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报刊发表的文章 “碰额角头”? 文/墨吟 配图/丁纯一 图:1987年3月31日《新民晚报》 袁、罗两位女同志是湖南电视台出差到上海来的工作人员。她们对上海目前流行的风衣颇感兴趣,因此于三月九日下午到南京路上一家西服店去各自购买了一件。由于当场没有试穿,把风衣带回她们寄宿的招待所后,才发现其中一件缺少了一顶帽子。于是她们又回到出售风衣的店家,找原经手这笔生意的女营业员说明情况,要求调换,但遭到对方拒绝,理由是顾客离开柜台已经四个小时,这顶帽子也有可能是顾客自己丢失了。 顾客购买商品当场不检验,事隔半天才来办交涉,主顾之间各有看法,这是难免的;但没有想到经过一场争执之后,大概“气愤出真言”,营业员竟对顾客说:“老实对你说吧,这批风衣进货时就发现其中有缺帽的。只好怪你自己额角头不高,正好碰上了。” “原来在这里买东西是要'碰额角头’的!”袁、罗两位同志感叹之余,也只好埋怨自己“额角头”不高了。除此之外,还有什么办法呢? (发表于1987年3月31日《新民晚报》 署名 洛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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