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仁山创立的金陵刻经处史料。 存案了,怕不怕? 到了民国了,告诉你有著作权保护了,真的要依法追究了。 时至今日,警示语还在,怕不怕? 不怕是吗? 本宅藏版,翻刻必究。私有财产,不可侵犯。 翻刻的话,千里必究。有没有现在那种“千里必诛之”的气势? 校对无讹,翻刻必究。可怜可怜吧,我好不容易校对的内容。 火了!来一招狠的。我在朋友处看到的同治年间的诗文刻本,“如有翻印,火焚绝嗣”。什么意思?你品,你细品!而且是红印。 出绝招吧!“有翻刻天火宅人亡家灭”。怕不怕?怕了吧?这是一本教人识字的启蒙书。 先礼后兵:大凡我同行,恳莫翻印。如果违反:“偷翻此书,男盗女娼,行路遇贼,过江落江,永不……” 似曾相识燕归来? 像不像? 多好的书啊,多不搭界的语言啊? 但有一种书比较特别,不但不诅咒盗版行为,反倒欢迎盗版。那就是佛教类的书籍,或者宗教类的书籍,甚至一些慈善机构的医术,也是敞开式的版权,以济善穷困人家。 打击盗版,人人有责。 但问题是,文明的进程不能还停滞在诅咒阶段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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