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2年8月至1954年6月由原行政五级调动级别的中共系统干部 1952年上半年评级工作结束后,至1954年6月政务院再次发出各级干部级别调整的通知,有3位原评定为行政五级的中共干部人员进行了调整,陆定一恢复原行政四级,而方方与张明远则受到批判处理,而受到行政降级处分,具体3人的级别变动为: 一,由行政五级调为行政四级(1人): 陆定一:1952年三反运动中受妻子牵系遭到诬陷批判,由中央宣传部部长降为副部长,级别降为行政五级,54年9月复任中央宣传部部长,级别调为行政四级 二,由行政五级降为行政六级(1人): 方方:1952年3月时任华南分局第三书记,52年7月因广东反地方主义运动中受到错误处理,降为华南分局第五书记,级别降为行政六级 三,由行政五级降为行政九级(1人): 张明远:1952年任东北局常委评级为行政四级,1954年后撤职下放,级别降为行政九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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