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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抽象

 叶晓锜 2021-10-26

论抽象

什么是抽象,至今没有看到准确的解释。

第一,语嫣不清的问题丛生。

查询网上,千遍一律的解释是:“从许多事物中,舍弃个别的、非本质的属性,抽出共同的、本质的属性,叫抽象。是形成概念意识必要手段。”这样的解释只要稍加推敲,就会疑虑丛生。如,我们的头脑是通过怎样的实在方式从许多事物中舍弃个别的、非本质的属性的呢?又是用什么实在方式如同把井水从井里抽取出来那般地抽取事物的共同的、本质的属性的呢?共性、本质是以怎样的实在方式存在于事物中的呢?本质又是一种怎样的构造呢?抽象是以怎样的实在手段形成概念的呢?概念又是一种怎样的构造?等等。这些问题在网上的抽象定义中,看不到有根据、有原理,有实在方式的说明和可信的,然而却被一二再三地不断重复。

第二,抽象的源自方式。

抽象一词相对具象一词。

何谓具象,例如,一棵被称之为“树”的对象,它的整体形状是由树干、树枝、树叶、树根,开花、果实等等的一系列具象组成的。这样的具象和整体形状,首先通过我们的感官,获得它们直观的感性表象,然后通过我们的语词指称赋予它们一系列具象的名称和整体的名称。在这样的过程中,产生了这棵树的感性表象的直观具象和符号指称的抽象名称。

由此,当我们谈论抽象时,抽象的含义,抽象的生成和表达方式实际都源自于符号指称,显明了符号指称是抽象的源自方式。以符号指称的抽象取代感性表象的直观,这样的取代才是抽象的根本所。因此,离开了抽象的实在方式而谈论抽象,抽象就会陷于云里雾里,看不清它的真实面貌。

第三,抽象的概念构造。

我们头脑中的概念是一种怎样的构造,这是一个在西方哲学史上长期没有弄明白的事。

在康德那里,概念是知性的先验属性,即知性借助于概念获得认识。至于概念本身是一种怎样的构造,为何概念带来认识,康德没有为我们进行任何说明。在黑格尔那里,概念是自然和精神之本,是一种先天具有,认为,“关于知性逻辑所常讨论的概念来源和形成问题,尚须略说几句,就是我们不形成概念,并且一般来说,概念决不可认作有什么来源的东西。”在黑格尔逻辑学那里,我们是不可能知道概念究竟是一种怎样的来源和构造,以及概念为何会给我们带来认识、思维和精神的。

对于概念究竟是一种怎样的实在构造,是当代认识论哲学必须认真搞清的。符号形式哲学家卡西尔的符号学说,为我们揭示了符号的指称功能,已经非常接近了概念构造,可惜他没有能够突破符号的束缚,从符号走向概念,看清符号之河的流向。当今时代知识的汇集告诉我们,概念的实在方式是符号指称的抽象构造。抽象是以符号指称的实在方式参与概念构造的。于是,概念在人脑中的涌现并不神秘,它是有来源和构造的。抽象参与概念构造,有三个基本建构的层次:一是直观到抽象的建构层次,这个建构层次产生了人脑的认识和自我;二是抽象之抽象的建构层次,这个建构层次产生了人脑的思维和虚构;三是抽象和经验统一的建构层次,这个建构层次产生了人脑反馈经验实证的实践和概念之物的创造。正是三个层次的抽象建构,在人脑中塑造了一种抽象特性的概念建构意识,这种抽象特性的概念建构意识和原有的感性表象意识的集聚构成了人类特有的意识结构。

第四,抽象建构的本质。

本质在哲学思辨中具有“共相”和“普遍性”意义。也就是说在哲学思辨中,“共相”和“普遍性”即为事物本质。

人脑是怎么生成“共相”和“普遍性”的呢?这就涉及到人脑中的概念意识的抽象建构,在概念意识的抽象建构中,概念的抽象特性就会超越感性表象的直观具象,以它抽象特性统摄一切可以为它所统摄的对象,形成事物的“共相”和“普遍性”。如,“树”的概念抽象统摄一切被称之为“树”的对象,如桃树、柳树、香樟树、柏树、茶树、槐树等等的对象,生成一种概念方式的“树”的“共相”和“普遍性”;可以用“鱼”的概念抽象统摄一切被称之为“鱼”的对象,如鲸鱼、鲨鱼、黄鱼,带鱼、青鱼、鲈鱼等等的对象,生成一种概念方式的“鱼”的“共相”和“普遍性”;可以用“桌”的概念抽象统摄一切被称之为“桌”的对象,形成一种被称之为桌“式”的“共相”和“普遍性”。于是人脑的意识结构就会把种种感性表象的“具象”称之为事物的现象,把种种概念抽象的“共相”和“普遍性”称之为事物的本质。这就是“现象”和“本质”在人脑意识结构中的生成原理。

由此可见,所谓本质并不是在事物内的自身存在。从根本上来说,在我们意识外的自在世界本身是没有什么现象和本质之分的,是不存在由抽象从意识外的存在那里进行“本质”的抽取的。现象和本质说到底是人脑意识结构的感性表象和概念抽象的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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