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多数人至少可以在瞬间察觉到我们自身的自发性,这时也正是我们真正幸福的时刻。在这些时刻,无论是看到美丽风景而由衷激动时,苦苦思索后发现某一真理时,体验新鲜的感官欢乐时,还是对某人萌生情不自禁的爱意时,我们都知道自发行为是什么,并可能想象,加入这些经历不那么罕见,不那么被人忽略,那生活该会多么美好。 为什么说自发活动是自由问题的答案?我们说过,消极自由本身把个人变成孤立的存在,他与世界的关系很遥远,也不信任它,个人自我很软弱,并时时受到威胁。自发行为是一种克服孤独恐惧的方法,同时人也用不着牺牲自我的完整性。因为在自我的自发实现过程中,人重新与世界连为一体,与人、自然及自我连为一体。 爱是此类自发性的最核心组成部分,爱不是把自我完全消解在另一个人中的那种爱,也不是拥有另一个人的那种爱,而是在保存个人自我的基础上,与他人融为一体的爱。爱的动力特性恰恰在于它的两面性,一方面它处于克服分离状态的需求;另一方面,它又导致一体化,但并未消灭个性。 劳动是此类自发性的另一个组成部分,劳动并不是为了逃避孤独的强迫活动,不是对自然的这种关系,即,一方面要通过劳动主宰自然,另一方面又崇拜自己用双手创造的劳动果实,甚至受劳动果实的奴役;而是另一种创造,人在创造过程中与自然融为一体。适用于爱和劳动的也使用所有自发活动,无论是实现感官快乐,还是参与共同体的政治生活。它肯定自我的个性,同时又把自我与人及自然连为一体。人的自发活动在更高的基础上解决了自由与生俱来的根本矛盾——个性的诞生与孤独之痛苦。 个人在所有自发活动中拥抱世界、他的个人自我不但完好无损,而且会越来越强大兼顾。因为自我活跃到什么程度,就会强大到什么程度。拥有物质财富,或者像情感或思想之类的精神财富,都不能算真正有力量。能使用或操纵某些对象,也不能算真正有力量。我们所用的并不是我们的,而仅仅因为我们在使用它们。只有在我们的创造活动中真正与之相连的,无论是人还是无生命的对象,才真正是我们的。只有源于自发活动的那些特征才能赋予自我以力量,才能成为自我完整性的基础。自卑感与软弱感的根源在于:无力自发活动,无法表达真感觉及思想,其结果必然是用伪自我取代他人和自我。无论我们意识到与否,最大的耻辱莫过于我们不是我们自己,最大的自豪与幸福莫过于思考、感觉和说出属于我们自己的东西。 这意味着真正重要的在于活动,在于过程而非结果。我们的文化强调的恰恰与此相反,生产不是为了满足具体需求,而是为了出售商品这个抽象目的;我们觉得钱可以买到一切物质和非物质的东西,这些东西也一下子变成我们的,我们与它们没关系,也没付出任何创造努力。同样,我们视我们个人的特性及努力的结果为商品,借此可以换来金钱、声誉及权力。所以,重心转移了,由重视创造活动本身给人的具体实在的满足转移到只看重成品的价值上去了。因此,人失去能够给他真幸福的惟一满足——活动过程中的实在体验,转而去追求一种幻觉——被称为成功的虚幻幸福,一旦他相信自己成功在握,便顿觉失望。 如果个人通过自发活动实现自我,并把自己与世界联系起来,他便不再是一个孤立的原子,他与世界便成为一个结构化整体的一部分;他有自己的正确位置,他对自己及生命意义的怀疑也不复存在。这种怀疑源于他的分离状态和生命受阻,只要他自发而不是强制或机械地活着,怀疑就会消失。他意识到自己是个积极有创造力的个人,认识到生命只有一种意义——生存活动本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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