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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光共舞|七张判决书,我们告赢了

 与光共舞 2021-11-23

上周,大名鼎鼎的艺术团队teamLab团队在teamLab无界上海官方公众号发布胜诉公告。

光禹莱特数字科技(上海)有限公司创建的“EPSON teamLab无界美术馆”的艺术团队

teamLab的沉浸式空间艺术作品,被法院认定为美术作品且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并在著作权侵权诉讼中取得了胜诉。

这次胜诉对行业和社会影响意义巨大。

* 截图源自teamLab无界上海公众号

本周我们接力 。

历时数年关于雕塑作品《再吹我就生气了》的著作权侵权纠纷案也迎来了首批合计七宗胜诉的好消息。

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最终判决被告方侵权行为成立,并要求被告方立即停止销售侵权产品的行为,销毁库存,赔偿相应损失。

信息源自: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2021)粤 0303 民初 22014 号、(2021)粤 0303 民初 20666 号、(2021)粤 0303 民初 20667 号、(2021)粤 0303 民初 20668 号、(2021)粤 0303 民初 20669 号、(2021)粤 0303 民初 20670 号、(2021)粤 0303 民初 22280 号民事判决书。



正版

雕塑《再吹我就生气了》

山寨版

雕塑

先来看看一组对比:

原本只有四个手脚趾的光头仔,在山寨版本里不是直接手趾相连,就是无端多了个趾头,甚至它圆润的身躯和吹泡泡的比例,也莫名变得很拉胯。



正版

雕塑《梦想的样子》

山寨版

雕塑


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在判决书中认定:

涉案作品曾在在上海、广州、深圳的照明展以及家具展中进行展出,被告(深圳市尚城雕塑艺术有限公司、深圳市光林家居饰品有限公司、深圳市艺度软装饰品有限公司、深圳市十上家居饰品有限公司、深圳市罗湖区耀庆陶瓷店、深圳市艾维德家居饰品有限公司、深圳市优仕工艺品有限公司)作为家具、灯具的销售者,具备接触《再吹我就生气了》作品的条件;经比对,被诉侵权产品仅在气球大小、手指脚趾数量和形态上与原告的作品有细微差别,整体构成实质性相同。庭审中被告确认销售被诉侵权产品,因此,本院认定被告实施了侵权行为。(*信息摘自上述判决书)



01

正版是有迹可循的

被抄袭的作品《再吹我就生气了》,是艺术家梁贺LEGO“光头仔”雕塑系列作品中的最早的一件。作品于2017年创作,受《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保护。

* 梁贺LEGO当年画下的手稿,光头仔的有清晰的来历和创作依据。


《再吹我就生气了》中使用形象最早出现在2013年梁贺在香港出版的漫画集《光头仔的夏秋冬春》。书中有的人物形象被艺术家取名光头仔”,其中一副画是一个光头仔站在拖拉机的车头上。仰着头,脸部没有五官,身体微微下蹲,整体呈现“S” 形,双手向后抬起,与身体形成约 90 度的夹角,画作下方显 示:LEGO 2012.5.2。

收录于2013年出版的第一本漫画集《光头仔的夏秋冬春》


2013年出版漫画集《光头仔的夏秋冬春》(左),20220年辽宁科学技术出版社《光头仔:你知道我是认真的》漫画集也是采用该图作为封面。(右)

2017 年 1 月 6 日,艺术家本人在“新媒体艺术站”微信公众号发布一篇名为《众筹|用设计师的尊严为雾霾点个呸》的文章,讲述了《再吹我就生气了》的创作思路与创作过程, 并在文章的末尾表示希望能够得到场地支持和制作赞助。

该篇文章亦于 2017 年 1 月 16 日发表在与光共舞的官网上。

*截图来自艺术家当年发的朋友圈

同年3 月 8 日-11日,《再吹我就生气了》在上海展览中心的“设计上海2017”《ELLE DECORATION 家居廊》的 E2-48 展位展出 。与此同时,3月8日“新媒体艺术站”微信公众号发布一篇名为《“再吹我就生气了”上海首秀》的文章。


作品《再吹我就生气了》自创作完成以来,因其具有独特的艺术造型,先后推出各种颜色和限量版本,多次在“设计上海”、“广州国际照明展”、2021“深圳时尚家居设计周”等多个国内知名展会展出,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美誉度,深受公众喜爱

也是这些曝光和露出给了抄袭者们“灵感”和可趁之机。

* 光影上海2017

* 深圳时尚家居设计周2021

设计上海2021

早在发现被侵权时,我们就在初步搜集、保存相关证据后,第一时间寻求了专业法律人士的协助。
并于2020年,先后对深圳市尚城雕塑艺术有限公司、深圳市光林家居饰品有限公司、深圳市艺度软装饰品有限公司、深圳市十上家居饰品有限公司、深圳市罗湖区耀庆陶瓷店、深圳市艾维德家居饰品有限公司、深圳市优仕工艺品有限公司七家存在侵权行为的产品进行公证,提起诉讼。
由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做出的民事诉讼判决,最终判定上述七家公司侵犯著作权的行为成立。(*部分信息摘自文首判决书)

* 正版 光头仔台灯


02

胜诉只是一小步,没有完结撒花


胜诉之于我们的意义不言而喻,但一想到,这七家只是万千模仿者中的一小撮,各种山寨版的“雕塑”还在线下店铺和网上流传的风生水起。

它们频繁出没在各种空间和场所,和热播电视剧里,甚至部分以假乱真的程度,让人傻傻分不清楚。



* 万千模仿者中的一小撮

更令人哭笑不得的是,有些网友买了假货,会误以为是正品,愉快的在朋友圈晒照片。

每次在朋友圈看到这些的心情,只能用如鲠在喉,如芒刺背,如坐针毡来形容了。

* 假到不能再假了
所以不得不再次提醒各位,请擦亮双眼,切勿把山寨当正品,正版光头仔雕塑系列仅在与光共舞授权渠道发售。
03
漫漫维权路,何时才能划上休止符?
关注我们很久的朋友应该知道,这已经不是我们第一个维权的作品了。

作为一个以创意为生的艺术机构,被抄袭和借鉴的案例早已屡见不鲜。除了一边诉诸司法,我们还多次发表声明前有《灯光艺术原创者的愤怒与无奈:关于郑州豫见樱桃沟夜游项目装置涉嫌抄袭的声明》,后有《深圳时尚家居设计周上,我们又被深度“借鉴”了!

正版

山寨

只是在庞大额抄袭群体中,我们发出的声明随时间的推移一次次被淹没,严正”二字显得苍白又可笑。

层出不穷,屡禁不止的盗版让人人心凉,站出来发声还要冒着被诋毁的风险。

正版 

光坝 The Light Dam


VS

深圳时尚家具设计周2021

「设计东西」展位


漫长的维权路,我们的力量却微小又薄弱,可是如果保持沉默置身事外,只会让抄袭者越越来越猖狂,让艺术家的劳动成果白白浪费。

虽然每一步走的都很艰难,也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真正让众多抄袭者尊重原创,回归原创,但哪怕只有一点点正义得到伸张,都是公平最终会实现的保证。

所幸,法律终会站在正义的一方。

* 引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条 

作为一家艺术机构,知识产权是我们与艺术家的共同命脉,依法维护知识产权的利益是企业建立伊始就坚定明确的责任与立场,但我们不以成功维权为荣耀,这是我们持之以恒的日常工作,觊觎抄袭创意的人,咱走着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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