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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1号文”:互联网电视“紧箍咒”

 飞翔eagi56anp0 2021-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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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网7月24日消息:尽管互联网电视渐入佳境,但广电总局的181号文仍如悬在头上的达摩克利斯剑,让多数互联网电视公司只能低调再低调,不敢有什么“造次”。“关于互联网电视的发展路径,我们现在不会多说,枪打出头鸟,广电总局都在盯着。”一互联网电视的相关人士说,互联网电视行业存在牌照管制,目前包括7家集成播控牌照方和14家内容牌照方,未来可能对行业进一步规范。

近日,有消息称,广电总局对7家牌照商下发了紧急通知,要求各家互联网电视相关企业对违规情况进行自纠自查和整顿清理,而且指出违规行为主要有以下四点:在2015年初以后发布的机型中,仍可用USB 端口安装应用的情况;在系统中仍存在可访问互联网的浏览器的情况;通过应用商店或其他手段推送聚合应用软件、视频网站客户端、电台应用软件的情况;通过应用商店或其他手段,推送可通过手机间接遥控播放视频的遥控器应用的情况。

如此,不难看出,181号文的监管如同紧箍咒一样,“关键是监管的一些政策比较模糊,我们都如履薄冰。”上述互联网电视厂商的人士表示。

不过有分析认为,监管对互联网电视的野蛮生长有限制,也是一个门槛,这对局内人又未尝不是好事,就长远来看,互联网电视的发展趋势看好,因为这是关乎客厅的大生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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