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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票

 写下即永恒 2021-11-06

在香港,想要收到告票是很容易的。

十几年前豹子爸刚刚迁居香港的时候,还以为随便过个马路没啥。行人红灯亮了,却并没有车来,他就走过去。

一个交通警察把他拦住,直接掏出小本本——他就这样吃了一张告票。罰款400元,并登记身份证,如不按期缴款,要上法庭。

我带着孩子们2017年定居香港的时候,牢记豹子爸的教训,交通灯处断不敢行差踏错半步。

却一次也没有见到警察,倒是目睹许多香港人在没车通行的路口便宜行事,快步闯过行人红灯。

不过,就算没有警察等着掏出小本本,还是多加小心为上。香港路窄车多,车速非常快,确有危险因素存在。

2019213日,18岁游客拉着行李箱在旺角街头行车道边栏杆外等朋友,被过于贴近道旁行驶的巴士轧伤。

司机涉嫌危险驾驶,判囚11个月,因之前有做慈善及义工经历,减刑1个月。而18岁女孩右腿遭截肢,此后余生都要依赖义肢行走。

八九年前豹子爸开着车在香港街头被人擦碰。

双方下车一看,情形昭然若揭。对方车主说别叫保险了,我赔你6000块钱吧。豹子爸说好吧。两个人都很好说话,索性愉快地一起抽支烟。

烟抽完了挥手道别,豹子爸的烟头刚落地,旁边变出一个着便衣的食环署职员——一张告票1500元,一劳永逸地根除了“随手丢”的毛病。

我以前总听人说“钱还没捂热乎呢,就……”,现在明白是什么意思了。

据报道,2017年,食环署便衣执法人员就向乱抛垃圾的违例人士发出了近4万张定额罚款通知书。

有车而没车位的日子里,前挡风玻璃上的白色告票,是我们最熟悉的风景。

2017年之前我们住在深圳,小区停车费为每日10元。到了香港一看,各地区地段停车费各不相同就不说了,反正我们小区停车费每日320元。而且每每要排队等,位少车多。

我们上天入地找位置停车,此处省略至少一万字……有好多次见到警察遥遥走来,撒腿就跑,跑去挪车,兜几圈再回来,警察走了,位置被别人占了。留下后遗症:直到现在,我一看见警察就想跑。

还有一次因为占据了一个路边咪表位置,而那表不支持一次购买太长时间,必须每小时续费。我索性坐在海边一边看书一边守着那车,大冬天的,冻感冒了。

每天心情都坐过山车。大老远眼睛便探出长长的钩子,去看那白色告票在不在。

若没有,狂喜,仿佛占尽天下便宜;若有,唉,猜到就会有啦,哪能天天那么幸运……可是!一次性贴着两张告票的情况也颇有几次啊……我的心真是拔凉拔凉的。

这些只是破财,破得多了,也就习惯了。

特别是2019111日,深圳开始正式执行被称为“史上最严交规”的《道路行车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修正案》以后,我还窃喜起来了——

深圳违停罚款500元起步,还有罚1000万和2000元的呢!(为求准确,我去查了,在某些路段违停是罚200元的,只不过我从来没有这么幸运过,所以一直不知道……)香港却每单只是320元呀!而且是港币!(真不知道我高兴个什么劲儿……

疫情爆发以后学校停课。20203月我们离开香港回爷爷奶奶家住了好长时间。到5月底回港,又居家隔离了14天。解禁以后打开信箱一看——

妈呀!好几份政府公函在等我,其中一份还是东区裁判法院发来的!

原来是15日的时候超速了,触犯了《定额罚款(刑事诉讼)条例(第240章)。

发自警务处的通知书写明“罪行编号001”“犯罪日期05/01/2020”字样,并且给我“提出争议”进行申诉的机会。

通知书316日发出,要求我于46日前“缴付作为该罪行的定额罚款“或“就该罪行的法律责任提出争议”。并且特别强调:倘若不这么做,“将向裁判官申请颁发命令,饬令你缴付定额罚款、一项等于定额罚款数额的附加罚款及讼费”。

问题是我那时已经离港,没有看到这份通知书。

于是,在65日,以律政司司长名义向第2法庭裁判官申请发出的命令送达邮箱。命令要求缴付的罚款是定额罚款320+附加罚款320+讼费440元,共计1080元。须于通知书送达日期起计的14天内缴付,否则“法庭可发出手令将你拘捕”!

这句话把我吓得魂飞魄散,又禁不住扶额称庆:这要是迟些日子才回港,岂不是一过关就要去吃牢饭?可真是吓死我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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