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恋爱婚姻中,门当户对到底是矫情呢,还是客观实在的现实呢?

 wwhhyy7277 2021-11-03

某女,现已年近五旬,父母皆为军人。父母退休,双双健在,父为师级,母为军医,级别不详。目前,父母双方退休金共约4万元/每月。

此女,从小在部队的大院里长大,不知人间疾苦;该父母,也是“出了军校的校门,就进部队的营门”,所以,也是不知人间险恶。

总之当初,此女的恋爱过程还好,婚姻却不甚如意。应该说,那个当初的恋爱对象,后来的丈夫,孩子的爸爸,还是可以的:清秀文静的男孩子,性格随和,有正当的职业和收入,难得的是擅长烹饪,两人也很谈得来,应该是个非常好的生活伴侣。

于是按部就班地谈恋爱,直至结婚,直至生子,还喜获双胞胎儿子。

其实,就是在结婚的过程中,男方家也就出了一套小房子,倒退二十几年前,那年月,房子也不是产权私产,就是一个居住权;大部分的装修,家俱家电,都是女方出资购买的。一,女孩家有这个实力,军官家庭,一直也是高收入家庭;二,女孩是独生女,独享爸妈的经济资助(这点很关键);三,女孩的爸爸妈妈,也不是计较金钱的人,关键也是不太了解地方婚嫁的行情和规矩。

婚后,人间柴米油盐的日子开始了。公婆一大家子,从现在的观点看,就是“城市里的凤凰男”之家。一看,这儿媳妇,家里还有钱,还不知“人间柴米油盐贵”。于是一边谴责儿媳妇花钱大手大脚,一边肆无忌惮地向儿媳妇伸手要钱:老公公租门店做生意,拿钱;老婆婆看病住院吃保健品,拿钱;大姑姐孩子上学需要钱,拿钱;亲戚家里有事需要钱,拿钱……这刚荣升为“儿媳妇”的女孩,自己能有多少钱?说白了,就是向女孩的爸妈——亲家要钱!

一来二去,矛盾由小两口的小家里,扩展到双方的家长之间。其间,由金钱及至其他,矛盾不少。及至,小两口的双胞胎孩子降生,婆家要钱没钱,要人没人,婆婆忙着住院养生呢,娘家一看,连姑娘带孩子接走。

此举正中婆家下怀,从此,没为自家的两个孙子花过一分钱。

重点来了,两个孩子由小长大,除了自己爸爸妈妈微薄的工资,一切生活费,幼儿园托费,择校费,补课费,全由姥爷姥姥负担。

这还不是主要的,两个孩子大学毕业后,买房子的首付,也是姥爷姥姥的资助。

重点的重点是,两个孩子,一路升学走来,是学艺术的。懂得自然懂,孩子是艺术类考生,且能一个考入北京的大学,一个考入上海的大学,且能毕业,且能在京沪留下,且有了购房资格,且已买了房子。

不说孩子的天赋和努力,这背后种种的异地艺考的培训和补课的费用,文化课的补习费用,大学读书的费用,直至购房的首付资金,不是一般的家庭能承受的,而且是给双胞胎的兄弟俩支付——两份。这其中姥爷姥姥的经济资助是多少,不言而喻。

再来看看某女的这多半辈子的婚姻,孩子成才是毋庸置疑的了,这其中的辛苦,冷暖自知。
婚姻生活呢?真是辛酸孤独。整个婚姻生活中,夫妻俩同在一个城市,却是离多聚少,那是真正的“守寡式婚姻,丧偶式育儿”。

当初是因为婆媳矛盾,岂止是婆媳矛盾,因为经济上的原因,更是婆家与娘家的矛盾,孩子出生后,连妈妈带孩子就被接回了娘家,那真是:姥姥姥爷喜得女儿外孙的陪伴,奶奶爷爷乐得“甩锅”不出钱不出力,各得其所。

就是这种情况下,这女婿在丈母娘家常住,怎么能自在?期间还有,种种经济上的矛盾呢,例如那个结婚的小婚房,也被不开眼的公婆给卖了,钱却揣到自己的包里,拒不拿出来;例如,老公公和大姑姐从儿媳妇(爸妈)那里拿走的钱,就是一句“做买卖赔了”,就不还了;例如,俩个孩子从小到大,爷爷奶奶没给过一分钱;例如……总之,就是“我穷我有理,你有钱你应该!”而女方父母虽然不差钱,但是给女儿给外孙是心甘情愿,可是男方整个家庭都这么“理所当然”的“受用”,这就让人不得不愤怒了!这种情况下,女婿还有些拎不清地站在自己原生家庭的阵营里,这种情况下,女婿怎么能在岳母娘家住的下?

于是夫妻一直矛盾,一直分居。那为什么不离婚呢?女方很保守,女方的意思是:为了孩子,不离了不找了,怎么说孩子也是有爸有妈,父母双全的;男方呢,一直缺失于自己的这个家,但是养活两个孩子,却不用出钱出力,也乐得自在,不想节外生枝了……

就这样了,两个孩子长大了,去到了别的城市,留在了别的城市。而孩子的姥姥姥爷,爷爷奶奶也恰如其时地老了,需要人照顾了。于是,女在女家,陪伴自己的爹妈,男在男家,照顾自己的爹妈。偶尔,孩子回来,一家四口聚在一起……吃顿饭。
就这样了。

算了算了,不说“门当户对”了,说说另一个话题吧:人,为什么要结婚呢?你聪明的,你告诉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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