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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DGS 钱币信息 | 查询结果 | 证书编号:4021102800061

 林芝一人 2021-11-10

概述:“陈桥兵变”后,周恭帝柴宗训禅让皇位,赵匡胤于是改国号为“宋”,建立了宋朝(史称“北宋”)。历史学家陈寅恪先生说:“华夏民族之文化,历数千载之演进,造极于赵宋之世。后渐衰微,终必复振。”宋朝的铸币同样可以荣登中国历史之最,无论是钱币种类,钱文书体,铸造工艺,艺术价值都是前后朝所无法比拟的。

宋朝在中国历史中不仅经济、文化发展到顶峰,钱币在历史中也是最复杂的,这主要表现在宋代钱币的多样性上。北宋建立之初,曾仿效五代十国铸币的惯例,同样铸造了“宋元通宝”(国号钱)。宋元通宝沿用周元通宝制度(延续唐制),十枚重一两,开启了宋代铸钱的序幕。自宋太宗太平兴国年间(公元976至公元984年)始铸太平通宝,真正开启了年号钱的开端。每当更改年号时,几乎都会铸造新的年号钱,这是当时文化风貌、经济快速发展的综合体现,无形中也增加了宋代钱币的种类。

同时宋朝钱币在艺术性方面与前朝钱币相比区别明显,这其中主要体现在钱币的变化上,前朝钱币整体相对较固定。宋朝钱币形制较多,如徽宗时的五等钱制;钱文书体多,篆、隶、楷、行、草均能见于钱文之上,更包括宋太宗、宋徽宗、宋高宗等皇帝亲自御书的钱文,具有极高的历史文化价值,另外宋朝钱币的金属成分较稳定,这表现出同坑口所出的钱币,锈色较为统一,具有一定的规律性,也反映出当时铸钱工艺的成熟。

宋朝铸钱管理机构:

北宋“熙丰变法(又称:王安石变法)”曾对国家体制进行过深化改革,同时“元丰改制”对官僚体制也进行了重要改革。以“元丰改制”为节点,前后时期在铸钱方面的管理有所不同,大抵可分为元丰改制之前和元丰改制之后(直到南宋灭亡),前者可称为使职为主的体制,后者可称为省台寺监体制。

北宋前期为加强君权,设立二府三司制,二府即中书门下(最高行政机构)及枢密院(最高军政机构),三司负责财政,下设三部(三司使负责),即户部(主要负责田赋)、度支(主要负责财政支出)、盐铁(主要负责商税、禁榷及山泽之入)。三部之下又分别设置若干案,其中铸钱归于盐铁司中【铁案】负责(据《宋史·职官志·三司》载:盐铁司之下有七案,其中”六曰铁案,掌金、银、铜、铁……石炭、锡、鼓铸”)。

宋朝在地方行政设有路、州、县三级,在路一级设有【监司】(对州县官只有检察权而无管辖权),产矿铸钱地设置监和场、务,大的监(如桂阳监)与州平级,一般则隶属于州。较大的场、务隶属于州,一般则隶属于县。其中除与州平级的大监设有【知监】,其余监、场、务各设监官,一般又品级较低的文武官员担任。宋代还有一些跨路份的监司,并设有【提点坑冶铸钱司】负责,有时也会将东南地区的铸钱事宜交给【发运司】负责。

元丰改制以后,三司被撤销恢复为唐代的省台寺监体制(有所修改)。其中三省分为中书省(草拟决策)、门下省(审核决策)、尚书省(执行),尚书省中包括吏、户、礼、兵、刑、工六部,其中铸钱归于【工部】负责(据《宋史·卷163·志116》记载:“工部,掌天下城郭……钱币、山泽……之政……籍坑冶岁入之数,若改用钱宝,先具模制进御请书。”又记:“【工部尚书】若诸监鼓铸钱宝,按年额而其数,因其登耗以诏赏罚。”同时,【户部】及户部下属的【金部】有时也会筹措铸钱物资及钱款,同样与铸钱有密切的关系,宋哲宗时曾加强户部权利,南宋绍兴年间,曾让【户部侍郎】“提领铸钱”。

元丰改制并未涉及路、州、县及监、场、务的职事官制,转运使、提刑、提举等监司仍旧存在,路、州、县及监、场、务的隶属关系也未发生大的变化。南宋时,曾在户部与各路转运司之间设立【总领所】一级机构(四川、湖广、淮东、淮西各一),主要负责供应军需,及当时四路戍边军队的财赋调配,级别高于各路【转运司】。【总领所】有发行纸币的权利,其中四川总领所,与铸钱联系密切。

崇宁通宝、重宝、元宝铸币情况:

北宋徽宗崇宁年间(公元1102年-公元1106年)铸,有通宝、元宝、重宝三种钱文。通宝中有小平、折十两种折值,钱文为宋徽宗御书的“瘦金体”,时年宋徽宗二十余岁,钱文书体也是发挥出了“铁画银钩、清秀骨瘦”的特征;崇宁重宝为折十钱,钱文隶书。据曾敏行《独醒杂志·卷三》记载了宋徽宗曾令蔡京书写崇宁钱文的事,故有些崇宁重宝的钱文应为蔡京所书,笔法功底深厚;崇宁元宝为小平钱,应为试铸性质,并未正式铸行。

据北宋蔡絛《国史补》记载:“鲁公秉政……作大钱以一当十,至大观,上亲为书钱文焉”。另据《宋会要辑稿·刑法四·三二》记载:大观元年七月十五日池州上奏中言及永丰监“翻铸御笔大观通宝小平钱,字精细。”《宋史·卷二四二·宗室传》记载:赵子淔创意铸行小铁钱,“因范格以进,徽宗大悦,御书'宣和通宝’为钱文。”

据《中国货币史》引《玉海》记载,崇宁五年时(公元1106年),北宋年铸币量为289万4千贯,这个铸币量在北宋年间,除熙宁、元丰、庆历年间外也是比较多的,但这个铸币量应该包括崇宁及圣宋两种钱币。

宋代主要铸钱监:

铸钱监院是宋代铸币的生产单位,宋代铜钱监某一时间段内并存者大约不超过20个,但因不断变化,此建彼废,前后陆续发现不下三十七八个。其分布大抵位于长江以南多于长江以北,铸钱能力上南方强于北方,这或与铜产地大多在南方有关。

宋代最著名的钱监有六个,分别是:饶州永平监、池州永丰监、江州广宁监、建州丰国监、韶州永通监、惠州归善县阜民监。

1.饶州永平监(位于今江西上饶鄱阳县):

该钱监建立于唐肃宗乾元年间,永平监在宋太宗后期张齐贤任江南转运使时,年铸额已达36万贯,毕仲衍《中书备对》载其年铸额为61.5万贯,应为年铸币量最高峰时期,《玉海》卷180《食货·钱币》引《中兴会要》载其年铸币量为46.5万贯,应为北宋后期铸额。南宋张端义《贵耳集》载:“饶监所铸,岁止十五万。”说明此钱监维持生产到南宋后期,成为当时仅存的铜钱监。

2. 池州永丰监(位于今安徽省)

该钱监建立于宋太宗至道初年,正式命名于至道二年十月。《杨文公谈苑》载此监初建时年铸额为20万贯。《中书备对》载,元丰年间其年铸额为44.5万贯。《中兴会要》记载其年铸额为34.5万贯,应为北宋后期铸币量。南宋绍兴二年八月(公元1132年),该钱监并入饶州永平监。

3. 江州广宁监(位于今江西九江)

该钱监建立于北宋咸平二年五月(公元999年),据王禹偁《记》,其最初年铸定额为20万贯,《中书备对》记载其元丰年间年铸定额为34万贯。《中书会要》记载其“年铸二十四万贯”,又注“后以十万贯为额”,应反映北宋后期及南宋初期的情况。绍兴二年八月(公元1132年),此监并入虔(赣)州铸钱院。

4.建州丰国监督(位于今福建省)

该钱监在五代时期已存在,宋初似废,北宋咸平年间重建。《杨文公谈苑》载其创立初年年铸额20万贯。《中书备对》记载元丰年间,其年铸额20万贯(旧额30万贯)。《中兴会要》载其北宋后期年铸额为25.04万贯,较元丰时期略少。绍兴二年(公元1132年),此钱监停产,不久又恢复。据《宋会要辑稿》载,该钱监最终于南宋淳熙初期停产,淳熙二年(公元1175年)废罢。但当时仍保留钱监名及监官,至南宋庆元元年(公元1195年)十二月,朝廷决定不再设监官。

5. 韶州永通监(位于今广东省)

该钱监在北宋中后期是宋朝规模最大、产量最高的钱监。据宋人余靖《韶州永通监记》载,该钱监建立于北宋皇祐元年(公元1049年),次年明命(另有庆历八年之说,相差一年)。据毕仲衍《中书备对》载,元丰初年其年定额为80万贯,北宋大观年中,年铸额为83万贯。这也是宋朝单个钱监年铸额最高的。又据《宋会要辑稿》载,(南宋)乾道元年(公元1165年),提点坑冶铸钱司……李大正言:……韶州永通监递年铸钱多不及三千贯或四千贯,今欲酌取中数三千五百贯。另据该文献记载,韶州永通监于南宋淳熙十二年(公元1185年)三月二十二日被废除。

6. 惠州归善县阜民监

宋代阜民监有两个,分别是商州洛南阜民监及惠州归善阜民监。惠州监是大监,但存在时间似乎不长,此监创建于治平四年(公元1067年)。据据仲衍《中书备对》载,元丰初年此钱监年铸额为70万贯,主要用于买铜,其年铸额仅次于永通监。据《皇宋十朝纲要》卷十六记:(崇宁)三年十二月丁未,复置惠州阜民监。说明此钱监之前一度被废罢。政和二年前曾铸夹锡钱。

北宋早期有四个铜钱监,存在时间都很短,分别是:京师铸钱监、杭州宝兴监、升州钱监及南安军钱监。另外,由于宋夏战争的爆发,宋朝曾于陕西地区设立多个钱监,但规模一般不大,之后随着北宋被金国所灭,这些钱监也就随之停废。这些钱监分别是:虢州朱阳监(约元丰时期已铸铁钱)、商州洛南县阜民监(熙宁八年,商州设立铁钱监)、仪州(渭州)华亭县博济监(庆历年间,于仪州采铜至博济监铸大钱)、京兆府钱监(分设铜钱监及铁钱监)、陕州钱监(分设铜钱监及铁钱监)、华州钱监(分设铜钱监及铁钱监)、凤翔府郿县斜谷钱监、通远军威远镇钱监、兰州广阜监。

除此以外,两宋铁钱也是两宋货币中重要的组成部分,由于两宋大部分时期还要面对北方辽、西夏、金、元等少数民族政权,或战或合,有些地区由于铜钱不足,只能铸行铁钱。按地理位置分布,大体有四川地区、河东地区、陕西地区、川陕河东以外地区;南宋时期又有专供应江北铁钱区的铁钱监,这些钱监分别是:

1.四川地区铁钱监:雅州百丈县开宝监(创立于宋太祖开宝年间,后于王小波、李顺起义时停铸,宋神宗元丰三年恢复)、益州钱监(北宋早期钱监,天禧年间已废罢)、眉州钱监(北宋早期钱监,天禧年间已废罢)、嘉州丰远监(创立于景德二年,南宋绍兴之前似已废罢)、邛州惠民监(四川地区重要钱监,创立了咸平四年,嘉祐四年十月后,暂停铸造10年,熙宁六年五月恢复铸造。南宋建炎三年,该钱监再次暂停铸造,绍兴二十三年恢复鼓铸。嘉定年间或已废罢。)、兴州(沔州)济众监(创立于景德三年,铸币量较少,南宋时期或已废罢)、南平军广惠监(铸量较少)、万州广济监(创立于元丰年间,宣和六年废罢,钱监规模较小)、施州广积监(钱监规模较小,创立于绍圣三年,绍兴三十年后失载)、利州绍兴监(南宋时期四川地区重要铁钱监,绍兴十五年复置,嘉定三年后此钱监铸当五大钱,此后失载)。

2.河东铁钱监:晋州钱监(由于宋夏战争而创立,初铸小钱,庆历二年十月改铸大钱,之后一度停铸,庆历五年后复铸小铁钱,次年停铸,此后失载)、泽州钱监(由于宋夏战争而创立,大约于庆历年间创立,大小钱币均有铸造)、隆德府宝宁监(曾鼓铸过夹锡钱)

3.陕西铁钱监:北宋仁宗即位以前,陕西未行铁钱。仁宗庆历年以后,陕西始行铁钱,但当时所用多为外路所铸。宋神宗熙宁八年以后,陕西铁钱监开始激增,直至北宋灭亡。陕西地区铁钱监主要有商州上洛县阜民监(或为陕西第一个铁钱监,元丰年间始铸铁钱)、虢州(在城)虢略县钱监(创立于熙宁八年,元丰年间尚存,此后失载)、虢州朱阳县钱监(原为铜钱监,约元丰年间改为铁钱监)、京兆府(永兴军)钱监(宋神宗时期为改铸私钱而建,毕仲衍《中书备对》对此监无载,或在当时已经废罢)、商州洛南县钱监(设立于熙宁八年,元丰年及此后生产规模较大)、陕西铁钱监(同为熙宁八年为改铸私钱而创立的钱监之一,存在时间较短)、华州钱监(为熙宁八年为改铸私钱而创立的钱监之一,存在时间较短)、岷州滔山监(熙宁八年创立,但似与改铸私钱无关,大约一直存在至北宋晚期)、延州钱监(延州钱监创立时间不详,但元丰至大观年间应存在,其间或有废罢)、耀州钱监(为熙宁八年为改铸私钱而创立的钱监之一,规模较小)、通远军威远镇钱监(熙宁八年时,该钱监鼓铸折二钱,直至北宋末年。中间曾一度铸造铜钱)、同州韩城县三钱监(元丰年间已经存在,至宋徽宗政和四年时,有东西二监)、秦州铸钱监(创立于元丰四年二月,元丰六年八月被废罢)、陇州钱监(或于元丰年间被废罢)

4.北宋川陕河东以外的铁钱监:徐州宝丰下监、浔州钱监、汝州鲁山钱监、广、康、贺州铸夹锡钱、磁州裕民监及铸钱院

5.南宋供应江北铁钱区的铁钱监:和州钱监(供应淮南地区所用铁钱建立最早的钱监)、舒州同安监(供应淮南地区铁钱的重要钱监)、舒州宿松监(舒州又一铁钱监,其存在时间较短,约10年)、蕲州蕲春监(创立于乾道六年(公元1170年)六月,淳熙元年(公元1174年)正月停罢,后于淳熙五年恢复鼓铸至嘉泰三年七月停铸,开禧年间恢复鼓铸)、黄州齐安监(乾道六年建立,此后失载)、兴国军兴国监、江州广宁监、临江军新喻县丰余监、抚州裕国监、光州定城监、汉阳监等。

崇宁重宝

节选自:《崇宁泉谱.重宝卷》(王龙伟主编)

作为中国北宋时期的重要货币之一,崇宁重宝铸造于北宋徽宗崇宁二年至崇宁四年(1103—1105年),是北宋钱币的重要组成部分。尽管崇宁重宝铸造时间相对很短,但由于参与铸造的钱监多,铸造量大,因此产生了大量钱文与形制的版别变化。

一、崇宁重宝铸造背景:

北宋元符三年(公元1100年)年初,宋哲宗赵煦病逝,其弟赵佶继位,即宋徽宗。为协调新党与旧党之间的矛盾,次年徽宗以“建中靖国”为新年号,意图不偏不倚,团结治国。在支持他继位但反对徽宗变法的向太后(宋神宗皇后)去世后,徽宗即更元“崇宁”,崇宁即崇尚熙宁国策之意,起用蔡京为代表的新党,实施新政。在徽宗继位后,北宋政府就面临着严重的财政赤字。第一,国防军事开支已把神宗元丰以来的国库积蓄消耗殆尽。由于长期受到辽和西夏的威胁,北宋政府一直处于扩军备战状态,军费耗资巨大。第二,冗官众多。据《宋史·食货志》记载,徽宗年间官员人数较哲宗元祐时多十倍。如此庞大的官僚队伍,进一步加剧了国家财政负担。第三,朝廷内外奢侈之风盛行,到宋徽宗时更是变本加厉,大兴土木。如此繁重的财政支出使徽宗时期的国库极度空虚,财政连年入不敷出。同时由于熙宁、元丰两朝巨大的铸币量消耗了大量的原铜,也导致原铜开采量逐年下降。因此,徽宗推行新政的根本目的就在于增加财政收入、摆脱财政困境。推行宋神宗时期的各项新法。但蔡京推行的新法不是通过经济改革,而是靠通货崇宁元年(公元1102年)七月,蔡京被任命为宰相,其上任后立即下令重新膨胀,制造大额虚币来收敛财富。在这一背景下,崇宁重宝这种当十虚值大钱应运而生,而这种虚值所埋下的各种问题在崇宁重宝后续的流通中也逐一暴露出来。

二、崇宁重宝铸造历程与币值变化:

崇宁元年(1102年)二月,时任陕西转运副使的许天启,为迎合蔡京的意思,上奏请铸当十大钱。时为宰相的蔡京上奏说:官府铸钱,需要张官置吏,招揽军兵,成本很大,而官府所得,铸三钱只得一钱之利。而在陕西、河中府等处,民间私铸钱币的人很多,不妨招募这些私铸者,令他们赴官府充当铸钱的工匠,由官府提供物料,计算工匠的工资,按其中的若干百分比收取钱币。这样既可以收编管理私铸人员,又可以为官府增加利益,可谓是一举两得。后来宋徽宗就同意了蔡京的奏折。同时按蔡京的计划,在陕西铸造当十铜钱,但不行用于陕西,以隔绝私铸。

在王安石变法时,北宋曾经大量铸行折二钱。此时若贸然铸行折十钱,名义价值比折二钱骤增五倍,侵害百姓利益意图过于明显,蔡京颇为顾忌,所以暂铸折五钱,试行以观其效。崇宁元年五月,宋廷下令陕西及江州、池州、饶州、建州四州的钱监,将准备当年铸造小平钱的铜料用来铸造折五钱,铭文为“圣宋通宝”,其重量比小平钱略重一些,折五钱名义价值是折二钱的两倍半。由于这次在陕西及江州、池州、饶州、建州的货币改革短时间内并未引发严重的经济问题,因此宋廷随后下令,让舒州、睦州、衡州、鄂州的钱监采用陕西当十大钱的范式,铸造当十大钱,并限令一年须铸造三十万缗。

崇宁二年九月,尚书省进言:“提举陕西铸钱许天启起第一运乌背折十铜钱五千缗至京,乞自禁中先用,然后颁之四方。”获徽宗批准。同年十一月,江淮、荆浙二路发运司胡师文言:“自熙宁以来,鼓铸当二大钱盛行民间,而于条不许起发上京,以故目今诸州军官库见管当二钱甚多。今迄改铸当十钱,许四文,可成三文,则四十万贯当为三百万贯。工部欲依所乞,仍依陕西见铸钱样,于钱背铸“十”字,以示所当小平之数。其当二铜钱更不鼓铸。”这一提议也获得了徽宗的批准。

随后,尚书省言:“乞降当十钱样于天下。”诏:“各降一千,分布晓示,使人识认,有司觉察如稍异,许越诉,论如和钱法,以钱计赏。”(《长编纪事本末》卷一百三十六)。由此可以看出,首先,崇宁重宝当十铜钱,最早铸于陕西,后广铸于各地钱监。现今发现的“崇宁重宝”背“十”铜钱,则是在陕西铸造的第一批重宝的基础上,后加了“十”字,目的是为了向百姓说明其面值大小,因此具有较为特殊的意义。在百姓接受崇宁重宝当十面值之后,可能是为了便于铸造,便停铸背十的崇宁重宝了,因此背十主要扮演了一种展示币值的作用。其次,崇宁重宝的大规模铸造开始于崇宁二年年底。

到了崇宁三年,朝廷开始大力推广崇宁重宝当十大钱(《宋史》卷一九《徽宗记》)。正月十二,宋徽宗下诏在江州、池州、饶州、建州钱监,罢铸小平钱及当五钱,依照陕西当十大钱的样制、规模、大小和轻重,全面改铸当十大钱。随后,徽宗又下诏“江、淮、荆、浙等路所管当二钱尽拘收改铸当十大钱”。崇宁三年二月,宋徽宗又下诏:“京城外置钱监,并复徐州宝丰监、卫州黎阳监,并改铸当十大钱,其当二限一年,更不行使。”

然而自崇宁重宝开始铸造以来,各地方钱监就处于缺乏统一制度监管的状态,加上面额虚值所产生的超额利润,导致民间盗铸、私铸风行,因此造成了大范围的货币混乱。为解决这一问题,崇宁四年(1105年)四月,宋廷颁布了旨在严格铸钱标准的“钱纲验样法”。根据《事林广记》(南宋建州崇安人陈元靓撰)所载宋朝钱文崇宁重宝的原注中有“崇宁重宝,隶书,三年铸,四年止”可知,崇宁重宝应该于崇宁四年停铸,原因是为了解决崇宁重宝引起的各种经济和社会问题。

根据《宋史食货志》记载,立钱纲验样法要求“崇宁监以所铸御书当十钱来上,缗用铜九斤七两有奇,铅半之,锡居三之一。诏颁其式于诸路,令赤仄及乌背,书画分明”。通过这段史料记载可以看出,崇宁重宝发行在前,崇宁通宝铸造在后;同时与崇宁重宝不同,崇宁通宝从开始铸造起便严格按照“钱纲验样法”进行管理,由政府指定的某一钱监先铸出样钱与母钱,并将母钱颁发给其他各地的钱监,让他们根据母钱统一铸造流通子钱。因此相比之下,崇宁通宝的铸造更为规范严谨,这也造成了崇宁通宝整体上要好于崇宁重宝;但也恰恰因为这个原因,使得崇宁通宝的版别变化远少于崇宁重宝。

纵观整个北宋历史,崇宁重宝是极少数在流通期间内币值不断发生变化的货币品种。这种变化的根本原因在于崇宁重宝的面值远远大于其实际价值。按照《宋史·食货志》的记载,官府铸钱的标准,是铸造铜钱一贯,用铜三斤十两,铅一斤八两,锡八两,重量为五斤,每十个铜钱约为一两。徽宗说:“自我祖宗用十钱为两之制,法度一定,人心作孚百五十年,天下蒙利”。此前十文重为一两的小钱,在商品的流通中,承载着主要的货币价值功能,钱币中实际贵金属的含量,以及它所蕴含的价值,与流通中的商品,存在着等价平衡。

北宋朝廷将当十大钱大量铸造发行,仅仅只用其三钱的成本便可以博取七钱的利益,但由于政府钱监效率低下,只能“十得息四”。这其中蕴含的巨大利益,自然会让人嗅出玄机,于是民间私铸者纷纷涌人,一时盗铸成风,这其中本为官府所有的“铸币税”,也就成为私铸者获取的暴利。同时,随着百姓逐渐明白其中的利益之后,便普遍不愿意接受大钱。其次是劣币驱逐良币,大钱排挤小钱,百姓把小钱贮藏起来,或者将它销铸成大钱,造成市场交易不便,引起民间买卖沮滞,物价通货膨胀。

崇宁四年(1105年)六月,尚书省言:“访闻东南诸路盗铸当十钱,率以船筏於江海内鼓铸,当职官全不究心,纵奸容恶,理须别行措置。除广南、福建地理遥远,其当十钱逐路今后更不行使;旧有者限一月具数经官验,验非私铸,听官司因事受纳,转运使兑换于别路行使,余东南诸路,乞依画一措置。”从之。(《长编纪事本末》卷一百三十六)对于扰乱国家金融秩序,胆大妄为的私铸者,北宋政府也进行了严厉的打击。但是当十大钱的暴利,吸引大批的私铸者趋之若鹜,根本无视朝廷的威慑。

伴随着盗铸现象的发生,当十大钱的危害便开始显现出来。崇宁四年(1105年)十一月,尚书省言:“私铸当十钱,利重不能禁,深虑民间物重钱滥。乞荆湖南、北、江南东、西、两浙路并改作当五钱,旧当二钱依旧。”因此,崇宁重宝的币值第一次从当十变为当五。根据《长编纪事本末》记载,在崇宁五年正月丙午,尚书省再次进言:“两浙路官司弛废,容纵民间尽将小平钱销铸当十钱,致民间小钱数少,买卖沮滞,深为非便。”诏:“两浙路将应上供小平钱并兑诸官司,御书通宝当十、重宝当五大钱,上供赴京;其小平钱仰留充本路买卖给散,仍仰本路铸钱监疾速依旧铸造小平钱行用。”

据《宋史食货志》记载,崇宁五年初,宋廷“诏广南、江南、福建、西浙、荆湖、淮南用折二钱改铸折十钱皆罢,其创置铸钱院及招置钱户并停。”因此可以看出,崇宁重宝从崇宁二年九月始铸至崇宁四年四月停铸,铸造时间不足两年;而崇宁通宝从崇宁四年四月始铸至崇宁五年初停铸,铸造时间则不足一年。

三、崇宁重宝铸造特征

从崇宁二年年末起开始铸造到崇宁四年停铸,崇宁重宝共持续铸造不足两年时间;与北宋其他年号相比,崇宁重宝铸造时间相对很短,但通过对实物的梳理与分类,本书共整理收录七百二十一个版别(这其中基本不包括加刀和修模的情况),而且从所见实物而言,崇宁重宝还有一些版别,因种种原因未收录。因此,综合考虑铸造时间和版别数量之后,与北宋其他年号相比,崇宁重宝的版别应该是北宋钱币中最为丰富的一个钱币种类。但同时也说明崇宁重宝的铸造非常混乱,官铸与民间盗铸并行,因此也使得崇宁重宝还存在大量的问题需要研究分析。本书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之上,通过整理分析崇宁重宝版别,总结归纳出崇宁重宝的铸造具有以下五个主要特征。

(一)文字变化丰富

与北宋其他货币钱文相比,崇宁重宝的文字具有明显的庄重大气的内敛之美;首先,文字变化程度。文字变化是区分版别的最主要依据,尽管对于重宝面文变化程度的判断与认识本身就会不可避免的带有一定的主观性,但是崇宁重宝面文在大类与大类之间确实存在十分显著的区别与不同。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我们编委会根据重宝文字之间的差异,通过反复讨论和斟酌,将崇宁重宝划分为三个大类,其中每一大类里面又分为若干小的类别。同时,我们对每一个大类、小类及每个版别的主要文字与形制特征都做了简要的说明。这种分类方式和注释说明可以更好地展示崇宁重宝不同版别文字之间的差异,以及每个大类内部,文字演变发展的过程,从而可以让读者更加容易熟悉和了解崇宁重宝版别的划分。

(二)形制变化显著

与其他北宋钱币相比,崇宁重宝的形制变化很大且变化形式很多,这种变化具体可以从以下三个主要方面体现:

第一,直径差异大。崇宁重宝直径变化大这一现象需要从两个方面来认识。第一,不同版别之间的直径差距很大。例如:广郭大样(本谱465号)直径可以达到37.5毫米,而珠点宁降宝(本谱632号)直径普遍为31.4毫米,二者直径相差6毫米以上。第二,早期与后期铸造的同一版别之间直径相差很大。例如,肥字狭崇降宝大样(本谱597号)直径多在37.3毫米以上,而后期铸造的小样(本谱598号)仅为32.5毫米,两者相差近5毫米。

第二,重量变化大。类似于直径变化,崇宁重宝重量变化也需要从不同版别之间和同一版别之内进行认识。目前我们所见最重的崇宁重宝在18克以上,而有些版别后期铸造的小样的重量甚至不到9克,如立点宝小样等,重量相差一倍以上。崇宁重宝这种直径与重量之间的巨大差异与多变,从表面上看是由于不同钱监之间铸造标准的不同,以及在同一钱监之内的铸造标准前后不一、管理混乱造成的。但从根本上讲,我们认为还是由于在重宝铸造的期间内,北宋政府多次修改重宝的面值,同时加上民间私铸严重,因此导致崇宁重宝不同版别之间、同一版别之内在直径和重量上相差很大。

第三,外缘与内郭变化多。对于外缘而言,首先,不同版别的崇宁重宝之间在外缘宽窄方面存在很大的差别。其中一些版别以中缘及宽缘为主,例如方冠类;而另外一些版别,如纤字类,其外缘普遍较为狭窄。其次,在同一崇宁重宝版别之内,也存在着普遍的外缘宽窄的变化。例如立点宝这一大类中,既有中缘这一常见形制,也同时存在着细缘与阔缘的情况。对于内郭的变化,主要集中在内郭的宽窄以及背决文两个方面。与其他崇宁重宝类别相比,在广郭这一大类中普遍存在着内郭较为肥厚的情况,类似的情况在立点宝这一类的中也偶能见到。背决文的情况在崇重宝里面主要集中在偏丁大宝、美制背决文和降宝背决文这些版之中。

(三)活字与换字技术的应用

在崇宁重宝的研究分析中,我们发现有极少数的崇宁重宝中的某一个字存在被替换的现象,例如广郭阔足宝(本谱480号)和降宝狭足崇昂重(本谱355号)。通过对比,我们明显可以看出,广郭阔足宝(本谱480号)面文中的“宝”字完全与另外三字风格不同,与广郭类其他版的“宝”字也不相同,因此我们推测该版在铸造时出于某种原因而更换了“宝”字,通过观察分析,我们感觉这个“宝”字似乎采用了美制类的宝字;另外对于降宝狭足崇昂重(本谱355号)这版中的“重”字明显与其他三字风格不同,与这版本体的“宝”字也完全不同,似乎是采用了仰头重这版的“宝”字。对于这种情况,我们推测这两枚崇宁重宝在铸造时都采用了换字技术,同时通过长时间的观察和大量的实物分析,我们发现这两枚采用换字技术铸造的崇宁重宝均未见到第二枚同样的版式,因此在崇宁重宝铸造时什么会采用换字技术?同时为什么这种情况如此罕见?这些重要问题仍有待我们进一步的思考探究。

同时在崇宁重宝众多版别中,还有部分版别的文字未发生变化,但是其“崇宁重宝”四个字中,一个或多个字的位置发生了变化,或仰或俯,或昂或降;而且这些变化版别很大比例已经成为固定版别而被大量铸造。例如短宝小字类中的多个版别就属于这种情况,而且在小字斜宁类中也有类似的情况出现。另外短宝类中的短宝挑头重昂宝(本谱372号)也属于这种情况,而且也是固定的版别。因此,根据上述情况可以推测,在铸造崇宁重宝的部分钱监或某些亲下存在着活字技术的使用,而且这种使用可能还较为频繁。相对于传统的刻模铸母工艺而言,使用这种活字技术一方面效率可能更高,同时也有可能是作为区分不同炉次的一种办法。总而言之,在崇宁重宝铸造中采用换字和活字技术是无法否认和规避的事实。

(四)背星月纹现象较多

背星月现象是崇宁重宝版别复杂的重要体现之一(具体参照附录二),尽管我们目前尚不能准确了解崇宁重宝背星月现象背后的原因,但从实物所见来看,崇宁重宝的背星月现象具有以下特征:

第一,背星月的版别多。在早期的《崇宁重宝分类谱》《钱币大辞典:北宋卷》和《北宋铜钱》中对背星月现象已经有所关注,并收录了少量的拓片,如立点宝背左月、寄郭宽丁背上星、短宝背上星等。此次通过梳理,我们进一步补充完善了立点宝、方冠、广郭、短宝、降宝、纤字、长宁降宝等类别的背星月品种。另外从目前所见实物来看,有些类别的背星或者背月应该是有完整的体系的。以方冠背星为例,目前实物已经见到有背上星、左星和右星,因此可以推测应该还同时存在方冠背下星,类似的情况在其他类别的星月当中也存在。

第二,背星月形状变化多。从目前所见实物来看,崇宁重宝背星,除了宽丁寄郭背上星和短宝背上星较为规范且星型较大之外,其他的重宝背星形状则相对不太规范统一,比如立点宝背星分为大星和小星。对于崇宁背月或背直纹,也存在较为复杂多变的情况,比如立点宝背月分为内月和外月,且左内月的位置也存在变化;同时对于立点宝而言,还存在背直纹的现象,这种情况在方冠背月中也有所体现。

第三,背星月现象主要出现在崇宁重宝铸造后期,直径普遍比同版偏小。通过与同版直径的对比观察,可以看出崇宁重宝背星月基本都要比同版直径更小,例如方冠背星月、广郭背月、短宝背星,等等,因此可以推断背星月这种情况主要出现在崇宁重宝铸造的后期。

(五)修模(加刀)现象普遍

所谓修模或加刀,是指部分崇宁重宝是在原有版别的文字基础上,通过修改钱模中的部分笔画或者对整体文字做出较大改变并铸造钱币的情况。这种情况在部分崇宁重宝版别当中表现得较为突出,例如方冠类、降宝长宁类、降宝类等;但是在纤字类和美制类中,这类现象相对很少见。从实物情况来看,这种加刀钱与同版本体相比,往往直径相对较小,因此可以推断其主要在崇宁重宝后期出现。另外从出现频率上看,部分崇宁重宝的加刀存在相当的数量,例如短宝中的分冠宝(本谱369号)、纤字类的纤字退崇昂重(本谱016号)、正字美制狭宝狭重(本谱214号),因此这些已经成为固定版别而被大量铸造,但同时还有相当部分的加刀钱数量稀少,甚至有些加刀现象目前仍是仅见。对于这种情况,我们目前无法准确判断其出现的原因,初步推断可能是作为一种区分炉次的做法。另外与加刀钱相比,修模主要是指对原有本体做出的较大变化,有些修模甚至已经脱离了其本体的文字风格,例如方冠斜丁类的方冠斜丁阔崇(本谱547号),但总体而言这种情况远远少于加刀现象,因此加刀与修模这种现象仍有待后人进一步挖掘研究。在本书中我们只把存世量较大的加刀作为固定版别录入,对于某些细目由于大量的加刀而导致的这种层出不穷的变化则予以忽略,如“方冠”类或“降宝”类,否则将不利于初学者学习和掌握重宝版别,使初学者陷入牛角尖之中。

四、崇宁重宝母钱与样钱问题的探讨

结合史书记载和实物分析,本书明确提出并收录了崇宁重宝试铸样钱和铜母钱的概念与拓片。一方面,据《宋史·食货志》记载:“崇宁二年二月,陕西转运使许天启申送到新铸铜铁钱样”,这说明崇重宝样钱的概念与实物都是存在的。随后“崇宁二年十一月,令江、池、饶、建、舒、睦、衡、鄂州八钱监依陕西样铸当十钱”,这说明陕西铸造的崇宁重宝很可能被作为母钱而大量翻铸子钱,因此母钱应该是客观存在的。对于最早的崇宁重宝是何种材质铸造?是雕刻还是其他工艺制作?我们现在已经无法考证了。但通过对实物的仔细观察,我们发现,本书中异书勾崇中字(本谱650号)这枚试铸性质的钱币实物上反映出,它的文字笔画与钱币地章交界的地方存在明显刀刻的痕迹,因此我们可以推断至少在部分钱监制作崇宁重宝祖钱时采用了雕刻的技术,但是材质可能是某种木材,也可能是铅、锡之类其他软金属。通过对大量实物的对比分析,我们发现少量崇宁重宝相对于同版子钱而言,具有笔画清晰、字口深峻、直径略大、铸造精整、穿口有冷加工痕迹等特征。同时,我们编委会成员通过实物翻砂实验,也发现崇宁重宝母钱比翻铸出来的子钱直径要大0.5毫米左右。因此,本书将铸造精致且没有子钱存在的崇宁重宝定义为试铸样钱。而对于崇宁重宝母钱,从实际铸造情况而言,则应该存在多个不同的级次,但由于后期母钱和早期子钱区分较为困难,且由于我们对于后期母钱的认识仍不到位,因此本谱只收录确认无疑的母钱,并在定级栏标注“铜母”字样。应该说,对于崇宁重宝样钱与铜母的研究与整理,是本书最主要的贡献之一。本次编撰新谱,我们从大量的实物中甄选整理并打制拓片,同时广泛征集藏家手中的珍罕品拓片。结合我们长期的搜集整理经验,参考名家典籍,进行分类、注释、定级。本次编撰或有遗珠,不足之处恳请泉界同人批评指正。

王龙伟

二○一七年于西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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