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东莞市重大行政决策听证办法》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连锁餐饮服务单位食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举行听证会,征求社会各界人士意见。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机构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二、听证内容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连锁餐饮服务单位食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 三、听证会时间 2020年11月18日 四、听证会地点 东莞市南城街道东莞大道南城段112号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3楼局务会议室 五、听证会参加人员及产生方式 (一)听证参加人 1.本次听证会听证参加人名额共8名。其中,餐饮企业代表4名、餐饮行业协会代表1名、律师代表2名、普通群众代表1名。 企业、律师、普通群众代表,采取公开自愿报名方式。报名人数超过计划人数时,采用随机选取方式产生;报名人数不足时,由我局委托相关协会推荐产生。被确定为听证参加人的企业代表应当由企业负责人参加听证,个体工商户应由经营者参加听证。 2.餐饮行业协会代表由我局邀请。 (二)听证旁听人员 受听证场地限制,听证旁听人员名额2名,采取公开自愿报名,根据报名情况,按照报名时间顺序选取。报名人数不足时,不再增补。 六、报名办法 凡有意成为听证参加人、听证旁听人员可通过下列方式报名参加: (一)申请人可直接到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许可分局报名; (二)下载本公告附件中的申请表格,填写后邮寄至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许可分局。报名者请按要求如实提供姓名、性别、年龄、文化程度、身份证号码、居住地址、联系方式等个人信息。 (三)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20年10月12日至10月18日(现场报名时间:逢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地址:东莞市南城街道东莞大道南城段112号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联系人:注册许可分局陈松辉 联系电话:26986513 七、听证会须知 (一)申请参加听证的公民须年满十八周岁。听证申请人经我局审核合格后获得参加资格,由我局发放《听证会通知书》及听证会相关材料,听证参加人凭我局发放的有关凭证出席听证会。 (二)听证参加人应在听证会前熟悉听证材料,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连锁餐饮服务单位食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的合法性和合理性等提出意见和建议。相关书面意见或建议应当说明依据和理由,并在听证会上提交。 (三)听证参加人应当遵守听证会规则,服从听证主持人的安排。 (四)参加听证会的人员应当遵守会场纪律,不得大声喧哗、随意走动或者其他有影响听证会正常召开的行为。未经听证机构同意,不得录音录像。 特此公告。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0月1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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