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25年,年仅29岁的菲茨杰拉德发表了生平最好的作品——《了不起的盖茨比》。 然而,此书的销量让人失望,直到菲茨杰拉德去世,还有一半书在仓库蒙尘。直到二战时期,《了不起的盖茨比》才开始翻红,逐步奠定它作为传世经典的历史地位。 村上春树为它赞叹:“何等妙不可言的杰作!我真想把其中的妙处告诉别人。” 《了不起的盖茨比》宣布美国梦的破灭,苦出身再有钱,依旧要给上流群体背锅。 世人皆知盖茨比是正儿八经苦出身,背井离乡以身犯险大发横财。抛去励志苦出身的一面,我们还应该注意到盖茨比的黑人特征。 2013年,小李子主演《了不起的盖茨比》,让原著成为很多人的枕边书。 影视版最大的影响是,建立具体的视觉形象,在某种程度上窄化了原著的表达疆域。 小李子皮肤再黑,依旧是白人。而在原著中,盖茨比极有可能是黑人——请注意,我说的是级有可能。 原著一直在强调盖茨比是黑皮肤。 尼克第一次见到盖茨比,就提到“他那晒得黑黑的皮肤很漂亮地紧绷在脸上。” 或许有人说,古天乐也有晒出来的黑皮肤,但他是黄种人。黑皮肤不能证明盖茨比就是黑人。 这样说,有道理。 但我还能为盖茨比是黑人找到其他证据。 盖茨比逼迫黛西向汤姆坦白那场戏,两人激烈争吵,黛西做和事佬,汤姆的言辞很有攻击性。
这话吐槽黛西婚外情,也在攻击盖茨比是黑人。 当然,也有人说汤姆正在气头上,会满嘴跑火车。 事实上,汤姆对盖茨比的判断素来有预言家体质。他和黛西参加盖茨比的宴会,直接猜测“一个大私酒贩子”。 盖茨比穿粉红色西装,他指出穿成这样,盖茨比就不可能是牛津毕业生。 原著描述非常精彩,原文内容如下。
从原著中我们也能看出,汤姆虽然是个混蛋,他不会做莫须有的判断。面对盖茨比小粉丝乔丹·贝克的反驳,他的迎战总是有理有据。 当汤姆讽刺盖茨比黛西是要“黑人白人通婚时”,贝克又此地无银三百两地解释,“我们这里大家都是白人嘛。” 贝克的话能作为盖茨比是白人的证据吗? 我觉得不可以。 关于牛津大学毕业生的争吵就能看出,乔丹对盖茨比有粉丝倾向。 当然,世间没有无缘无故的爱。 乔丹愿意为黛西和盖茨比相见鞍前马后,或许是得到盖茨比的好处(盖茨比想通过介绍生意收拢尼克,被拒绝),也能看出她对喜欢偷腥的汤姆非常反感。 这就是乔丹一直站队盖茨比的主要原因。 换而言之,乔丹对盖茨比的评价有感情分。 汤姆用黑人来攻击盖茨比,也是他最真切的愤怒。 他是个自大狂妄的种族主义者,黑人卑微,白人优越是他的价值观。 小说开头,尼克初次见汤姆,原著就提到他在看戈达德写的《有色帝国的崛起》,担心黑人成为世界新主人。 他有着白人是优等阶层的傲慢,找到盖茨比是黑人这一角度来攻击对方,是他认为最有力的狠话了。 盖茨比是黑人,在学术界也是被郑重讨论的话题。 比如卡莱尔·凡 ·汤姆森(Carlyle Van Thompson)就认为盖茨比是假扮白人的越界黑人(具有非裔黑人血统的黑白混血儿):
盖茨比的发家史更像是底层黑人的漂白史。 原著里面有个很容易让人忽视的场面。
这个场面太反常规了。 大型轿车中的场景是白人是黑人的司机,很像《绿皮书》中的场景,这正是种族主义者汤姆最讨厌的情境,就连尼克也在感慨“什么事都可能发生了”。 它为盖茨比的黑人身份带来他者的审视眼光,有色人种可以让白人为自己服务。白人不再是高高在上的上层,——这是盖茨比追求的美国梦。 但是,盖茨比不是天翻地覆慨而慷的大人物,他只有通过漂白自己来赢得白人的尊重,以白人的形象包装自己。 对人露出动人的笑容,声称财产是继承的,树立牛津大学毕业生的人设,要娶白富美黛西为妻的终极梦想,都是他为赢得上等白人付出的努力。 盖茨比当然爱黛西,也爱黛西为他带来的虚荣心。 这份虚荣心让盖茨比拒绝黛西私奔的提议,毕竟私奔不能为他赢得主流社会对他的正面评价。 为了得到主流社会的认可,盖茨比会大摆宴席,为了让黛西爱上自己,他更会不遗余力显摆自己的财富。 大量名贵的衣服值得一提。
服装向来是盖茨比对自己肤色的包装形式。 当盖茨比和黛西在尼克家私会时,他的服装很有意思,“一身白法兰绒西装,银色衬衫,金色领带”。 金色和银色有暴发户气质,重点是白色法兰绒。盖茨比希望通过白色来暗示自己的是和黛西汤姆一样,都是上层白人。 原著对黛西的描写,一直在突出她的白,堪称神来之笔, “穿的是白色的衣服,开的是一辆白色小跑车”,白色是她常见的颜色,黛西的青春岁月是白白的。 事实上,对需要大量体力劳动的底层民众来说,白色服装需要高强度的清洁工作,白色是脱离体力劳动的象征,是上层的标示。 盖茨比爱极了黛西的白富美身份,是爱情使然,也可能是对自我黑人身份的超越。 近100年来,《了不起的盖茨比》拍了六版电影,没有一个版本请黑人演盖茨比。 或许好莱坞对黑人的歧视,一直阴魂不散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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