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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解】新修订的《南宁市献血条例》,哪些优待政策与你息息相关?

 路虎1984 2021-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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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04年出台

2012年进行第一次修订后

《南宁市献血条例》

已经17岁了

随着我市献血工作

迈入一个新的台阶

新修订的《南宁市献血条例》

将于2021年11月1日

正式施行

将以一个崭新的面貌重新启程

为无偿献血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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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例》提出了很多特色亮点措施,甚至是开创了全国先河:

在全国范围内率先施行了优先诊疗的献血激励措施。

稀有血型无偿献血者、无偿献血志愿者以及为无偿献血事业捐赠款物者纳入到无偿献血荣誉卡享受范围等措施,处于全国领先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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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关于近亲属的规定,将献血受益人群由“无偿献血者的配偶、直系亲属以及兄弟姐妹”进一步扩大至“无偿献血者的近亲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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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过去    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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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在    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

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献血者的近亲属自献血者最近一次献血之日起五年内临床用血的,按照献血者既往献血总量的两倍免交相关费用;五年后临床用血的,按照献血者既往献血总量等量免交相关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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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本市献血的献血者及其近亲属临床用血的,除医疗急救用血外,医疗机构应当予以优先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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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例》规定本市建立献血关爱和救助机制,对献血者予以关爱,对因无过错用血受感染人员予以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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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例》新增规定“既往无献血反应、符合健康检查要求的多次献血者,主动要求继续献血的,年龄可以延长至六十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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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门应当将献血科学知识纳入学校健康教育范围,指导学校开展献血宣传教育。

大中专院校应当将学生献血或者参加献血社会实践活动纳入德育学分考核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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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例》第四条规定每年一月至三月为“医务人员无偿献血活动季”,每年七月至九月为“公务员无偿献血活动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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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例》规定市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应当建立血液管理信息系统,连通相关行政部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医疗机构,实现献血者及血液的信息化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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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例》规定建立献血者筛查和屏蔽制度,属于国家《献血者健康检查要求》规定的具有高危行为的人员不应献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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