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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璐//张敦的愤怒与反讽

 司敬雪书院 2021-11-17

     从读张敦的《毽客》开始,我就感觉,张敦是我读到的“80后”“90后”作家中,反抗性最强的一位。《毽客》不妥协的反抗态度,《我的文武老师》里疯二狗的直率、秃朋老师所代表的阴险……这些小说人物不仅仅是情节设置中的角色,他们各自有着尚不自觉的代表性(这“不自觉”说的是小说中的“他们”,作者自然是“看穿”了一切),而以极具特色的言语和行动发了声。

张敦的《暗园》里,教师赵胜以学生的家庭背景来决定对待学生的态度,与背景深厚的家长拉上关系;而对背景浅薄的学生,又因成绩好坏、将来对自己是否有用,而以不同方式区别待之。小说结尾,暗夜里,赵胜与勾搭好的副县长的儿子连人带车落入公园里的大坑,学生们并不急于将老师搭救上来:

我向同学们喊,如果你恨他们,就往坑里扔一把草吧!

全班七十多人,借着火光,俯身拔草。……空气中充满了草的味道,很好闻。

学生们的愤怒通过拔草的行为直接表现。同时,草的气味“很好闻”,是绝妙的反讽。而在张敦近两年的小说中,所有对世事的不平,以直接喷发的愤怒这种方式来表现的,越来越少;反讽的意味越来越浓。

据赵毅衡编选的《“新批评”文集》,“反讽”的英文“irony”来自希腊文,原为希腊古典戏剧中的一种固定角色类型,即“佯作无知者”,“在自以为高明的对手前说傻话,但最后这些傻话证明是真理,从而使对方只得认输”。克尔凯郭尔《论反讽概念》在“导言”中论苏格拉底:“他属于那种我们不能只看外表的人。外表总是指向一个相异的和相反的东西。”并进而从苏格拉底的论辩方式——“他说的话总有别的含义”“他的外在内在总是背道而驰”以及他论辩的解构色彩,断言“构成苏格拉底的生存本质核心的是反讽”。而克林思·布鲁克斯在《反讽——一种结构原则》中将反讽定义为“语境对于一个陈述语的明显的歪曲”。布鲁克斯论述说,语句在语境中获得意义。即诗篇中的任何“陈述语”都得承担语境的压力,意义都得受语境的修饰。一般情况下的反讽语调,经过语境巧妙的安排,而指向字面的反面或别处。

正如克尔凯郭尔所说“构成苏格拉底的生存本质核心的是反讽”,也可以说,构成张敦言说方式核心的是反讽。它不仅是一种修辞方式、一种情节构造方式,更是张敦以文字为基底,描述、思考世界的方式。张敦曾说,他的所有小说,都是用反讽的方式写成的。这可以从几个方面来理解:

第一,反讽作为一种修辞方式。举《夜路》中的一段为例:

当时我想,作为一个上班族,没有皮包怎么行,就去批发市场买了一个。这个皮包让我体面不少,挎上它,和我的同事们一模一样,显得忙忙碌碌而又春风得意。我在石家庄把皮包用旧了,到了北京,也舍不得买新的。皮包很贵,即使是假名牌,也得七八十,我实在不想在这东西上花钱了。

这一段,是张敦对“上班族”的调侃。“体面不少”、显得“忙忙碌碌而又春风得意”,这些字面的意思全部转向了它们的反面,借由“批发市场”买来的皮包,显出了上班族的困窘以及在困窘中想表现得“体面”点的辛酸。而皮包用旧了也舍不得买新的,“皮包很贵,即使是假名牌,也得七八十”这一句,更是不着痕迹地将困窘感推进一步,顺带讽刺了一下追逐“真名牌”的一群人。这个语境里一连多个反讽、几层反讽,显出张敦反讽手法的高明。

像“他们是一坨坨鲜美的爱情,在阳光下争奇斗艳”(《谁人在爬电视塔》)这样用“一坨坨”对“鲜美的爱情”进行明显的反讽,在张敦的小说里处处可见。

第二,小说情节上形成反讽。像上面提到的《暗园》,便是以题目为标识,整个小说烘托出人心暗淡处的图景。“我”是这暗淡处的一分子,既对外界的暗淡不满,而不得不选择的“以暴易暴”方式也让“我”慨叹。

另一篇《有福之人》,题目便自带反讽气质,暗示小说情节将走向“有福之人”的反面。小说开头,写“我”爹每年到年画市场上买“福”字、在村里出售,读者又会疑惑张敦是不是在使用双关,题目的“有福之人”是否说的是有“福”字之人。而整篇小说读下来,确凿知道“有福之人”是形成了反讽——父亲分明是一个无福的人。他年轻时家贫,买了一个媳妇。媳妇逃走,他去追,没追上,一生贫困,抚养“我”长大;并放弃与邻村寡妇结婚的机会,为的是让“我”能完成学业。到小说末尾,“我”才知道,其实当年父亲在卖“福”字的年货市场追上了母亲,但因为父亲天性善良,看出母亲实在想离开,便让她走了。父亲每年到年画市场买福字,也许是对母亲的一种纪念,也许是父亲盼着有一天能与远方的母亲在这里不期而遇。而正是这么样一个善良的父亲,一生孤苦,患了癌症,缺钱,平平淡淡决定不治了,几个月后痛苦地死在炕上。题目“有福之人”以反讽的方式揭出无福的事实,形成了令读者印象深刻的反讽。

第三,整体叙事风格上的反讽。这是通过“我”这个叙事者来达到的。叙事者的叙述中所出现的人和事,无不沾染上叙事者的色彩,具有反讽性。

反讽的背后,有世界观支撑,只有深刻体会到世界的荒诞悖谬,感知到实存的绝望和困境,才可能用反讽的方式说话。于是,反讽便是一种存在论意义上的反讽了,在《去街上抢点钱》这篇里表现得很明显。“我”在街上看到一百块钱,一个姑娘先“我”捡到了,“我”难以抑制不平,乘电动车抢了姑娘的包。在住处喝酒时,包里姑娘的手机响了。“突然,我做出了一件连自己都意想不到的事。我拿过她的手机,按下了接听键。”原来,姑娘竟追到了“我”的住处。她并未报警,只是来要回手机。“我”把包扔给她,但姑娘还是闯了进来,声言手机摔坏了,要“我”赔。“我”继续喝酒。“她像一只焦躁的小猫,在我的房间里走来走去,将我的住所看了一个遍。”然后,她坐下来抢了酒杯,喝着“我”的酒,坚持要“我”赔手机。最后,“我”打算去街上抢一个手机赔她。

小说里,“抢劫”这样的重大事件,像穿衣吃饭一样被男女主人公稀松平常地谈论着。这篇极具反讽味道的小说里,叙事者“我”与这个姑娘都不是在街上寻常可以遇到的普通男女,他们的言语和行动,充满对世界的绝望,所以要以这样的方式与世界对话。“不可与庄语”,作者试图以这样的方式,对世界“拳打脚踢”。小说情节的每一步发展,都在挑战读者的预期。富有黑色幽默的人物与情节,不是现实生活中所有的,是作者的想象力构造出来的。“我”与姑娘的言语和行动看似荒诞,而在字面与纸面背后,充满悲愤。

能做到整体叙事风格的反讽,根源在于作者本人以语言文字为基底,描述和思考世界的方式。语言文字是思维的呈现,张敦以反讽的方式打开世界,或者说,世界以反讽的面貌在张敦面前打开。这是作者特异于其他小说家的重要特征之一。我想,这些被摔在纸面背后的尖锐,可能正是读者热爱张敦小说的原因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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