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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减负宣传周】山东省工信厅:​“四抓四促”狠抓清欠 着力优化营商环境

 hnajlzm 2021-11-18


2021年减负宣传周“工信厅长谈减负”之山东省


“四抓四促”狠抓清欠 着力优化营商环境

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副厅长 

王晓

近年来,山东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坚持把清欠工作作为落实“六稳”“六保”任务的重要举措,强化担当、主动作为,在2020年全面实现台账分歧欠款、非涉诉有分歧欠款“双清零”的基础上,今年又将其作为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的重要抓手,进一步攻坚克难、创新机制、强化措施,建立健全防范和化解拖欠长效机制,切实为企业纾难解困、降本减负。主要工作举措如下:

一是抓组织领导,促责任落实。山东省委、省政府对清欠工作高度重视,始终作为“一把手”工程顶格推进,及时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认真制定工作方案,压紧压实责任链条,定期听取工作汇报,研究解决重大问题。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多次强调,对发现的问题线索迅即整改到位,并要形成硬制度、硬措施,让拖欠者及时被发现、及时被处置。山东连续三年将清欠写入政府工作报告,要求加大专项整治力度,保护企业合法权益。各级各有关部门将清欠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设立专门工作机构,主要领导亲自部署、亲自推动,真正凝聚起思想共识和行动自觉,建立信息共享、线索移送、联动会商、整改落实的闭环协作机制,形成强大工作合力。

二是抓督办督查,促问题整改。各级清欠专班设立并全面公开举报电话和邮箱,打通12345热线接诉转办机制,实行清欠投诉7个工作日核查反馈制度措施,创新“一件双办、一件双督”工作举措,即:根据问题线索涉及的属地和行业领域,将问题线索分别转交至对应的市级清欠工作专班及省级业务主管部门,通过双渠道核实办理问题线索。开展清欠投诉“集中处理月”活动,对经核实确认的欠款实施挂牌督办、严查快办,属于清欠范围内的无分歧欠款,督促立即偿还;对欠款数额较大,拖欠主体一时难以偿还的,督促双方签订还款协议,严格按期偿还。实施清欠投诉线索核查处理情况周调度、月通报,每月向各市政府和省有关部门通报进展情况,并视情约谈有关部门单位负责人。

三是抓制度约束,促长效管控。近一年内,山东先后颁布《山东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山东省民营经济发展促进条例》两部地方性法规,均对防止拖欠作出明确规定,进一步强化了对企业合法权益的法治保障。加强失信政府机构相关人员责任追究,对恶意拖欠、久拖不还、打击报复投诉人等典型案例进行严肃处理并公开曝光。省委省政府督查室、省依法治省办将清欠工作列为重要监督检查内容,及时调度掌握清欠情况;省纪委监委将清欠工作列为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的重要事项,对发现并查实的违纪违法拖欠问题严肃处理。

四是抓法律服务,促效能提升。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司法厅搭建“中小企业服务平台”“山东律师惠企服务平台”“12348法律服务热线”等平台,规范咨询受理、核查督办、司法推动等服务流程,推动行政清欠与司法治欠双向联动。创新清欠工作法律服务机制,成立由54家律师事务所、60多名专业律师组成的服务团,按照公益与有偿相结合的方式,为款项支付纠纷提供法律服务。今年以来,法律服务团已为1357家清欠主体提供法律咨询4105次,组织《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宣讲活动163次,法治体检服务306次,向786家企业提出应对措施或合理化建议。通过创新和加强法律服务,有力宣传了款项支付政策,引导了企业依法维权,提升了清欠工作效能,营造出“依法治欠”的良好氛围。

当前,疫情、汛情带来一些不确定因素,原材料价格上涨、能源供应阶段性趋紧,中小企业应收账款有所上升,预防新增拖欠还是面临不少困难和挑战,对清欠工作提出更高要求。下一步,山东将进一步建立防范和化解拖欠中小企业账款问题的长效机制,切实保护中小企业合法权益。

一是牢固树立依法清欠理念意识。深入贯彻落实《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结合山东工作实际,紧紧围绕保护中小企业合法权益、强化地方各级政府诚信、优化营商环境,研究制定有针对性、可操作性强的具体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相关部门管理职责,健全完善法规政策执行机制,严格依法清欠治欠,强化责任追究惩戒,加快建立预防化解拖欠中小企业款项长效机制。

二是全面推行工程价款过程结算。目前,投诉问题线索主要集中于工程建设领域,为有效抓好清欠源头治理,山东将全面推行工程价款过程结算。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等12部门印发《关于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十条措施》(鲁建发〔2021〕2号),在工程建设领域全面实行施工过程结算,经承发包双方确认的过程结算文件作为竣工结算文件的组成部分,竣工结算时不再重复审核。政府和国有资金投资项目严格执行工程预付款、进度款和竣工结算制度,不得由施工单位垫资建设,不得将未完成审计作为延期工程结算、拖欠工程款理由。

三是强化监督和约束惩戒措施。对新增拖欠问题严重及解决不力的市县和相关部门,严格落实经费使用、公务出行、楼堂建设等方面约束措施。严格落实失信政府机构相关人员责任追究机制,对逾期支付民营企业款项行为依法实施失信惩戒,对恶意拖欠、久拖不还、打击报复投诉人等典型案例进行严肃处理、公开曝光,形成震慑。






来源: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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