀孕了,她的孩子仍然属于她的丈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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