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部长信箱】关于排入园区电镀污水厂执行什么标准咨询的回复

 书洋康乐 2021-11-07
图片
图片

来信

图片

电镀园区配套建设有厂房及电镀污水处理厂,一企业进驻电镀园区租赁厂房进行电镀生产。电镀废水排出企业租赁的生产车间进入园区电镀污水处理厂前是否要执行《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表2或3 的车间或生产设施废水排放口限值,总排放口限值,还是执行园区污水厂纳管标准,还是在污水处理厂后执行车间或生产设施废水排放口限值,总排放口限值。

图片

回复

图片

根据《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1900-2008)规定,来信提到的电镀企业废水在排入园区电镀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前,总铬、六价铬、总镍、总镉、总银、总铅、总汞应在车间或生产设施废水排放口达到该标准表2或表3规定的排放限值;其他污染物应达到企业与园区电镀污水集中处理设施运营单位商定并报当地生态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的排放限值。地方排放标准、环评批复文件、排污许可有更严格要求的,从其规定。

图片

编辑:邱骏            审核:章利兵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