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隶书,我们经常会发现一个奇特的现象,即有些字的写法同楷书明显不同,有的多一两个笔画,有的则少了一两个笔画,有的甚至还出现个别很奇怪的写法,所以,我们常常怀疑是不是隶书里边的这些字写错了? 比如,上面图中的这个 “明”字,应该像右边那个写法才对呀,为什么很多隶书都是左边的写法呢?其实,从汉字的起源来看,这两种写法都符合我们老祖宗在造字时的本意,甚至“日”加“月”的写法更早一些。在甲骨文中,更早的考古证据是“日”加'月”的这种写法,意思就是日月交辉而放出光明之意。后来的甲骨文大多写作“囧”加“月”的组合,意思是月亮照进窗户而光明。后来,发生了第一次书法文化史上隶变,由篆书过渡到隶书,这个字就保留了篆书原来的写法。所以说,这个“明”字的两种写法都符合古文字的原意,都是很有文化的写法。右边的写法是我们普遍常规的写法,左边的字是从《乙瑛碑》中截取的,它同右边的字的写法是不是有很大的差别呢?首先,最明显的是里边的“月”字旁,《乙瑛碑》 里的写法却多了一个横;其次,“朝” 字左边的偏旁也有些微差别,“早”。上边究竟应该是 “一点加一横”,还是直接写一个“十”字?在甲骨文里,“朝”字左半部分其实是两个“屮”中间加一个“日”,表示太阳在草丛中升落;而右边原是一个“川”,后来在隶变中演化为“月”字加一横,其实那是一个“舟”的异体写法。“喬”字上部的“夭”隶书只写成两笔,而楷书则写成四笔,如“嬌”“驕”。“彦”字的隶书三撇常常写成两横,如“颜”“偐” 。隶书除了有减省笔画的现象(和楷书相比)之外,还有增加笔画的现象。这里要特别提醒学习者注意:虽然古代的隶书名碑有增加笔画的现象,但是在我们写隶书时不可以随便增加笔画,只有在隶书经典名碑上有先例的增加笔画之字我们可以学习,不可以自己硬造增加笔画的隶书。在汉字中有很多字,书写隶书时要写成点,书写楷时要写成短撇,如“乞”“傷”“德”“飾”“每”“複”“毋”“氣”。 有很多字,隶书写成横,楷书写成点或撇,如“卦”“音”“言”“意”“於”“所” “戶”“辛”“竟”。有一类字,隶书写成两点或是一横,楷书则写成两个人或者一个人,如“從”“來”“陕” “来”“麥”“容”。另有“畟”“夌”“夋” 组成的一些字,隶书的写法跟楷书的写法有所不同,如“稷”“峻” “陵” 。隶书中的一些偏旁部首会出现混用和借用的情况,尽管这种情况不常见,但是在书写时也不可乱用,应以汉碑为依据。隶书中“竹”头也写成“草”头,如“策”“等”“節”。“厂” 字 头一般会写成“广”字头,如“厲”“厥”“原”。“虍 ” 头常常会借用“雨”字头出现在隶书当中,如“處”“虚”。“廴” 旁在隶书中有时写成“辶”旁,如“延”“建”“廷”。“文”字旁也写成“殳”字旁,如“敦”“数”“改”“散”。 隶书中有一些字的结构跟楷书的结构有很大差别。出现这种情况的原因是,有少数隶书在“隶变”时出现讹变,还有一些隶书跟象形字的字形接近。隶书的异体写法一定要有古人先例, 也就是要有明确的出处,切不可自己创造异体写法,或者根据古人的偏旁造字,那样就不是严谨的书法态度,是不可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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