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三下之,未致变逆,后四、五日,惟见少阳寒热往 来之柴胡证仍在者,宜先与小柴胡汤解表和里。 如或不愈,其呕不止,心下满急,郁郁微烦,此为少 阳表里均未解也,与大柴胡汤下之,攻里和表,自 可愈也。 集注 方有执曰:过经与坏病同,不知何逆,而二、三下之, 适所以致逆,故曰:反也。下而又下,阳明虽未伤,而 少阳亦未除,故曰:柴胡证仍在也。呕不止,郁郁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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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药膳食疗方注释 > 《卷五、六,伤寒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