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演戏(小说)

 一片荒草照野园 2021-11-19

演   戏

       血儿写下这个题目,傍晚的天边上已经稍蘸上了一点墨,然后向四周散透,跟着又浅淡下去了。他深吸了一口气,觉得心中被一种无形的力量压抑着,像刚才天边的那点墨 ,有些黑而沉重,却无论怎样,就是舒展不开来,压在心中,像死像死的样子,——于是,把笔搁下,把窗子关了,房间里更显得昏暗无比,连刚才流动的一点微风也被扼死了。他走出房间,看见天空并未黑透,大地的轮廓依稀可见,脑子后头稍稍浮点清鲜。

      这是血儿这一天第一次踏出门口,外面的花草树木也被他赋予了乱蹦乱跳生气,所以他触摸它们时都格外小心。母亲从外面种菜回来,那灰色的木桶里躺着几束青菜,在傍晚里还能青得欲坠。血儿喊了一声“妈”。母亲没有变动的表情,应也不应一声就向屋里隐去了。她对血儿这个混世儿失望透顶,二十过四还搁在家里由他们养着。整天只知道写啊写啊,一点出息的苗儿都长不出来。老头子由于在血儿小的时候赋予的爱过多,现在骂不了他几回,血儿的心依旧不动摇,便算了,由他混世下去。一会儿,屋顶上升起了炊烟,那烟飘飘袅袅的,很可爱。母亲做饭了。

       村旁的桂花树下,孩子们在依依呀呀地戏闹。血儿看到这些,不由地想到他的孩儿时代,跟着是心在往深沉处坠,觉得人生过得飞快,一眨眼罢了,自己就长大成人了,孩儿那种自由,散漫,放飞的心境也不知道什么时候埋在地下。想头拽也拽不住,还是往下坠下去,那就是变老了,便死去。

       夜里,房间里很温暖,桌子椅子都在灯光下发愣,不去纠缠血儿的思想。血儿冥思苦想了许久,终于勾出了一个主角,高大威猛男人,帅呆了。出现的情形是这样的。

      “他太苦闷了,总觉得生活平淡无味。

      “他的女人从背后袭了过来,揽住他的腰,温柔地说:'在这社会里,你应该学会演戏,扮演各种各样的角色,迎合周围虚假的面孔,那你就会在演戏中得以生存,生活也会因此充满乐趣。——亲爱的,听我吧,啊?’女人的嘴巴正他脸上靠去。他没有回应,从桌底下摸出一包烟来,衔上一根,点了火。烟的那一头像着魔似的,红得深沉,烟雾从那头透出,然后飘散。他的女人受不了烟雾的刺激,浓密的爱意赶紧从男的脸旁褪去,松了手。

       “'算了,我走了。’女人轻轻扯了一下男人的衣襟。男人还是没有反应。

       “男人的麻木往往是会让心爱他的女人伤心的。女人走了,连脚步都为她忧伤地低诉。

       “他的背影正慢慢在烟雾里稀透,隐去。”

       小猫儿正窗外的草地上捉夜鸣虫,一蹦一跳地格外得意,血儿的文字不下去了,便望着小猫儿发愣,时不时不觉地用手扶一下下巴那一根长胡须。在草地上跳动的绿眼睛颇像鬼片里鬼的眼睛,但这跳动的绿眼睛并不可怕,还蛮可爱的,血儿觉得。

        一阵风从窗外袭入,把主角唤睡了。血儿也睡了,趴在冰凉的桌面上。父亲半夜走进房间,将厚厚的外衣铺在他身上,摇摇头,叹叹气,便出去了。

        第二天,主角的女人意外收到别的男人的一束玫瑰,火红的,把那女人的心都被烤软了,但骨头还残留着对主角的爱。她来告诉主角,如果还麻木得像石头一样,她将离开他。血儿笔下的主角太爱那女人了,爱她柔水般的头发,爱她嫰滑的脸蛋,爱她秋水般的眼睛,爱她高高挺起的胸脯,爱她苗条的身段,爱她细腻的心……爱她的一切。一听到那些话,那男人的灵魂立即浸在浓厚的伤心中。之后,不知怎的,血儿赐他力量,男人的灵魂居然能把浓厚的伤心全部吞噬去,觉醒了。他决定演戏,为了那女人。现实里很多人都是这样的,想强烈地达到目的,所做的事情往往是不会计算后果的。主角也是这样,压根儿不去考虑演戏后他会变成怎样的人。于是,主角开始走上了他的演戏生涯。

       血儿叹了一口气,想起了他高中暗恋的女孩,那女孩说:“人活着,真实是最重要的。即使有一天我不爱你了,我也希望你依旧真实。……”这是女孩对另一个男孩说的。血儿脑里打上笑的符号:任何一个全真实的男孩都不会打动女孩的芳心的。那时女孩还念高中,年少无知,不知如何的世道,才说出那一类话。

       厅外面,父亲正和隔壁的余叔滔滔不绝地谈论现在当官如何的腐败不堪,吃喝成风,颇能国家和百姓的钱,有大肚能容天下财的本领,——而这些当官的表面却是一副清廉勤政的面孔。血儿的弟弟在旁听了,不住地点头。那时血儿地思路也被那些话占道了,他想到了演戏,那些当官的人都在演戏,可是他觉得那些演戏的水平并不了得,底下丑陋龌龊的勾当,老百姓是晓得一清二楚的,只是那是坏人演好人的戏,失去了名正言顺的“违法”;再之,他们权力在手,百姓不敢用自己的头颅扯破那些虚伪的面孔。——如果主角演这种戏,他的女人应该会很开心的,因为他的女人喜欢把眼光泛在利益之上,血儿觉得。但这可能是将来某一天的事,不是主角演的第一场戏,主角的第一场戏是这样演的。

       “早上他很早起来,穿上他昨天刚买的名牌衬衫,打上领带,外披西装。说真的,他最讨厌穿衬衫了,一出点汗,衣领就从此爱上斑斑黄色的痕迹了。照照镜子,发现自己脸部的轮廓还颇有男人味。喷了摩丝,那味道也是使他恶心的。穿上黑得发亮的皮鞋,这也是平生第一次穿皮鞋,硬邦邦的,把他的十个脚指头都挤痛了。

       “从大厅中走过,父母高兴得惊叫起来,说儿子终于像个人样了。

       “走出家门口,他开始感到浑身不自在,心灵紧束着,眼光害羞得只在眉前游动,头低着,整个人像刚被烤过一样,发蔫了。

        “风吹过,路旁的树木在吱吱笑。

        “刘叔的孩子正与邻家的几个泼皮在打闹,主角瞄了一下,心中却荡上点亲切。'他真像我小的时候,那么活泼可爱。’他想。'大哥哥,抱!’刘叔的孩子不知什么时候跳在他的面前。小手跟他的衬衫接了一下吻,泥土便赐予我们的主角吻的痕迹。幸好,那吻没有侵入衬衫的骨髓。主角又气又急,刚才在路上采到的幻想统统被这淘气的动作敲碎了。他推开孩子赶紧走开,'讨厌死了。’孩子在身后嚎啕大哭。

       “路过花市,他犹豫了好长一段时间,勇气在他肚子里跳来跳去,好不容易才跳到衣兜里几块钱上面,换来了一束火红的玫瑰,可是心还在扑通扑通的余跳,他也寻不出到底是什么原因。

       “他小心翼翼地敲开女孩子的家门,开门是女孩的母亲。

        “'你来了,你来了!快快进来。’多么慈祥的一位母亲。母亲的女儿似乎有狗一样的鼻子,闻到玫瑰在香,知道有男人找她了。三步并成一步走出了不得房间,'妈,谁来了?’'他来了—’”

         “女孩看见他,愣了。”

          “'玫—玫瑰。’手紧紧抓住女孩的手。”

        “女孩的眼睛很大,看着他,然后一阵温柔,扑进了他的怀里。'你终于想通了!’女孩感动得要掉眼泪。”

       “他抱着女孩,还是在鼓起勇气阶段,他心里到底没有达到因深爱的情不自禁拥抱的境界。”

       “女孩把男孩拉入房间,他才渐入角色,有了激情,有了深吻,有了男孩女孩始终要发生的事,有了两颗心灵猛烈的撞击……”

       血儿写得洋洋得意,觉得自己简直可以写剧本了,他帮助主角锁住女孩,还跟女孩有了肉体接触——血儿觉得这是爱情升华了。

      主角回到家,带着女孩给予他的芳香。皮鞋看顺了,衬衫也看上眼了,身上的一切证明了他有男人的魅力。

       那夜里,主角睡得很香。

       血儿把笔扔下,觉得第一场戏已经完美结束了。但他从小说中抽出头绪来,便觉得这房间静的很,似乎一切都停止了运转,包括时间。窗外头,正是阳光烂漫!白白的光泊在窗户上。房间透进了一些暖意,很惬意。他有些困了,便爬上床躺下了。主角的故事开始在被窝里萌动。

       第一场戏演过后,始初,主角已不觉得生活是苦闷的,心灵也是充盈的。然而不久吧,激情又慢慢淡去,归复了原状,就像揉成一团的纸遇水一样,慢慢散开来。等水干了,需要重新再揉。因此,他的戏需要不断地演绎下去。

       他的女孩,不,他的女人为他导演了第二场戏。女人的父亲在市里当个小官,但人情关系网颇好。因此,他的官位很有往天冲的起势。那女人让主角随父亲出席副市长的宴会,以丰富演戏经验。

       主角整理一下心情,应声前往了。他相信演戏依然会收获激情。主角以前没有喝过酒,但却有喝酒的天赋。在宴会上,主角原本是无名的角色,但喝了八瓶十瓶不摇摆之后,副市长吃惊地把眼镜挣破,说醉话也指定主角当他的秘书。那宴会,主角成了主角,他凯旋而归。不久他当上了副市长的秘书,前途无量。

      到了这里,血儿的弟弟从厅外走了进来,把他的思路踩断了。“哥——吃饭了。”

        “前途无量啊!”

        “什么前途无量?”

        “哦,没什么。你先去吧。我等一会就来。”

血儿爬下床,伶俐地把刚才从床上蜉出来的文字写下。写完后,吃饭去了。

       在官场里面,酒被人们赋予灵性,能喝酒,一切好事都会滚滚而来。身为领导,跟上头人喝酒,方知官路趋势。多跟下头人喝酒,方知下头的情况。然后才方便总观全局,运筹帷幄。——因为许多消息都是从喝酒中侃出来的。

       血儿不会喝酒,记得在一次同学的party上,他浅喝了一杯便醉下去了,那酒刚走自他的咽喉,他已经感到烈火焚身的感觉。从此,血儿不再喝酒了。五年后的今天,心灵已沉淀着宁静。血儿拿起笔来,塑造了这个男主角,千杯不醉,以解五年前一杯便醉之耻辱。主角做得爽的,这一点。

       这夜里倒有一些冷漠,袭在心里头很舒服。血儿笔下的男主角这几日都得洋洋得意地沉默,像是养精蓄锐。父母都睡了,凉意吻着房间里的吊灯,在轻轻地摇动。一切都很宁静没有激情。血儿想,文字睡觉了,但他却没有睡意——于是,轻轻地走出房间,向朦胧的夜色融去,一切生灵都睡了,唯有桂花树下还残留着一对黑影,一个直条的,一个朦胧的,苗条的话语总喜欢嵌在臃肿的话语里头,“你爱我吗?”“爱!”“你想我吗?”“想!”……很轻声,却很有磁性的废话。血儿回去了,父亲早已在他房间皱起了眉头。“你去哪里了?”“爸,我到外面走一走。”一会儿,他父亲的眉头舒平下来。“夜很深了!你早点睡吧,别熬坏了身体。”“呵!”血儿点点头,父亲走了。血儿望着父亲的背影,想哭。

      小说,很快,主角被酒精浮到主任的位置上,成了一个很耀眼的人物。

       “他在阳光桑拿中心里舒服躺着,眼睛望着拿小姐高高挺起的胸脯。'主任,舒服吗?’他点点头,那只大手慢慢地吞噬小姐的小手,然后吞噬了小姐的全身。”

       “他各种腐朽的欲望都在阳光下泛滥。”

       “'我会一生一世爱你的’那小姐感动地点点头。”

       血儿突然觉得写小说写得很累了,简简单单的几个字便勾出了这场戏。

       笔下的主角已经习惯了演戏,不断地寻找新鲜刺激的东西挑战自己。而对那女人对他来说,不新鲜了,早已过时了。他用他的地位,他的权力,他的智慧把那女人甩了。

        “'对不起,我不爱你了!’他对他的女人说”

        “'你被捕了,这是一场戏。”

       戏演完,但血儿情不自禁哭了一场。“主角怎么会这样呢?”血儿的心很凌乱,很碎。

       “爸,我不写了——”

以爱与青春为名,陪你一路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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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片荒草照野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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