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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的狂欢

 新用户6328eKXl 2021-11-24

昨天上热搜的案子,最能体现人性之恶。

讲的是山东某地,一名精神失常的儿媳妇,被公婆和老公虐待致死,法医描述伤情的文字用了两页A4纸,还有一个触目惊心的数字,这个女性以前160斤,死的时候只有60多斤,可想而知她经历了什么。这三个不让她吃饭的人,每天打她的人,恶极!

夫家应该是花高价买的这个儿媳,但是买来之后,发现其有精神疾患,且丧失生育功能,而她的生育功能之所以丧失,是因为婚前流产过。这个导致他怀孕的人又不愿承担后果的人是谁?恶极!

她父亲已经去世,母亲是个精神病患者,是他的亲戚将她卖出。这个亲戚,恶极!

现在她死了,法院居然只判了三个凶手两到三年,罚款5万元。法官是否在想:“这只是一起家庭纠纷,这是我们地方的风俗,婆家人重金买一个赔钱货值得同情,这只是一个疯婆子,损失了对社会也没什么影响啊。她没有娘家人,所以也没人替她做主。”法官恶极!

没想到,还真有做主的,娘家的亲戚适时出现,想要一笔巨额赔偿。毒舌的网友评论:是不是要配个冥婚,还能再赚一笔?还真没准儿,而且他们可以打着光明正大的旗号:让她在阴间不孤寂。

至此,这个疯女人走完了她在人间的内循环之路。

什么时候最能体现人性?面对弱者的时候!这个女人算人类种群中处于食物链最低端的个体,豺狼虎豹尽情榨取她的价值,最后的毛发残骸也一股脑儿吞噬。

这三类恶人为何如此?

1、婆家那三个畜生,出于不平衡的心理,觉得做了赔本买卖。这里面打她最厉害的是她公公,这应该就属于那种连环杀手类似的扭曲人格,不打就手痒,不打白不打。

2、娘家亲戚,眼看着待宰的羔羊,觉得不赚一笔太傻了?

3、法官,冷漠的大多数。

了解恶,才能了解善,了解复杂的人性。

唉,写了半天,还是想情绪化地结尾:“他们实在太坏了!我想让他们也尝尝同等滋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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