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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人生哲学的本质是什么

 virn 2021-11-03

人生哲学是对人生观系统化、理论化形成的思想体系,哲学世界观的一个组成部分。主要研究:人生的本质、意义、价值,人生与自然、人生与社会、人生与时代、现实人生与理想人生的关系等人生最普遍、最根本的问题。作为一种意识形式,它具有实践性、阶级性、社会历史性等特点。

人生问题是一个十分复杂的问题,它是现实的社会实践活动过程。从个体上看,人生是个人认识和改造世界的整个生命历程,即个人一生中全部实践活动的总和;从群体上看,它又是人类的社会生活。

人生的领域无比广阔,学习、工作、爱情、家庭、理想等无不属于人生的范畴。其中最基本的内容就是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人生的内容是客观的,丰富多彩的,有人与自然界的关系问题,还有人际关系问题;有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的关系问题,还有现实生活和理想生活的关系问题。如理想与现实、前途与命运、爱情与婚姻、信仰与追求、公与私、苦与乐、荣与辱、名与利、美与丑、生与死等。人们在人生实践中对这些问题加以思考,形成的人们对人生目的和人生意义的总的看法和根本观点,就是人生观。

人生哲学就是人类从总体上对人生目的、人生意义等认识的概括和总结,是关于人生观的学说,是系统化和理论化的人生观。

它既是对人生根本规律的概括,又是上层建筑的一种形态。

人生哲学研究的主要内容包括三个方面:(1)理论篇,研究人生哲学的理论基石。马克思主义关于人的本质的理论是无产阶级人生哲学的理论基石。

(2)人生目的论,研究人生目的形成,人生目的的作用,实现人生目的客观条件、主观条件及其根本途径,以及理想在人生发展中的动力作用。(3)人生价值论,包括公私观、义利观、生死观、苦乐观、荣辱观、婚姻家庭观、人际关系观等,研究人生价值的形成和发展、人生价值的标准等。在阶级社会里,人生哲学是一定阶级的意识形态。

不同阶级的人们,总是根据自己的阶级利益和所处的历史条件,对人生的目的、人生的态度、人生的价值等问题,提出自己的理论观点。

剥削阶级的人生哲学在历史上所起的作用和发生的影响虽然各不相同,但它们有着共同的特征:(1)在私有制基础上产生,是剥削阶级的阶级利益和意志的反映;(2)以自私自利为核心;(3)以攫取个人的物质利益和政治利益为目的;(4)以唯心主义和形而上学为理论基础。

人生哲学的产生和发展,经历了一个漫长的历史过程。在我国,人生哲学萌芽于春秋战国时期。儒家人生哲学的创始人孔子提出了以“仁”为核心的人生哲学思想,认为行“仁”是人生的根本目的和最高理想。

孟子把“仁”和“义”结合起来,认为行“仁义”是人生的根本目的和最高理想。荀子提出了以“礼”为核心的人生哲学思想。把“礼”作为人生的根本目的和最高理想。此外,墨家、道家、法家等都纷纷提出了自己的人生哲学思想。

到两汉时期,儒家的人生哲学思想逐渐系统化、宗教化,成为封建社会占统治地位的人生哲学思想,董仲舒提出的“三纲”、“五常”则成为封建社会人生哲学最核心的内容。魏晋南北朝时期,在人生哲学思想方面,主要表现为悲观厌世。

但是,在反对宗教人生哲学和悲观厌世主义的斗争中,鲍敬言、何承天、范缜等人,对人生问题仍然提出了许多有价值的见解。隋唐时期,韩愈对孔孟的仁义道德作了新的解释,他说“博爱”为“仁”,行为合乎等级秩序就是“义”,实行“仁”和“义”就是“道”,内心具备“仁”和“义”就是“德”。

宋元明至清代,是中国人生哲学思想发展的极盛时期,一些思想家、哲学家都提出了自己的人生哲学思想,主要代表人物有王安石、张载、程颢、程颐、朱熹、陈亮、叶适、王守仁、李贽、王夫之、颜元、戴震等人。在西方,对人生问题进行过思考和研究的,最早期的当推德谟克利特、苏格拉底、柏拉图、亚里士多德等人。

德谟克利特提出判断人的行为善恶要看效果,也要看动机的理论和良心与义务的概念。苏格拉底认为美德与真正的幸福一致,美德就是对人有利,而人们有了知识就会选择善行,提出了“美德就是知识”的名言。柏拉图认为“善的理念”是最高的“理念”,是人们行为的目的和最高道德。

亚里士多德认为幸福和善是一致的,人生的目的在于追求至善。

伊壁鸠鲁提出了快乐主义的人生哲学;斯多葛派的人生哲学则是禁欲主义和神秘主义的。中世纪基督教的人生哲学发展了斯多葛派的禁欲主义,认为人生来就有罪,世界上的一切苦难就是对人们犯罪的惩罚。

文艺复兴时期,爱拉斯谟和拉伯雷等提出了以人为出发点,以个人的自由、平等、博爱、幸福为人生的目的,以人、人性、人权、人道主义对抗神、神性、神权、神道主义,以尘世对抗天国,以现实的幸福对抗禁欲主义的人生哲学。16世纪到18世纪的人生哲学,以机械唯物论为武器,反对封建制度和宗教神学,代表人物有英国的霍布斯、荷兰的斯宾诺莎、英国的沙甫慈伯利、法国的伏尔泰和爱尔维修等人。德国古典哲学时期,康德认为人是有理性的存在,快乐、幸福、利益与道德无关,道德只应以理性为基础。善良意志(即义务)是评价人们行为和人生价值的标准。

黑格尔人生哲学的核心是自由,他认为善与恶不可分割,强调动机和效果的统一。费尔巴哈则主张利己主义,认为利己主义是道德的基础。

18世纪下半叶到19世纪40年代。功利主义的人生哲学在英国发展起来,代表人物有约翰·穆勒等。

马克思主义人生哲学是在批判地继承以往人生哲学的理论遗产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唯物史观的创立,为人们提供了正确认识一切社会现象的科学的世界观和方法论,也为马克思主义人生哲学的建立奠定了科学的基础。

马克思和恩格斯在《神圣家族》、《德意志意识形态》,《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道德化的批判和批判化的道德》、《反克利盖的通告》、《反杜林论》等着作中,阐述了人生哲学与社会物质生活条件的辩证关系;以及人生哲学的阶级性等许多重大的理论问题。他们认为,人生哲学是由一定社会的经济关系决定的;人的本质、人生目的和理想等,都是一定社会的经济关系在人生问题上的反映,并且也都随着经济关系的变化而变化。

列宁、毛泽东、刘少奇等人,精辟地论述了集体主义、爱国主义和国际主义,共产主义劳动态度,义务,荣誉、良心,以及思想品德修养等许多重要的人生哲学的理论问题,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的人生哲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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