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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苏黄学的律诗论格律

 白水清风 2021-11-21

我学习写古风诗已经十多年了,但直到最近一年才比较努力地写起律诗来。不是因为不知世间有律诗,相反是因为深知其规矩大、禁忌深,又深知自己才力有限,所以才久久不敢触碰。然因所写古风作品日多,朋友郑千山抬爱说意蕴颇为耐读,可惜不是律诗。他又说,解决一下平仄问题吧,不然一辈子只写古风,就太可惜了。于是我也学习作起律诗来,但一发表于博客上,就有诗友指出某句“孤平”或某句“出律”,看来要规避律诗的诸多禁忌还真不容易呀!

律诗的格律说产生了“孤平”、“三连平”、“三连仄”等禁忌。传说唐诗中犯“孤平” 的只有三例,古人真的那么努力地规避这个禁忌么?反正正在读曾国藩编纂的《十八家诗钞》,不妨就从其中收录的苏、黄律诗作品出发,以探索一个究竟。于是,我检阅了该书第二十一卷“苏东坡七律上”所录全部258首七律和第二十三卷“黄山谷七律”所录全部286首七律,发现苏东坡“出律”的有34首,占13%,而黄山谷“出律”的有51首,占17%。而对于窄义的“孤平”(指如下平仄句式:仄仄平仄仄平),二公皆仅有一例。但专家们所说道的“孤平”要宽泛得多,包括所有的两组仄声字夹住一个平声字的情形。例如,平仄句式“仄平平仄平仄”,有人认为第六字就是“孤平”。然而,因为这种平仄句式即使在古人的律诗中也是大量存在的,因此现在已经公认它不算“出律”,而被看作是“五拗六救”的合律句式了。当然,我在上面检视苏、黄律诗的时候,也发现了大量的这种句式,我也没有把它们统计入“出律”之列。除此之外,属于宽泛“孤平”的情形还有:(1)仅第二字“孤平”的情况,包括“仄平仄仄仄平平”和“仄平仄仄平平仄”;(2)仅第六字“孤平”的情况,包括平平仄仄平仄和“仄平平仄仄平仄”;(3)第二字、第六字皆为孤平的情况,即“仄平仄仄仄平仄”。

让我们避免枯燥的说教,下面一边欣赏苏黄的作品,一边来挑剔一下他们的“出律”,想必这也是学写律诗的一条途径。

一 、苏东坡七律诗的“出律”现象

以下例子均从《十八家诗钞》第二十一卷“苏东坡七律上”中采录,起码曾国藩是认可它们为律诗的。

1、“孤平”

癸丑春分后雪

雪入春分省见稀,半开桃李不胜威。应惭落地梅花识,却作漫天柳絮飞。不分东君专节物,故将新巧发阴机。从今造物尤难料,更暖须留御蜡衣。(——《十八家诗钞》下卷,第962页)

这首诗中的第四句“却作漫天柳絮飞”即属于窄义的“孤平”。但要确认之,须确认第三字“漫”只读仄声。为此,我查阅《平水韵》表,“漫”即属平声“寒”,又属去声“翰”。然而,我又查阅了今人周鸾昌教授编写的《诗词平仄韵汇》,则只将“漫”列入“翰”,而未列入“寒”韵。为此,是否能将此例判为“孤平”,望读者诸君补充。另外,下诗第五句第二字“分”应仄而平。“分”虽亦入“问”韵,但那里是名词。本句取“分权”之意,因此本句“出律”无疑。

以下几首诗为宽泛的“孤平”的例子。

九月二十日微雪怀子由弟二首之二

江上同舟诗满箧,郑西分马涕垂缨。未成报国惭书剑,岂不怀归畏 友朋。官舍度秋惊岁晚,寺楼见雪与谁登。遥知读易东窗下,车马敲门定不应。

这首诗中第六句“寺楼见雪与谁登”中的第二字夹在两组仄声字之间, 即是句式为“仄平仄仄仄平平”的“孤平”。

八月九日天竺山送桂花分赠元素

月缺霜浓细蕊干,此花原属桂堂仙。鹫峰子落惊前夜,蟾窟枝空记昔年。破裓山僧怜耿介,练裙溪女斗清妍。愿公采撷纫幽佩,莫遣孤芳老涧边。

这首诗中第三句“鹫峰子落惊前夜”和第七句“愿公采撷纫幽佩”则是句式为“仄平仄仄平平仄”的“孤平”。

新城道中二首之第一首

东风知我欲山行,吹断檐间积雨声。岭上晴云披絮帽,树头初日挂铜钲。野桃含笑竹篱短,溪柳自摇沙水清。西崦人家应最乐,煮葵烧笋饷春耕。

这诗第五句中的“竹”为入声,故该句构成了句式为“仄平平仄仄平仄”的“孤平”。这种“孤平”是该句第五字“拗”所导致的,因此其第六句第五字“沙”应仄而平,好似进行了“救”。第七句第二字“崦”应仄而平,是又一处“出律”也。

苏州闾丘江君二家雨中饮酒二首之第一首

小圃阴阴偏洒尘,方塘潋潋欲生纹。已烦仙袂来行雨,莫遣歌声便驻云。肯对绮罗辞白酒,试将文字恼红裙。今宵记取醒时节,点滴空阶独自闻。

这首诗中第七句“今宵记取醒时节”是句式为“平平仄仄仄平仄”的“孤平”,读者稍加注意,便知其对句的“独”为入声,亦为仄声,故未见“救”也。

下面举一个第二字和第六字均为“孤平”的例子。

出颖口初见淮山是日到寿州

我行日夜向江海,枫叶芦花秋兴长。长淮忽迷天远近,青山久与船低昂。寿州已见白石塔(“白”、“石”、“塔”三字均为入声字,已经构成“五连仄”),短棹未转黄茅冈。波平风软望不到,故人久立烟苍茫。

这首诗的第一句“我行日夜向江海”正是这种句式为“仄平仄仄仄平仄”的孤平。此外,第三句第二字“淮”应仄而平,“出律”;第四句第五字“船”也应仄而平,导致末尾三字“船低昂”形成“三连平”;第五句中的“白”、“石”、“塔”三字均为入声字,构成了该句末尾的“五连仄”;第六句前四字构成“四连仄”,后三字构成“三连平”;第七句前三字构成“三连平”,后三字构成“四连仄”;第八句第五字“烟”应仄而平,也导致了改句末尾的“三连平”。可以说,这首诗把我们常听说的那些律诗禁忌都犯遍了。

2、第二、四、六字“出律”情况

律诗有一个说法:“一、三、五不论,二、四、六分明”。这话的上半句几乎完全不对,因为上述讨论过的有些“孤平”、“三连平”等情况就是因为第三字或第五字“出律”而造成的。但这话的下半句完全对,也就是说,如果第二字、第四字或第六字“出律”,则绝对“出律”了。而且,所有的“救”都是针对第一字、第三字或第五字的“出律”来说的,而针对第二字、第四字或第六字的“出律”,则无“救”可使。所以,下面我们再看看苏诗中是否有第二字、第四字或第六字不分明的“出律”情况。

对于第二字应仄而平的情况,上面已经提到,“新城道中二首之第一首”中的第七句即是这种情形。对于第二字应平而仄的情况,读者检查下诗中的第八句便知。

二十六日五更起行至磻溪未明

夜入磻溪如入峡,照山炬火落惊猿。山头孤月耿犹在,石上塞波晓更喧。至人旧隐白云合,神物已化遗踪蜿。安得梦随霹雳驾,马上倾倒天瓢翻。

还应指出:这首诗中第五句的第二字、第六字皆“孤平”,且该句与上一句“失粘”;第六句中第四字应平而仄,同句中第六字却又应仄而平;第七句中第五字应平而仄,造成该句末尾“三连仄”;第八句中第1字和第二字均应平而仄,第五字又应仄而平,造成该句末尾“三连平”。

我本来想举一个第四字应仄而平的例子,但找遍《十八家诗钞》第二十一卷“苏东坡七律上”所录全部作品,居然真未找到,说明苏东坡写律诗的能力还真牛。但第四字应平而仄的情况起码还有一例,下诗中的第七句便是。

侄安节远来夜坐三首之第二首

心衰面改瘦峥嵘,相见惟应识旧声。永夜思家在何处,残年知汝远来情。畏人默坐成痴钝,问旧惊呼半死生。梦断酒醒山雨绝,笑看 饥鼠上灯檠。

另外,这首诗第五句第二字也是“孤平”。下面举一个第六字“出律”的情况。

次韵段缝见赠

季子东周负郭田,须知力穑是家传。细思种薤五十本,大胜取禾三百廛。若得与君连北巷,故因终老忘西川。短衣匹马非吾事,只拟关门不问天。

这首诗中第三句“细思种薤五十本”中第六字“十”是入声字,因此此字应平而仄,且造成了句末的“五连仄”。

二 、黄山谷七律诗的“出律”现象

以下例子均从《十八家诗钞》第二十三卷“黄山谷七律”中采录。由于黄山谷的一些作品的“出律”的状况较多,在较少的作品内就可以找到几乎所有的律诗禁忌,所以下面的叙述不再分门别类。比如:

寄上叔父夷仲三首之第一首

少年有功翰墨林,中岁作吏几陆沉。庖丁解牛妙世故,监市履豨知民心。万里书来儿女瘦,十月山行冰雪深。梦魂和月绕秦陇,汉节落毛何处寻。(——《十八家诗钞》下卷,第1056页)

这首诗存在如下“出律”状况:第一句第二字属于宽泛的“孤平”,同句第四字属于窄义的“孤平”;第二句“作吏”二字应平而仄,造成中间四字“四连仄”;第三句与上一句“失粘”,如忽略这一点,则第五字应平而仄,造成该句末尾“三连仄”;第四句第五字应仄而平,造成该句末尾“三连仄”;第六句与上一句完全“失对”,造成其中第二字、第四字和第六字皆出律;第七句第六字又属于宽泛的“孤平”。

再看下诗:

再次韵兼简履中南玉三首之二

江津道人心源清,不系虚舟尽日横。道机禅观转万物,文采风流被诸生。与世浮沉惟酒可,随时忧乐以诗鸣。江头一醉岂易得,事如浮云多变更。(——《十八家诗钞》下卷,第1063页)

这首诗存在如下“出律”现象:第一句第四字、第五字皆应平而仄,导致该句末尾“四连平”;第三句第二字应仄而平,导致与前一句“失粘”,且第六字应平而仄,导致该句末尾“三连仄”;第四句第二字应平而仄,同句第四字应平而仄,皆“出律”;第七句第五字、第六字皆应平而仄,导致该句末尾“五连仄”;第八句第二字应仄而平,又“出律”。

又如:

再次韵兼简履中南玉三首之三

锁江亭上一樽酒,山自白云江自横。李侯短褐有长处,不与俗物同条生。经术貂蝉续狗尾,文章瓦釜作雷鸣。古来寒士但守节,夜夜抱关听五更。(——《十八家诗钞》下卷,第1063页)

这首诗中的“出律”状况也不少:第三句与上句“失粘”,且第二字、第六字皆属宽泛的“孤平”;考虑到第四句应与第三句相对,可见该句第四字应平而仄、第六字应仄而平,皆“出律”;第五句第五字应平而仄;第七句第五字、第六字皆应平而仄,造成该句末尾“四连仄”。

三、关于苏黄的比较与“黄鲁直体”

上文已经指出,苏东坡“出律”的律诗占13%,而黄山谷“出律”的律诗则占17%。两人虽相差无几,但苏东坡的“出律”率还是要底4个百分点。由此可以得出结论,要么是苏东坡在遵守律诗禁忌方面要更加自觉。

还可以作点进一步的分析。如上所述,苏东坡的“出律”大多是宽泛的“孤平”的类型,而第二、第四、第六字“出律”的情况,虽然上文并未全部列出,但剩余的确实不多了。而黄山谷的情况恰恰相反,他的“出律”情况多出在第二、第四、第六字上;而那种宽泛的“孤平”的类型反倒不太多。而鉴于律诗有“一、三、五不论,二、四、六分明”的说法,说明第二、第四、第六字的“出律”的违规程度比“孤平”要重,因为“孤平”主要是第一字、第三字和第五字“出律”造成的。

如果仅以“入律”的完美程度论高下,那么以上两点似乎可以说明为什么苏先黄后了。但这不影响苏黄之间的相互唱和与相互仰慕。苏东坡在元佑二年(1087年)就写过一首《送杨孟容》,自注是“效黄鲁直体”,这就是文学史上“黄鲁直体”的由来。为了探索何为“黄鲁直体”,且将此诗录于下:

送杨孟容

我家峨眉阴,与子同一邦。相望六十里,共饮玻璃江。江山不违人,遍满千家窗。但苦窗中人,存心不自降。子归治小国,洪钟噎微撞。我留侍玉坐,弱步攲丰扛。后生多高才,名与黄童双。不肯入州府,故人余老庞。殷勤与问讯,爱惜双眉庬。何以待我归,寒醅发春江。

我试图从上诗中总结出“黄鲁直体”的特点:是一首充满了“三连平”和“三连仄”的古风,但也不着意避免律句,如“存心不自降”和“故人余老庞”。我再没有发现第二个特点了,但纪昀总结了这第二个特点,说是“以窄韵见长”。第三个特点是由黄山谷自己总结的,他作了一首唱和诗,题目就叫作“子瞻诗句妙一世乃云效黄庭坚体盖退之戏效孟郊樊宗师之比以文滑稽耳恐后生不解故次韵道之子瞻《送杨孟容》云我家峨眉阴与子同一帮即此韵”,可见这第三个特点就是“滑稽”与诙谐了。下面将这首诗录于下,读者容易体会其中的滑稽与诙谐气质。

子瞻诗句妙一世乃云效黄庭坚体盖退之戏效孟郊樊宗师之比以文滑稽耳恐后生不解故次韵道之子瞻《送杨孟容》云我家峨眉阴与子同一帮即此韵

我诗如曹郐,浅陋不成邦。公入大国楚,吞五湖三江。赤壁风月笛,玉堂云雾窗。句法提一律,坚城受我降。枯松倒涧壑,波涛所舂撞,万牛挽不前,公乃独立扛。诸人方嗤点,渠非晁张双。但怀相识察,床下拜老庞。小儿未可知,客或许敦庬。诚可婿阿巽,买红缠酒缸。(《名家选集卷·黄庭坚集》第71页)

(为了便于普通读者理解,我将此诗翻译如下:

我的诗如同春秋时代的曹国和郐国那样浅陋,根本称不上邦国。

您的诗确如那时的楚国那样辽阔,囊括了五湖三江。

在赤壁之下,您写尽江山风月,如今您在朝堂上担任“知制诰”的职务。

您的律诗句律严正,彷佛坚固的堡垒,却虚心接受我的投降。

您的诗笔力雄健,能独立扛起倒伏于涧壑的枯松,而一万头牛也未曾将它挽动一步,而任凭它被洪水冲撞。

有人会这么议论;我怎能与晁补之河张耒相比呢,但却同入苏门四学士之列。

我的入围全靠您的赏识,所以我甘愿在您的床下拜见您这位老庞。

但我儿子说不定会有出息,客人们或许会赞许他敦厚宽广,确实可以当你的孙女阿巽的女婿啊。

为此,我都攒下了喜酒,买了红绸,缠了酒缸。)

当然,黄山谷的这首诗同样是一首古风,同样具有上面总结的那三个特点。但黄山谷也写律诗,遗憾的是苏东坡并未指出他这位学生的律诗的特点来。不过,通过本文的研究,我们在前文已经指出,黄山谷的律诗的“出律”率是比较高,且多为第二字、第四字和第六字的“出律”,所以违规的程度也较重。这可以算是黄山谷律诗的一个特点吧?

现在要追问的是,是黄山谷写律诗的能力不如苏东坡,还是其他什么原因,还是仅仅是偶然造成了这种情况?让我们回顾一下上面讨论过的那首“寄上叔父夷仲三首之第一首”,在那里我们曾指出,其中的“万里书来儿女瘦,十月山行冰雪深”一联完全“失对”。但如果将“十月山行冰雪深”修改为“山行十月雪冰深”,则总的意思没有变化,却避免了“失对”,而完全“入律”了。但黄山谷为什么不这样修改呢?他七岁作牧童诗:“骑牛远远过前村,吹笛风斜隔岸闻,多少长安名利客,机关用尽不如君”。其格律十分谨严,能说他“不懂”这种以调换字词位置以求“入律”的小儿科吗?所以,山谷不这样改只能是其他原因。原来,律诗还有“对仗”的要求,又分两个方面,一是平仄要相反,二是词义要相类。上述修改做到了平仄的相反,却破坏了词义的相类,所以黄山谷不作如是修改。由此可见,在律诗的“对仗”问题上,是宁遭“出律”之非议而取词义之工对的。

由此可见,黄山谷律诗“出律”较多就不是偶然了。莫励锋教授在《论黄庭坚诗歌创作的三个阶段(代序)》中说:“30岁之后,黄庭坚除了继续上述艺术追求之外,黄庭坚今儿讲求骑驴声调的拗峭以比熟求生(《名家选集卷·黄庭坚集》第6页)。”随后又说:“黄庭坚写拗律是受了杜甫的影响,但杜甫的159首七律中只有只有19首拗体,可谓偶一为之,而黄庭坚一生中却写了153首拗体七律,占其七律总数的一半(如是则黄山谷七律诗的“出律”率达到50% 了,而上文却说是17%。其实读者不必奇怪,因为本文所根据的样本仅为《十八家诗钞》所收录者,是经过曾国藩甄选了的)”。那么,什么叫“拗律”呢?请读下面这首也收入《十八家诗钞》的作品便知。

汴岸置酒赠黄十七

吾宗端居聚百忧,长歌劝之肯出游。黄流不解涴明月,碧树为我生凉秋。初平羊群置莫问,叔度千顷醉即休。谁倚舵楼吹玉笛,斗杓寒挂屋山头。

如果仅以平仄来论,这首诗的特点就是 “出律”严重:第一句和第二句的第二字、第四字皆“失对”,乃两句中两处“出律”所致;第三句第六字“孤平”;第四句前四字“四连仄”,后三字“三连平”;第五句第二字应仄而平,末三字“三连仄”;第六句第四字应平而仄;第八句第二字“杓”为入声,因此是应平而仄。但这首诗却是黄山谷自己得意、且评论家推崇的佳作。《名家选集卷·黄庭坚集》在解说这首诗的时候说:“作者曾经问他的外甥洪龟父喜欢自己的哪些诗句,龟父举出了'黄流不解涴明月,碧树为我生凉秋’数句,认为深类杜甫。黄庭坚高兴地说:'说得对!’(见该书第27页)”该书随后引用东方树的评论说:“于音节尤别创一种兀傲奇崛之句,其神气即随此以见”。又引用黄山谷自己的话“宁律不谐而不使句弱”,说明黄庭坚这是蓄意而为之的。

然而,评论家的评论也促我产生了如下追问:所谓“一种兀傲奇崛之句”说到底不过也就是“四连仄”和“三连平”之类而已么,怎么到了黄山谷那里就成了“别创”而神气活现了呢?难道仅仅因为黄山谷是江西诗派的始祖,是百十年才能出一位的人物?而在当今古体诗诗坛,诗人非律诗不写,读者非律诗不读,诗人为吸引读者故,自我标榜为“七律”之类,幸得专家一见,不说立意是否高远,言情是否动人,摹物是否生动,却说一句某句“孤平”或某句“出律” 而了事。以这种世俗观点来论,则将文学史上认可的作为江西诗派始祖的黄山谷置于何地呢?

我自己则同意黄山谷的“宁律不谐而不使句弱”的观点。他的那一联“黄流不解涴明月,碧树为我生凉秋”之妙在于不“句弱”,即在于意蕴的丰厚,在于充分表达了人格高于尘染的坚定信念,在于上联比喻的雄阔与下联比喻的具体细腻,也在于两联在词义上的工整对仗,而不在于“律不谐”,也就是不在于所谓“一种兀傲奇崛之句”。

四 结论或我对“格律”的态度

现在列出我对律诗格律的态度作为本文的结论:

  1. 既然在学习写律诗,当然要尽量使自己的诗入律。
  2. 但绝不钻牛角尖,既然苏黄都只能做到8、9分,以我自知才力浅薄故,能做到7、8分也就够了。
  3. 愿推黄山谷为宗祖,在非如此说不过瘾的情况下,牺牲格律可矣。
  4. 绝不仅以格律论诗,否则可能失之千里也。

最后再录出一首苏东坡的犯“孤平”的作品供读者消遣。

六月二十九日望湖楼醉书五首之第一

黑云翻墨未遮山,白雨跳珠乱入船。卷地风来忽吹散,望湖楼下水如天。

这首诗录自《十八家诗钞》第二十六卷“苏东坡七绝上”。读者检验可知其第2句就犯了“孤平”。即使有此“瑕疵”,亦为绝妙好诗,乃一字难改的不刊之作也。

2016年4月2日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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