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9月8日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发布并予以施行的《深圳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资助管理办法》主要目的是激发企业的创新热情,提高企业的科技创新能力,加大深圳市对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和支持力度。 《深圳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资助管理办法》的主要内容
1、总则:该办法的目的、背景以及各相关文件和相关部门; 2、资助条件及标准:这一章主要就是申请资助的条件和入库的条件以及申请流程; 3、立项拨付:对企业的审核和进行拨付之前的程序; 4、监督管理:对申请培育资助的企业进行严肃的考察鉴证,防止企业骗取资金; 5、附则:是对该办法的兜底条款以及生效期和有效期。
《深圳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资助管理办法》的内容目的
扩展资料《深圳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资助管理办法》中重要内容就是资助的条件、入库条件和资助标准。 深圳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资助条件企业是在本市依法注册的高新技术企业; 企业申请资助前一年在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中; 企业上年度的研发费用在申请资助的范围内:不低于100万元或者规上企业不低于50万元; 企业已向税务部门办理申报上年度的加计扣除; 有科技统计报表填报要求的企业已及时完成上年度统计表; 企业以往的诚信记录都保持良好。
深圳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入库条件企业未认定成高新技术企业过; 企业以往没有获得过入库资格; 企业的评审成绩符合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达标线; 企业的评分低于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资格线; 在申请入库的时候企业也要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共有三年培育期给企业准备,三年后不管有没有认定成功,企业都将被调整出库且不再获得入库资格; 三年内如果企业提前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则自动出库。
深圳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资助标准1、培育资助方式是事后补助,因此资助金额是根据企业上年度用于研发的费用来决定的; 2、符合《深圳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资助管理办法》第六条的企业可以获得资助资格; 3、市科技行政部门根据本年度申请资助的企业数量和培育预算确定具体的资助金额; 4、一个符合资助资格的企业获得的资金最低是10万,最高是30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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