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9篇原创推送 长115cm共3484字 阅完大约需要7.5分钟 随着抖音等直播平台的快速发展,通过抖音直播购买商品的消费者日益增多,同时也有越来越多的商家选择通过直播带货的方式来促进销量,形成了良好的正循环。但是,由于抖音等直播平台的日活用户多、流量大,平台疲于应付、审核把关不严,引得不少非法分子暗中窥探、伺机行动,试图从平台用户身上骗取钱财,使越来越多的消费者掉入陷阱。 江苏益淮律师事务所 沈波 主任 电话:13505239282 近日,大量用户在投诉通平台上投诉:抖音上存在多个直播间打着“亏本销售”、“放大漏”的旗号,以售卖翡翠手镯为幌子来行骗。平台在收到投诉后,立即进行了跟进调查。 来自北京海淀区的郭女士反应:2021年10月9日,抖音给她推送了一家名为“汝潑珠宝”的直播间(抖音号dymb761wry75),其主播是一个东北人,自称“薇姐”。“薇姐”当时正在放大漏,原价上万元的高冰手镯只卖3600元。为了让直播观众信服,“薇姐”声称“如果是假手镯,我就把它吃了”,并做出了“假一赔三”甚至“假一赔万”的保证。 1 // 郭女士认真地观看了直播,发现这个直播间正在售卖的手镯看上去都很不错,再加上主播信誓旦旦的保证和抖音平台的背书,郭女士动心了。在与客服进行了详细沟通后,郭女士很快就下单购买了一个白冰条翡翠手镯。 2 // 但在付款时出现了一些问题,商家给出的是一个付款链接,而不是像郭女士之前在抖音消费时的那种直接付款。为保险起见,郭女士与商家客服、抖音官方客服确认该链接是否为抖音平台链接,得到的答复都是“是”。出于对抖音的信任,郭女士很快点击链接完成了付款。 3 // ![]() 随后的一个多星期里,抖音每天都会向郭女士推送这个直播间,并且这个直播间每天都在声称 “亏本”、“冲销量”、“攒人气”,不间断的低价销售各种翡翠珠宝。截止到10月17日,郭女士已经在这家“汝潑珠宝”直播间购买了10条高冰手镯,价格金额共计54596元。由于该直播间为抖音推送,主播“薇姐”还一直在强调手镯的加工周期为7-10天,且会发加工视频,所以郭女士并没有觉得会有什么问题。 ![]() 直到10月17日,“汝潑珠宝”进行直播时,原主播“薇姐”没有出现,只有一个全程没有露脸、带有哭腔的女孩在播,郭女士产生了怀疑。她立即通过10101588联系了抖音官方客服,但这时抖音官方客服却判定这是私下交易,无法提供帮助。 10月21号,郭女士收到手镯后彻底傻眼了,她拍的是白冰条手镯,收到的却是污绿黑色劣质品。 4 // ![]() ![]() 郭女士随即在抖音平台上去搜索这个直播间,但该直播间已设置为私密账号,根本找不到,郭女士被骗了。 可笑的是,郭女士通过搜索“汝潑珠宝”,居然发现并联系到了76名同样被“汝潑珠宝”欺骗的受害者。在这些受害者中,有的是通过“汝潑珠宝”直播间购买,有的是通过“薇姐”的弟弟的直播间“大山深处”购买,有的收到的是石英石等假翡翠,有的收到的则是有纹有裂的劣质品。 ![]() 据郭女士不完全统计,“汝潑珠宝”诈骗金额已超40余万元。这40多万元里,通过微信支付的收款方是广丰区翠轩珠宝店,通过支付宝支付的收款方是瑞丽市南悟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郭女士在和其他各位被骗者一起维权的过程中,还发现了一个让人震惊的事实:早在10月10日,就已经有被骗者发现“汝潑珠宝”私自发送站外链接、涉嫌诈骗,并向抖音官方客服进行了投诉和反馈。结果抖音只是表示已经收到反馈,但并未采取任何有效措施,任由“汝潑珠宝”继续行骗至10月19日。 ![]() 5 // ![]() 6 // ![]() ![]() 更让人震惊的还在后面。10月31日,郭女士在抖音平台又刷到了一个名为“俞小晶珠宝”的直播间,郭女士从声音可以清楚的分辨出:“俞小晶珠宝”直播间里的没有露脸的主播,就是“汝潑珠宝”的那个未露脸的小女孩!郭女士没有声张,但保持了对这个直播间的关注。果不其然,第二天也就是11月1日,“俞小晶珠宝”的主播竟然换成了“薇姐”! ![]() 郭女士立刻给抖音平台打电话反馈此事,可抖音官方客服反应冷淡,仅仅表示“理解郭女士的心情”,并“尽快汇报”。但直至11月2日11点29分,抖音仍然没有任何回复和实质性作为,骗人的直播间仍然存在。 ![]() 目前,郭女士等受骗者已经报警。经公安机关及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实,无论是汝潑珠宝,大山深处、俞小晶珠宝,所有的直播间提供的营业执照均为临时注册,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后,注册地址并非实际经营地址。 7 // ![]() 郭女士认为,根据抖音进行珠宝玉石直播的规定,商家只有从抖音认证的基地发货,才能够在抖音进行直播带货。在进行直播时,开单卡应注明店铺名称。然而,“汝潑珠宝”的发货地址并不是抖音认证的基地,直播间开出的开单卡也没有标明店铺名称。因此,抖音对“汝潑珠宝”等直播间没有做好监管工作、没有尽到应有的义务,造成至少76名消费者的大量财产损失,属于严重的失职和违约行为。而在整个事件中,抖音彻底站在了消费者的对立面,在收到用户对于部分直播间存在私下交易、涉嫌诈骗的投诉与反馈后,没有及时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反而继续为不法者提供行骗的平台,致使更多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收到侵害。 郭女士和其他受骗者,因此要求抖音能够弥补因不作为、不担当给自己带来的损失,并希望抖音作为行业头部企业,应承担起一定的社会责任,对自身不合理的环节及时做出整改,同时弥补受骗消费者的损失。 江苏益淮律师事务所 沈波 主任 电话:13505239282 律师说法 中国质量万里行消费投诉平台的粉丝朋友们,你们好。这项投诉信息中直播商家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人员众多,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涉嫌构成诈骗罪。 另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费用的三倍。 直播商家在明知的情况下售卖假货,已经形成了消费欺诈。店铺的销售承诺也是具有法律效益的应当遵守。 并且抖音平台也应该对店铺进行严格的管理,出现了假货,平台应该首先要求店铺对消费者进行损害性赔偿,并采取行动并加强监督管理。 不法分子利用抖音平台实施网络诈骗等侵害行为,平台负有审核信息和保护用户的责任和义务。尤其是抖音平台通过社交平台转化为内容电商或电商的方式将流量变现的,不仅应对直播内容监督管理也应该对商品及销售方式监督管理,应该更为严格的加强对网络诈骗的监管。 本律师认为,直播商家行为已然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规定,甚至涉嫌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关于抖音平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编侵权责任,第一千一百九十四条、第一千一百九十七条等相关法律规定。网络用户、网络服务提供者利用网络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网络服务提供者知道网络用户利用其网络服务侵害他人民事权益,未采取必要措施的,应承担连带责任。 平台发现可疑信息时,先限制其所有分享信息,待查明后再做处理。但在抖音平台在不法分子引入外链时并未进行合理警示,发货地也不符合其自身直播规定。显然未尽到监督管理义务,应当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 北京大田律师事务所 姜义民 主任 直播带货的涉税法律风险 1.直播带货需要缴纳相应税费,不是新的法律规定 我国《个人所得税法》自1980年9月10日开始实施,就对相关收入规定了纳税义务,在以后的税法修改中对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的各项所得做的进一步完善。 2.直播带货的销售额需要缴纳相应的销项税费 依据销售主体不同,具有不同的纳税义务。 如案例中销售主体是个人或个体工商户,其销售货物产生销售收入,需要缴纳相应的增值税、所得税等相关税费。 如果销售主体是公司,就会涉及公司应当缴纳增值税、所得税等相关税费的法律义务。 3.播主不缴纳相关税费会有法律后果吗 依据《税收征管法》和《刑法》规定,播主不依法进行纳税申报和缴纳,税务机关可以依据《税收征管法》对其处以一万元以下的罚款;如果涉税金额数额较大以上,依据《刑法》可以判处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且没有追诉时效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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