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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盘锦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和档次公布

 西九金 2021-11-12

关于公布 

2021 年盘锦市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

缴费基数和缴费档次的通知

广大灵活就业人员:

根据《关于公布 2020 年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和 2021 年基本养老金计发基数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辽人社〔2021〕32 号),现公布 2020 年全省全口径平均工资为 68508 元(月平均工资为 5709 元)。2021 年 1 月 1 日起对我市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基数进行调整,2021 年度缴费共八个档次,分别为:最低档(个人缴费基数下限)、60%、70%、80%、90%、100%、200%、300%。现就有关缴费事宜通知如下:

一、缴费档次选择

(一)已按照 70%至 300%档次缴费的,不再重新选择缴费档次。

(二)已按照 60%档次缴费的,可以重新申请按最低档次缴费。参保人 2021 年 12 月 20 日前未到社保经办机构重新申报选择最低档 缴费的,社保经办机构将继续保留参保人 60%档次。

(三)参保人须补缴 2021 年 1 月至 10 月对应缴费档次的保费差额,请于 2021 年 12 月 20 日前,向社保卡银行账户足额缴存保费差 额及 11 月和 12 月份调整缴费基数后的保费。缴费档次不变的无需到 社保经办机构窗口办理。

二、补缴 2020 年保费

(一)2020 年自愿暂缓缴费的灵活就业人员,按照 2021 年缴费基数自主选择缴费档次补缴 2020 年保费。

(二)2021 年新参保的灵活就业人员,可比照 2020 年自愿缓缴的灵活就业人员补缴 2020 年度社会保险费,但不得以事后补缴 2020年度以前社会保险费的方式增加缴费年限。

(三)补缴 2020 年保费的灵活就业人员,须在 2021 年 12 月 20日前到社保经办机构窗口申报缴费档次并向社保卡银行账户足额缴存保费,逾期不再受理。

三、注意事项

(一)灵活就业人员可选择按月、按季、按半年、按年缴费,不得跨自然年度缴费。请参保人在 2021 年 12 月 20 日前完成缴费档次申报,将保费足额缴存到社保卡银行账户内,避免因银行账户余额不足发生欠费。请参保人及时通过电子社保卡或代扣银行网上平台等方式查询每月缴费情况。

(二)已办理待遇计发、丧抚待遇领取、养老保险关系转移、个人账户一次性返还等业务的参保单位职工和灵活就业人员,不参与缴费基数调整,无需补缴 2021 年保费差额。

(三)在疫情防控期间,请参保人做好个人防护。为避免集中申报,参保人可提前电话预约。
盘锦市社会保险事业中心
2021 年 11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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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盘锦市社会保险事业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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