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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物保护工程总承包制管理模式初探

 古建秦 2021-11-25

李宏松   中国文化遗产研究院

摘  要:文物保护工程总承包是指从事文物保护工程的企事业单位或联合体,受业主委托,按照合同约定对文物保护工程实行全过程承包管理的模式(包括勘察、设计、采购、施工和相关设备调试等),工程的质量、进度和经费使用情况则由业主进行监督。随着文物保护事业的发展和改革的不断深入,越来越多的业内人士都认识到,传统的设计—招标—施工(Design-Bid-Build,DBB)管理模式已不适合文物保护工程的特殊性。因此,为提高我国文物保护工程的管理水平,建立保护工程中的科研机制,建立符合我国国情的文物保护工程总承包管理模式,具有重要现实意义。同时,我们必须认识到,文物保护工程的管理最终是通过对工程实施过程中人的管理从而实现对事的管理。因此,总承包管理机制的建立需要包括资质、资格、人员培训等一系列相关制度建设方能实现。

关键词:文物保护工程;总承包;管理模式;设计施工一体化

引 言 

随着文物保护事业的发展和改革的不断深入,越来越多的业内人士都认识到,传统的设计—招标—施工 (Design-Bid-Build,DBB)管理模式已不适合文物保护工程的特殊性。因此,为提高我国文物保护工程管理水平,建立保护工程中的科研机制,建立符合我国国情的文物保护工程总承包管理模式,具有重要现实意义。工程总承包管理模式是国际项目管理的发展趋势。目前,国内外对工程总承包的理论和应用已有较多研究[1-3],但结合文物保护工程特点,关于以设计为龙头的文物保护工程管理理论尚无研究。如何克服传统文物保护工程管理的弊端,实现设计、施工一体化的管理,通过将分阶段管理变成相互衔接的系统化管理,达到项目资源的最佳配置;如何发挥设计在文物保护工程实施中的主导作用;如何明确总承包管理模式中相关各方责任;以及如何在文物保护工程实施中研究贯穿始终的指导思想,都是总承包管理模式应用在文物保护工程领域中需解决的重要问题。针对上述问题,笔者对文物保护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模式的理论进行了探索性研究。

一、文物保护工程特性

依据已有文物保护研究成果及工程案例,可总结出文物保护工程与现代建设工程在价值评估差异、研究贯穿全过程、技术工法成熟度、管理和建设理念等五个方面的不同(图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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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 文物保护工程与现代建设工程的差异性比较

(引自:王树东.以 顶层设计为统领深化文物保护项目管理改革[N].中国文物报,2018- 07-17.)

(一)技术行为目的的差异性

一般建设工程是以使用功能实现为目的的建设行为;而文物保护工程是以价值保护为核心的技术行为。这种差异性,决定了一般建设工程对其建设区域的历史、文化价值基本可以不作研究和考虑。但对于文物保护工程,文物价值的研究和评估是工程实施中最重要的环节。

(二)技术方法成熟度的差异性

我国已有的6000多项工程技术标准对建设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验收、运营维护及管理等技术活动发挥了重要作用,是建设工程质量及安全的基本技术保 障。但目前文物行业的技术保障还主要依靠专家团队的力量,已有的技术标准还无法满足行业需求。

(三)多学科介入程度的差异性

一般建设工程由于面对的技术问题相对单一,除了像三峡工程等国家重大项目外,其它建设工程一般涉及的学科比较单一。但文物的差异性和复杂性决定了文物保护工程必然是跨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及工程学多领域 的。如重庆大足千手观音保护项目就涉及宗教、美术、 地质、环境、测量、检测分析及传统工艺等多个学科和 领域。这种特点显然是一般建设工程不具备的。

(四)研究程度的差异性

一般建设工程的研究工作多在设计阶段完成。但由于文物的复杂性,某些隐蔽结构在勘察设计阶段是无法探测的,只有在实施中才能不断深入对保护对象的认识。因此文物保护工程的研究工作是贯穿全过程的,如日本奈良唐招提寺经堂修复工程,在九年的修复过程中,技术人员和工匠们一直在不断研究和讨论,大到结构加固技术,小到构件安装方法。这也是文物保护工程与建设工程的最大区别。从这一角度讲,文物保护工程应视为具有研究性的技术行为,尤其是无法套用技术标准的本体保护项目。

(五)工程管理理念的差异性

2003年文化部颁布的《文物保护工程管理办法》,借鉴我国现代建设工程的管理体制和机制,在当时的背景下,对于推进我国文物保护行业管理工作规范化起到了积极作用。但以上差异性决定了文物保护工程不能完全照搬现代建设工程的管理体系,应该针对文物和文物保护行为的特殊性,在总结以往经验和国内外有益成果的基础上,探索符合我国国情的文物保护工程管理体系。

二、以设计为龙头实施文物保护工程

总承包管理的必要性与优势

以设计为龙头实施文物保护工程总承包管理,是文 物保护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发展的必然趋势,其必要性和优势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是文物保护技术特点及发展现状的需求。如前所述,目前文物行业还主要依靠专家团队的力量,已有的技术标准远没达到行业需求,加之文物保护工程的复杂性,如果按现代建设工程管理模式,将设计、施工分开,只依靠设计交底,施工单位很难对设计中的保护理念和保护技术有充分的了解和认识,施工期间设计单位往往又不驻场,最终必然导致施工无法实现或偏离设计目标。因此采取设计、施工一体化的总承包管理模式,可以在施工中确定设计方的责任,充分发挥设计的主导作用。

二是文物保护工程实施中将研究贯穿始终的基本保 障。由于文物某些隐蔽结构在勘察设计阶段是无法探测的,所以文物保护工程研究工作应该贯穿全过程。但是 如果设计、施工分开,人为造成了设计、施工间交流的断层,很难保证研究工作的延续性和文物资料的完整留存。因此采取设计、施工一体化的总承包管理模式,能 保证文物保护工程实施中将研究贯穿始终,并将文物资料完整地留存下来。

三是文物保护工程实施中多学科介入的有利保障。 文物的差异性和复杂性决定了文物保护工程跨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及工程学多领域,且这种多学科的合作往 往也贯穿工程实施的全过程。但是如果设计、施工分开,会人为增加合作过程的成本,也必然会影响多学科研究成果在施工中的应用。因此,设计、施工一体化的 总承包管理模式,更有利于文物保护工程实施中多学科的介入与合作。 

三、以设计为龙头的文物保护工程

总承包管理模式

文物保护工程总承包是指从事文物保护工程的企事业单位或联合体,受业主委托,按照合同约定对文物保护工程的实行全过程承包管理的模式(包括勘察、设 计、采购、施工和相关设备调试等)。文物保护工程总承包的主要内容如表1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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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总承包模式下,业主将设计、采购、施工全权委托给总承包方,并委托业主咨询机构及业主代表与总承包方进行交流和协调。总承包方一般由设计实力雄厚、有相应资质的设计院或咨询公司承担,因文物系统未建立总承包资质管理制度,所以根据目前文物行业特点,同时考虑到该管理模式对总承包方管理水平的要求,目前文物行业文物保护工程总承包方的基本资格界定为同时具有相应等级和相关专业设计、施工、监理资质的企事业单位或联合体比较合适。

设计任务,除专项设计外(如壁画保护、彩画保护及部分专项研究项目等),一般应由总承包方内部的设计部门完成,不宜对外分包。总承包方在直接承担设计、主要维修材料和相关设备的采购任务之外,可将部分专项施工项目(如壁画保护、彩画保护等)分包给施工分包方。除主材及主要设备由总承包方指定供应外,其他材料和设备可由分包方独立采购。此外,总承包方应委托或指派项目责任设计师、项目责任工程师或项目责任监理师对设计、采购和施工进行全过程监督,上述人员应对总承包方负责。图2所示为总承包方是设计单位时文物保护工程总承包的管理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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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2 总承包方为设计单位时文物保护工程管理模式

(实线为合同 关系,虚线为工作关系)

四、文物保护工程总承包模式的监理制分析

在传统的DBB模式中,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业主必须委托或指派具有一定资质的监理单位监督和验收施工单位的工程质量、进度和费用等,监理直接对业主负责。而在总承包模式下,工程由总承包方全面负责,带来监理应由谁委托及如何开展监理工作的问题。对于这个问题各方专家有不同的意见。阳杰和吴雄鹰认为若监理由总承包商委托,则工程质量监督只是“自我管理”,但在我国现有国情下,总承包方自控意识还比较差,故为保证工程质量,只能实行“他人监督”,即监理应由业主委托[5]。而蔡绍宽在《水电工程EPC总承包项目管理的理论与实践》一文中认为监理应由总承包方委托[6]。经比较研究,为避免重复管理而增加的人力、物力,笔者认为在总承包模式下,监理可由总承包方委托,并直接对总承包方负责更合理,这主要出于以下几点认识:

1. 首先要明确总承包模式下的监理应为施工、采购监理,而非设计监理,因为文物保护工程设计的监督是通过国家相关部门的审查、核准来实现的;而施工、采 购监理的对象是施工分包方、材料设备供应商,其目的是为了实现项目“质量、经费、进度”的三大控制。

2. 既然明确了监理对象是各分包方,目的是为了实现三大控制,而这些控制目标的履行者以及各分包方直接负责的对象是总承包方。总承包方从业主那里通过合同转移承接了项目进度、成本、质量管理的法律责任与风险,则从权利义务对等的角度,总承包方理应享有对进度、成本、质量管理的权利,所以监理应对总承包方 负责,可由总承包方委托。

3. 业主所关心的核心问题是实现三大控制的有效管理,这也是总承包方的目标,所以双方有相同的利益管 理目标。在实施总承包之后,监理通过向总承包方负责, 同时达到为项目业主负责的目的,这与双方最终的目标是一致的。

4. 业主和总承包方的共同利益是建立在法律机制和总承包方诚信基础上的,当前的经济法律体系已具备对总承包方较为完善的法律约束,同时总承包方为赢取业内认同与赞誉,也会增强自律意识。

另外,对于文物保护工程而言,业主为了加强对总承包方的管理,尤其是技术管理,可以委托技术咨询机构或组织技术委员会等形式代为行使技术管理职责。 

五、总承包方项目管理的内容和任务

在文物保护工程的整个实施过程中,总承包方项目管理的主要内容见图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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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3 文物保护工程总承包方管理的内容

(一)设计管理

在总承包模式下,设计是总承包方工作的主导,引导并直接影响采购、施工等其他环节的运作。设计质量的优劣将直接关系到项目的总体质量和效果,设计的合理与否也将直接决定项目实施的效率;另外,根据项目实施情况进行设计深化、动态调整也将对项目质量、经费、进度等方面产生重大影响。总承包方设计管理的主要内容如图4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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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4 总承包方设计管理的内容

(二)施工过程管理

施工是文物保护工程实施的主要行为,是设计内容的贯彻和执行过程,施工的过程管理是否科学合理直接关系到文物保护工程的质量和最终实效。另外,还与工程进度、最终的工程经费投入紧密相关,所以施工过程管理是项目管理的核心内容。总承包方的施工过程管理内容及作用如表2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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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采购管理

文物保护工程涉及传统工艺和传统材料的使用,有些项目材料采购成本直接影响工程经费的总投入。同时,文物保护工程大多具有材料质量要求高、所需资金大和备料时间长等特点,材料和设备质量的优劣直接关系到项目质量的好坏,材料和设备价格的合理与否也直接影响到总承包方效益的高低。采购管理的流程如图5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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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5 总承包商采购管理流程

(四)项目验收与移交管理

项目移交根据合同要求进行,应包括资料移交和项目移交。在项目初始阶段,总承包方应建立项目信息管理系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及时收集、整理各种信息资料,及时组织各子项目验收工作,确定项目移交内容、程序和标准,形成完整的项目移交资料,编写项目研究报告。待项目具备移交条件后,将项目移交给业主。

六、业主项目管理的内容与任务

在文物保护工程总承包模式中,业主对总承包方的日常管理工作可通过业主代表来执行,业主主要负责项目规划、项目组织、项目主要目标的确定、招标和合同谈判过程中涉及重大原则问题的决策、项目立项及方案的报审、重要设计和材料的审查、合同价款变更、工期变更和方案变更等重大问题的管理和决策,具体内容如图6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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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6 业主项目管理内容示意

业主项目管理的重点是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要严格监督并按期验收工程的质量、进度和经费使用情况。为更好地处理以上问题,业主可以委托或组建技术咨询机构,协助其完成组织、评估、审查和决策工作,并在技术层面上实施对总承包方的管理。因此,总承包制不等于业主将项目的责任和风险通过合同形式转移给了总承包方。相反,无论何种管理模式,业主的责任心和专业素质往往是工程成败的关键。如吉林长春伪皇宫辑熙楼、同德殿保护修缮工程中,业主方伪满皇宫博物院是国家一级博物馆,发挥其历史研究优势,查找《满洲建筑杂志》《盛京时报》等中日文历史资料2000多万字、100多幅照片,并走访10余位历史见证人,为设计方案编制提供了充分、翔实的历史依据。针对在施工中发现的新情况,业主方又组织研究人员查找史料,通过现场研究、比较、论证,及时找到解决问题的方法,保证文物建筑历史原貌复原的客观性和真实性。为保证工程质量,业主方还聘请同德殿伪满时期建筑施工单位——日本清水建设株式会社技术顾问、著名建筑师丸田洋二先生,作为缉熙楼、同德殿修缮工程的顾问。正是作为业主的伪满皇宫博物院懂业务,敢于承担责任,将研究贯穿于工程始终,才使该项目得到业界广泛认可。

七、结语

对于文物保护工程管理模式,21世纪以来,文物界已经进行了一些有益的探索。如2003年吉林集安高句丽王城、王陵及贵族墓地保护工程,由于该工程是配合申遗而实施的保护项目,所以当时需要在2002年11月—2003年11月期间完成从规划、设计到施工的所有保护工作内容,而期间考古工作仍在进行。所以当时是一个边立项、边考古、边规划、边设计、边施工的“五边”工程,这种情况也决定了该项目无法采用传统的工程管理模式,必须采用创新的管理方式。虽然该项目较特殊,但是正是这种非常规的管理方式的采用,确保了该项目高质量、按期完成,并反映了文物保护工程的特殊性。该工程在管理过程中的一些经验及对设计施工一体化管理的探索体现在:

1)充分体现了设计在保护工程中的主导作用。工程中设计方除了完成内业设计工作外,设计延伸至指导施工单位实施,如设计方代表在现场指导施工方完成了禹山YM0992号墓、国内城遗址东北角拆落归安项目;

2)该项目还充分体现了创新模式下多边协作机制的优势。项目实施中,由于各方代表均驻现场,所以在业主代表的召集下,可定期组织考古、设计、施工、监理各方召开现场会,处理工程中的技术问题,正是这一创新管理模式的应用,才有机协调了考古、设计、施工各方的关系,保护了文物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如施工方在集安国内城西北角清理中发现了一处门址,而该门址由于现代建筑叠压,在以往文献和考古成果中从未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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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现象在文物保护工程中并不少见,而传统的管理模式就需要进行设计变更,甚至补充设计,手续复杂,落实周期长,而该次工程,业主、考古、设计、施工、监理各方就新的发现,第一时间组织了现场会,经过讨论决定保护对策后,由设计单位编制施工图,签发给施工单位实施,只用了不到一周的时间就完成了所有程序,使该门址得到了较为合理的保护和展示。又如大足石刻千手观音造像抢救性保护工程,也是一项采用设计施工一体化的文物保护工程项目。该工程对设计施工一体化需求具体体现在:

1)工程涉及多种材质和工艺的保护,前期研究成果与工程实施在技术实现方面的连续性要求较高;

2)由于千手观音造像保存环境特殊、本体病害严重、材质及工艺复杂,国内外尚未有可供借鉴、参考的案例和技术经验。施工方如果仅依靠设计方案作为实施依据,难以全面掌握、消化前期保护修复试验的成果,如前期研究阶段涉及的传统髹漆工艺的发掘,加固材料和技术的研发等,所以只有设计施工一体化才保证了该工程顺利实施。

本文基于以上工程实践和思考,分析了以设计为龙头开展文物保护工程总承包机制的必要性与优势,提出了总承包方为设计单位的文物保护工程总承包管理模式以及总承包模式下的监理制;详细阐述了文物保护工程总承包方和业主的管理内容与任务。同时,我们必须认识到,文物保护工程的管理最终是通过对工程实施过程中人的管理从而实现对事的管理。因此,总承包管理机制的建立必然需要包括资质、资格、人员培训等一系列的相关制度建设方能实现,而非一夜之功可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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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文化遗产2021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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