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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份6人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禁驾

 萧萧弥乐 2021-11-03

泉州交警支队近日向社会公布,10月份有6人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禁驾。这6人中,4人是因发生交通事故逃逸,1人是因醉酒驾驶,另有1人是因涉酒驾驶且在发生事故后逃逸。

泉州交警支队近日向社会公布,10月份有6人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禁驾。这6人中,4人是因发生交通事故逃逸,1人是因醉酒驾驶,另有1人是因涉酒驾驶且在发生事故后逃逸。

同时,交警部门公布了相关案件。2020年11月13日3时44分许,林某醉酒后驾驶无牌轻便二轮摩托车行驶至鲤城区新华北路时,碰撞了在人行横道推行自行车的傅某,傅某受伤经送医抢救无效死亡。事故发生后,林某驾车逃逸。鲤城交警大队依法认定林某负本事故全部责任。鲤城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林某犯交通肇事罪。2021年1月3日0时49分许,陈某峰驾驶小型轿车行驶至南安市美林街道路段,碰撞了同向前方右侧陈某驾驶的电动自行车,造成陈某当场死亡。事后,陈某峰弃车逃离现场。南安交警大队依法认定陈某峰负本事故全部责任。南安市人民法院依法判处陈某峰犯交通肇事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公安机关依法对林某、陈某峰作出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行政处罚决定。

交警提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具有以下两种违法犯罪行为之一的机动车驾驶人,将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禁驾:一是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的,二是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各位驾驶人要引以为戒,杜绝酒后驾车,安全谨慎驾驶,严防事故发生。如发生交通事故,应依法履行立即停车、保护现场、抢救伤者、迅速报警、等候处理等法定义务,切记不可驾车逃逸、弃车逃逸或潜逃藏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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