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物化”不是指“利用人”。
我本来就是凭着“我可以解决xx问题,我要xx报酬,欢迎照顾生意”的状态上了牌桌。别人来照顾我生意,我要说别人“物化”我,这就是两头都占了。“物化“是指无视人的权利——这重点是指不考虑人说“不”的权利。比如,只告诉我一个“选择”,根本不让我知道有别的选择存在,从知识上就消灭了说不的可能。比如,想方设法让我穷到一无所有,或者因欲望凶猛以至于相对贫穷,使我失去选择。比如,假设我是一个美女,我说了不要,别人还是继续撕我的衣服,继续骚扰纠缠。 这些手段越全面、越深入,就越能把人变成一件任由使用者处置的物件。犹如纳粹眼里的犹太人,殖民主义者眼里的土著人,他们眼里看到的就是“一种出产金牙的动物”或者干脆是一种“需要清除的危险野生动物”。以至于不需要去研究单个人的感情、喜好、厌恶,只需要整体研究一下“总体习性”,尤其是“喂养方法”、“品种优化”、“高产肉率的屠宰方法”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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