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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三轮、四轮车“立规矩”,将设定过渡期,不得违规载客、载物

 电动车小行家 2021-10-30

在很长的一段时间,电动车整体的规范化程度欠缺,无论是两轮、三轮、四轮电动车,在道路上行驶都没有一个规范、统一的上路标准,即便是有,在实施监管的力度也不够,导致了这些车,成为了马路上的安全隐患。

而没有一个规范化管理,并不利于行业的发展,也不利于对于道路安全的保障,因此,近几年迎来了关于电动车的治理,而两轮电动车就是率先启动严格治理的对象,如今,两轮电动车已经在新国标的指导下,在生产、销售、上路都有了比较完善的规范标准。

但作为电动车中的小众车型,电动三轮、四轮车在规范的过程中相对迟缓,并没有和两轮电动车达成同步,但该来的迟早都会来,今年以来,关于电动三轮、四轮车的标准在多地接踵而来,促进它的规范化加速。

电动三轮、四轮车“立规矩”

那么,电动三轮、四轮车在各地都迎来了什么样的“规矩”呢?其实和两轮电动车基本相似,虽然没有新国标的出台,但这类车第一步也是明确身份,相比两轮电动车是有非机动车和机动车之分,而电动三轮、四轮车则都符合机动车标准,身份都属于机动车

第二步就是关于上牌,作为机动车的一种,按照交通法规,只有上完牌照的车辆才具备上路的资格,因此,今年各地都积极响应关于电动三轮、四轮车上牌推进。

第三步就是道路行驶的约束,关于驾驶人具备准驾资格的“立规矩”,道路行驶遵守交通规则的要求等等,对于违规行驶会有相应的处罚,而在这3步中,有3个“规矩”,对于很多车辆驾驶人来说比较陌生,小行家把它们挑选出来,重点为大家讲解。

1. 电动三轮、四轮车设置过渡期

电动三轮、四轮车的上牌同样会遇到一个问题,那就是非标车的存在,在没有严格之前,厂商对于车辆的生产比较随意,虽然,目前电动三轮、四轮车还没有像《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这样的标准,但是,作为机动车,这些车辆都需要进入工信部的机动车目录公告产品,否则都属于非标车。

这些车辆按照法规,同样不具备上路资格,但考虑到已购车辆体量庞大的既有事实,今年北京、德州等地,均对这些非标电动三轮、四轮车设置过渡期,北京和德州均对这类车型,设置了截止到2023年12月31日的过渡期, 这意味着,对些车辆并不会“一刀切”,而是要进行井然有序地淘汰。

2. 关于载客的规定

关于电动三轮、四轮车的载人,如果是非封闭的没有拉货车型,它是明确不允许载人,各地也都在查处,而对于代步的车型,其实各地要求并不一致,因为在交通法规中并没有明确规定是否允许载人,但在部分地方,是有本地管理条例要求禁止载人,而更多的地方,其实是默许载人,但有一种情况除外,这种情况是各地都在积极地打击的载人行为,那就是利用电动三轮、四轮车营运载客。

营运这样的规定载客行为,之所以会被各地严格查处和禁止,主要有2个方面的原因,第1个方面是安全性是硬伤,电动三轮、四轮车存在制动、转向灯安全性能比较差,载人会导致重量增大,遇到紧急情况无法控制车辆,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第2个方面就是不合法合规,车辆进行营运,必须要获得相关资质,而电动三轮、四轮车是无法办理这类资质,非法营运会面临:没收非法所得,并处所得2倍以上10以下的罚款。

3. 关于载物的规定

不仅在载人方面是有标准,其实在电动三轮、四轮车载物上面,也是有法可依的,根据道路交通法第54条明确规定:三轮摩托车载物宽度不得超过车身, 载客汽车除车身外部的行李架和内置的行李箱外,不得载货。

而电动三轮车在身份定义上属于三轮摩托车,因此,拉货的三轮车,它的载物宽度是不能超过车身宽度,而电动四轮车的身份定义为“微型电动乘用车”,因此,它的载客汽车身份可以明确,它是不能进行载货的。

以上就是关于电动三轮、四轮车关于过渡期、载人、载物的规定,而除了这一点,小行家还是要提醒大家,如今车辆想要合法合规的上路,除了要遵守交通规则之外,车辆要上牌照,驾驶人需要考取驾照,这2点也同样重要,想要上路行驶不被处罚,大家也要积极遵守。

对于电动三轮、四轮车的“规矩”,您怎么看?欢迎大家评论交流,关注电动车小行家,每天分享电动车相关资讯和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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