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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法“抢钱”?

 z55j03b55 2021-11-24

编者荐语:

嗯,为了避免不告而别,做了这个中产先生mini,主打精悍短文。



是对是错,我有点困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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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想到,肉夹馍居然也能上热搜。

事情是这样的:

最近,几百名小吃店的店主收到法院传票,发现自己被“潼关肉夹馍协会”起诉,理由是店铺的招牌“陕西潼关肉夹馍”侵害了对方的商标权,要求赔偿3-5万元,如果想要使用“潼关肉夹馍”这个商标,需缴纳99800元。有的店主经营了33年,就因为经营项目里加了一个潼关字样,也被起诉了。

事情一曝光,惹了众怒,协会的官网一度被黑客黑了,刚刚看了下好像已经删库跑路了。


没有官网了,我就用天眼查查了一下这家协会的信息:


注册资本仅5万元,司法风险居然有424条,看了一下光开庭的信息就有212个。


算了一下,每个5万的话,如果开庭全都胜诉的话,估计能拿到1000万的赔偿。

可再一查下去,傻眼了:

注册地址是潼关县十三花肉夹馍,也是一家肉夹馍店面,看来是同行。


再看注册的商标信息:


只有一个方便食品的30类商标,除此之外,一直申请43类餐饮住宿商标被驳回了,一直处于申请状态。

说白了,这个协会根本就没有老潼关的餐饮商标权。

为什么呢?

因为地理标志商标申请本来就受到限制,因为这是个集体商标,比如北京烤鸭,我可以个人或者某个协会来申请吗?恐怕不行。

来看看这个潼关肉夹馍,“肉夹馍”为食品行业通用名称,“潼关”则为地名,商标权人依旧无权禁止他人正当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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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这个事情本身,有记者质问这家协会,得到的回应是:

是律师全权代理的,我们也不清楚。

这锅甩得可以。

所以,焦点目前有两个:

1、这家协会的资质如何?

根据天眼查的信息,这家协会背后很可能就是一家肉夹馍店,负责人是王华峰,协会申请的手续齐全吗,流程合规吗?有地方政府背景参与吗


网上的报道可以看到:

王华锋董事长帮助潼关小吃从零散粗放式经营迈向连锁式规模化经营,2015-2018年,加盟店从刚开始几十家到现在的600多家,遍布全国各地,培训出一大批学员自主创业,带动了上万人的再就业。

如果这是同一个人的话,自己干着加盟店的生意,还去去举报别人经营,这是不是不正当竞争。

2、诉讼的目的是什么?

这家协会表面说得很冠冕堂皇,起诉不是为了维权,而是希望大家都能加入协会统一管理,结合上面的信息,大概的意思是,都来我这里加盟呗,加盟费99800。

如果不加盟,就要付5万块侵权费用,何况这个协会本身就没有商标权,却欺负店主没有法律常识,这已经涉及到违法了吧。

一个5万块注册的协会,就能撬动几百万的收益,还扯上保护知识产权的大旗,这算盘也打得太好了吧。

我握着手中的山东煎饼,望着满街的东北水饺,想不明白为什么我还没有发财,简直无法原谅我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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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语

这件事情已经在发酵了,大家蹲一个结果就好。

和潼关肉夹馍类似的事件,其实还有一个:逍遥镇胡辣汤

从目前的信息可以得知,逍遥镇胡辣汤也是由“逍遥镇胡辣汤协会”发起诉讼,不过逍遥镇是注册过商标的,商标归逍遥镇政府所有。

但是,今年,“逍遥镇胡辣汤协会”委托了第三方公司开展了品牌保护工作,于是就变味了,开始了全国起诉,目前,起诉已经被全部叫停。

所以,潼关肉夹馍是协会自己搞加盟恶意收费,还是也是第三方公司恶意起诉,这也是需要蹲一个结果的。

其实,各种带着地理标志的小吃很多,沙县小吃,兰州拉面,山东煎饼、东北水饺……如何在保护商标产权和促进行业发展之间取得平衡,我觉得这个事件可能会有一些意义。

最后,说说第三方公司,现在真的有一批做知识产权生意的公司,他们打着保护知识产权的旗号,做着诉讼收钱的生意。但凡有一点侵权的尾巴被抓住了,不管是无意还是恶意,就会被起诉索赔,索赔金额按比例分成,以盈利为目的,算不算合法“抢钱”?我有些困惑了。

我遇到过好几家:


有的公司给我算了笔账,我的这个号一千多篇文章,从他们的软件检测结果看来,只要授权给他们,一把就能拿30-40万,按照这个比例,那么公司估计要上百万的收益。

我不想标榜自己什么,只想说这种模式对整个生态来说,是有利有弊的,而且很容易误伤,从这个角度来看,甚至是弊大于利的。

类似的行业有很多,比如软件行业就有一家号称版权毒瘤的企业,名字就不说了。

大家也可以说说自己身边遭遇的类似的例子。

就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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