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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汉奸梁鸿志伏法记

 明日大雪飘 2021-11-08
解百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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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鸿志被押出法庭时他的女儿在其后大哭

1946年11月9日,梁鸿志被执行死刑

原载:《文史天地》2010年第6期

作者:杨飞、薛文娟


抗日战争结束后,曾任汪伪政府监察院长、立法院长等职的梁鸿志,被国民党军统局逮捕,送至上海提篮桥监狱接受审判。在狱中,为淡化自己的汉奸事实,从而为其罄竹难书的卖国罪责开脱,梁鸿志可谓是绞尽脑汁。但历史是公正的,恶贯满盈的梁鸿志最终于1946年6月25日被上海高等法院判处死刑,11月9日在狱内被秘密执行。

1945年8月15日日本宣布无条件投降后,为惩办卖国奸贼,整饬社会秩序,国民政府开始在全国范围内肃奸,这让做了几年闲官直至汪精卫死后才“荣升”伪国民政府立法院院长的梁鸿志心中异常惶恐。梁鸿志知道自己任伪“中华民国维新政府”行政院长时已坏事干尽,百姓和国民政府以及共产党都饶不了他,华中第一号汉奸的帽子必定非他莫属。情急之下,他想起了同乡李思浩,虽然自己当初聘请他做了维新政府的高等顾问,但他知道李思浩和重庆方面始终没有断绝联系,自己当权时对他不薄,想必他不会见死不救。

于是,梁鸿志跑到李思浩家中请教避难之法。李思浩见梁鸿志来访,便已知其意,他向梁面授机宜:“我从侧面听说,佛海、援道都已走通了戴笠的线,他们都留好后路了。听说你和援道交情至深,应该赶快和他搞在一起,或者可保无虞。”梁鸿志一听大喜。当初在维新政府与任援道一起共事的时候,他和任的私交就很好,此时正受蒋介石委任担任先遣军总司令的任援道对梁鸿志来说,无疑是一棵救命稻草。

李思浩一语惊醒梁鸿志,看着任援道在苏州驻节,他赶忙举家迁往苏州。可笑的是,梁鸿志此时竟还对其前景甚为乐观,出逃前吩咐家人说屋中物品如珍贵字画等一律不必收拾。梁以为到乡下躲几天避避风头,等风声过后依旧会平安无事,到时候自己还可以回来继续享清福。不料,梁鸿志的年轻姨太太在苏州躲了些日子后,耐不住回上海办事,在火车上被原来在维新政府工作的一个小职员发现,该职员知道梁鸿志是政府通缉要犯,为邀功请赏,便跟踪姨太太找到了梁鸿志避难的住所,梁鸿志由此被捕。

被捕后,梁鸿志感觉情形不妙,立即给任援道打电话,请其设法解救。任援道得到消息后大惊,连忙亲自过去将梁鸿志带到自己的司令部。但任援道知道,这件事一发生,国民政府就知道梁鸿志在他手上,梁氏对政府没有什么利用价值,且其在伪政府中曾经地位显赫,正好让当局杀一儆百。一想到这些,任援道就不寒而栗,他觉得自己现在已是泥菩萨过江自身难保,遂决定陪梁鸿志去上海,同李思浩商量解决办法。

李思浩的日子也不好过。虽然他与重庆方面有多年的关系,但毕竟也曾有“汉奸”之名,生性多疑的戴笠就派族人戴菊生住在其家里,名为保护,实为监视。而梁鸿志在苏州被捕,手眼通天的戴笠早就得到了消息,他在梁鸿志到上海前便赶到李思浩家里,故作痛苦地向李诉苦,说抓不到梁鸿志自己就交不了差,要李帮帮忙,提供一点梁的线索。李思浩不愿意把朋友往死路上送,戴笠便对其沉声说道:“我们是能够抓住他的,不过要连带惊动他的亲友,彼此不好看,还是请他亲自投案的好。”

梁鸿志到了上海和李思浩会面后,觉得要想躲过牢狱之灾已不可能,他不愿意让老朋友为难,便决定去投案自首。为装出早就准备向国民政府投降的假象,梁鸿志赶造了一份自白书,把其时间填为1945年7月15日,请任援道转交戴笠。梁鸿志知道自己这一次被捕,生死难料,又给蒋介石写了一封信,详细说明了其在维新政府和汪伪政权中的活动,力图主动坦白,获得蒋介石的谅解。然后,他让李思浩打电话给戴笠,通知他梁鸿志就在自己家中。

戴笠接到李思浩电话后,立即派了两辆小汽车将梁鸿志和他的两位小老婆都押进了军统局。为博得戴笠的好感,梁鸿志不等军统讯问便先将自己写给蒋介石的那份自白又写了一遍,请人交给戴笠,但他没想到这样做无疑是不打自招地交代了自己的罪行,从而为以后带来了不尽的麻烦。

军统把上海抓来的汉奸,根据任伪职的高低,分别关押在不同的地方。梁鸿志在汉奸中的地位最高,就被关进了条件最好的楚园。楚园位于上海市福履理路,是原上海市警察局副局长卢英的家,卢英号楚僧,住的地方就称为楚园。楚园的看守人员态度都不错,管理也不严格,梁鸿志等人刚到的时候,看守所主任还热情地上前打招呼,并且给每个房间都派发了一份报纸。

梁鸿志在众囚犯中地位最高,因此受到特别优待,他不光可以独自居住二楼亭子间,而且他的一位小老婆还可以每天早来晚去地过来料理私人事务,其私人厨师也居然能够随着他住进楚园,给他做菜。每天有小老婆作陪,还时常与人下几盘棋解解闷,为狱友写扇题画附庸一下风雅,加上厨师为其做的精致小菜,以及与旧友的把酒问盏,梁鸿志日子倒也过得滋润。

除夕之夜是全家团圆的日子,楚园内的众囚徒让厨房多准备点酒菜,准备饮酒守岁。开始的时候大家喝酒吃肉,谈笑风生;到了半夜的时候,酒足饭饱,随着爆竹声声辞旧岁,大家都不再说话。梁鸿志想起往日在家里自由自在、乐呵呵地迎接新年的样子,再看看现在身为囚徒,且前途未卜,不禁悲从中来。他含着泪在一张白纸上写下“息壤在彼”几个大字。然后自己在纸上签了名,接下来众囚徒一一在白纸上写下自己的名字,望着这张斑斑墨痕的白纸,大家抱在一起失声痛哭。

不久,军统的大卡车又突然驶进楚园,将梁鸿志等人转往上海提篮桥监狱。在这之前,为便于审奸,监狱已将“忠”字监房腾出来,作为江苏高等法院第二分院(上海高等法院)的临时看守所,梁鸿志随后亦被关进“忠”字监牢。在这里梁鸿志又受到了“优待”:其同行者入狱前均要登记姓名、年龄、案由、刑期,打上指模,再把头发剃光,剥光衣服去洗澡房冲洗一番,穿上特制的囚衣,而梁鸿志却除了指模,其他的一概免除。但监狱里每天两顿饭,以及每顿半盒褐色米饭加上仅有的几片菜叶,却令梁鸿志却很不习惯,有几次他甚至忍不住将咽下的饭菜吐了出来。

17日,梁鸿志第一次出庭,首席检察官杜保祺亲自出马,讯问了他将近一个小时。接着,受理此案的检察官戴荣铎继续讯问。戴荣铎详细调查了他组织维新政府和中华民国政府联合委员会的经过,以及维新政府与日本合办通讯、银行、铁路等情况。梁鸿志对于在自白书里承认自己“对于国家立场,未经兼顾,此自是个人昏愦糊涂,不能辞免罪责者也”后悔不已,他写下辩诉书,对“组织维新政府之动机”,“各部与日人订立临时条约之经过”,“绥靖军成立之实况”,“戒烟局成立之事实”等关键问题做了解释,于25习交至司法当局。29日,检察处再次开庭侦讯,复核第一次侦讯内容后,决定对梁鸿志提起公诉。

6月5日上午,法院首次对梁鸿志汉奸卖国案开庭审理。梁鸿志竭尽所能为自己的行为辩护,无奈他在华中坏事做尽,此时无异于欲盖弥彰,而且他聘请的两位律师和他交流不畅,这让梁鸿志十分焦急,他一面让律师赶快为他搜集旁证,一面要家里高薪聘请名律师为其辩护。

14日,法院再次开庭,梁鸿志这时已有三名律师,还搜集了不少旁证,其中包括敌伪时期被他营救出狱的北平辅仁大学法学院院长董人骥和北平市教育局局长英千里的证明,先遣军司令任援道关于日本投降后梁鸿志曾协助维持秩序的证明,以及一封行政院长孔祥熙关于梁鸿志在抗战期间曾通过地下人员向重庆提供过情报的亲笔信,甚至曾为其传递情报的薛子奇也亲自出庭为他作证。与此同时,检察官方面也搜集了很多梁鸿志投敌卖国的铁证:如维新政府编撰的《维新政府现况》《维新政府一周年纪念特刊》等中日文版书刊,以及在档案中找到的梁鸿志在维新政府时期和日本签订的协定文本。

1946年6月25日,法院开庭判决。由于罪证确凿,法官当众宣布对梁鸿志处以死刑。梁鸿志听到判决后脸色发白,法官问他有什么要说的,他表示要上诉。于是,炎热的7月梁鸿志及其家人忙得大汗淋漓:他们一面加紧再搜集旁证,一面向南京最高法院提起上诉,申请复判。但复判没有改变梁鸿志的命运,国民政府最高法院根据上海高院送请复判以及被告申请复判的请求,由刑事第二庭于10月18日做出终审判决:“原判决核准。”国民政府司法部将终审判决送到上海,指令上海高等法院立即在提篮桥监狱内秘密执行。

当时,知名度极高的始建于1901年、启用于1903年的上海提篮桥监狱虽号称远东第一监狱,但狱内原无刑场,司法部密令狱中枪决梁鸿志,这在提篮桥监狱史上尚属首次。毕业于湖北法政学校的典狱长徐崇文接令后先是一怔,沉思良久后他想起监狱围墙东边原有一块土地,属监狱所有,在上海公共租界工部局时为西籍警官的网球场,后改为菜园,因无人照看,业已荒芜。该处场地南北长三四百米,东西宽不足百米,或可当作刑场。于是,徐崇文下令对该场地作突击整修布置,以其作为梁鸿志的伏法地。

11月9日中午11时左右,上海高等法院派主办检察官戴荣铎去提篮桥监狱负责行刑。前一晚,梁鸿志还为薛大可《昔游诗》作跋,此时,当法警进入“忠”字监,通知其外出时,他已隐隐有一丝不祥之感。梁鸿志把衣裤换得整整齐齐,外穿黑条哔叽夹袍,灰绸扎里长裤,脚穿浅色麻纱丝袜,外蹬黑布缎鞋。经过走廊时,为了掩饰内心的惊恐,他还故作潇洒地向熟人点头打招呼。

到达刑场后,只见检察官戴荣铎坐于审判席正中,左席为典狱长徐崇文,右席为书记官长王容海。待问明姓名、年岁、籍贯等项目后,他们将最高法院的判决书交给梁鸿志,并告之即日执行。梁鸿志匆匆翻阅后在上面签了字,但他同时提出抗辩。说依法收到复判书后,被告可有最后之抗告,不料庭上回答十分干脆:是奉令执行。梁又提出要求让他回牢房整理遗物,庭上仍不批准,但戴检察官表示可以当庭书写遗言,于是梁鸿志走到公案右侧前布置的书桌旁,提笔写下遗书:“余生平读诗书,尚知大义,不料从'政’,因而至今日就刑,此乃佛语所谓前生罪孽。嗣后速来收尸,并盼丧事不要铺张。……”遗书写毕,梁又交代了一些家事,然后给蒋介石写了一封信。收笔后,梁把所写之信交送戴检察官过目,并作最后挣扎:“我是懂法律的,执行时间未免太快。”他苦笑一下,想仿效陈公博在苏州狮子口监狱行刑前同检察官握握手,但遭到了拒绝。

此间还有一段小插曲:就在梁鸿志即将被执行时,一位西班牙记者突然疾步上前,想记录下这“历史的瞬间”,他问梁鸿志:枪毙?梁鸿志回答说:枪毙!记者又问:reason?(原因)梁鸿志答曰:treason!(叛国罪)。二人对话颇似单口相声,说完相视一笑。此事一时被人们传为笑谈。

按照惯例,提篮桥监狱为临刑的梁鸿志准备了酒菜,但梁此刻已没了胃口,他把手表一只、眼镜一副、法币1.6万元、小女儿的照片和一本袖珍弥陀经等物品交给看守长柏其林保管,另于袋中取出饼干一包放在桌上,然后进入执行区,慢慢坐入行刑椅上,开始闭目吟诵:“年到六十四,行步移法场……”

未及吟完,只听“叭”的一声枪响,梁鸿志颓然倒于行刑椅之左侧。约一分钟后,法警将梁的尸体翻转仰上,由检察官检验气已绝,尸体于下午送往沪西胶州路上海验尸所检验后,发还梁鸿志家属。至此,这个曾被称为“华中第一奸”的卖国奸贼最终在正义的枪声中结束了他可耻的生命,带着其不光彩的一生和一首未完成的诗去了另一个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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