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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ndMaster系列 ‖ 行政法——负担行政行为

 瀚文君 2021-11-25

大二上学期行政法线下课程思维导图

行政法与行政行为相互联系,密不可分

了解政府依法行政,有效参与政治生活

期末复习+法学笔记=奥利给

行政法|负担行政行为

▲图片画质实在不佳,有需要欢迎私我

补充说明

  • 本章的内容顺序大体是按照马工程《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教材为主

  • 其中内容部分参考了网上行政法的PPT和老师上课讲的内容,将二者相结合而成,因个人观点可能会有出入,因人而异

  • 本章内容可能会涉及到之前行政处罚法的相关内容,并没有完全以新修订通过的行政处罚法的内容为主(后期会考虑补上)

  • 其中内容中标有的部分是老师上课强调或自己认为的重点和难点内容,可以根据自己的能力判断是否需要,因人而异

  • 友情提醒:本章内容所列举的例子仅仅适用于理论上的理解,属于特例,在司法实践当中很少有这样极端的例子出现,理解为主,因人而异

补充内容

★行政处罚的种类

法律

各种处罚

行政法规

人身自由除外

地方性法规

人身自由吊销营业执照除外

部门规章

只能警告罚款

地方政府规章

★行政处罚的实施主体

⒈一般处罚机关

⑴地域管辖

违法行为发生地处罚机关

🌰外:当违法行为实施地与结果地不一致时,违法行为实施地直接违法结果发生地都可以管辖

🌰实践领域出现两种结果:积极结果、消极结果→行政机关互相协调(实务观点:以最先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为准)

⑵级别管辖

县级以上地方政府的有机关(行政处罚权)

乡镇政府的工作部门法律行政法规特别授权(中央机关、地方机关)

⑶指定管辖

当管辖行为有争议时,交由其共同上一级机关指定管辖

🌰李某驾驶一辆超载30%货车行驶在吉林和辽宁的交界地带,在交界处正好被交警发现,吉林省四平市交警支队,辽宁省铁岭市昌图县交警大队共同出动想要管辖该超载行为,二者发生争议,理论上应该交由其共同上一级机关公安部指定管辖

⒉集中处罚机关:城市执法局(城管)

国务院国务院授权的省级政府可以将处罚权集中,由一个综合执法机构统一行使(代替其他行政机关作出处罚)

★绝对禁止集中实施的行政处罚权

⒈中央直属机关的处罚权

⑴海关

⑵税务

⑶金融

⑷外汇

限制人身自的处罚权

★一事不再罚

对于一个行为,任何机关不得以同一事由作出多次处罚;对于一个行为,任何机关不得以多个事由作出同一种类的多次处罚

⒈“一事”

⑴情况

①牵连状态

A.主观:两个以上违法意图(多次主观犯意)

B.客观:不可分开的违法事实(达到主观目的)

②持续状态

A.主观:两个以上违法意图(多次主观犯意)

B.客观:行为可以中(终)止,但没有中(终)止

⑵标准:主观相一致

①主观

已经违法,具有多次违法意图(多次主观犯意)

②客观

行为已经达到多次违法意图(多次主观犯意)的效果

【注】:主客观相一致→多事;主客观不一致→一事

⒉“不再罚”

违法行为数量

触犯法律法规数量

处罚种类

可否再罚

1个

1个

相同

不同

1个

多个

相同

不同

🌰某日学校解封后疑似情侣关系的男女二人(18周岁以上)迫切渴望校园外面世界的自由,便在学校周边购买了一辆自行车,一人在前座骑行,另一人坐在自后座上,刚走在街上,就被交警拦下,因自行车后座超龄载人,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作出罚款50元的决定。交警走后,二人不以为然继续骑自行车前往目的地,此时经过十字路口被交警再度拦下,又以相同的处罚依据,作出罚款50元的决定 “多事”→可以再罚

🌰临近春节,物流公司货车司机赵某想尽快把货送完回家过年,便将自己货车内增加了30%的货物,使得自己的货车在上高速时超载30%,在吉沈高速被路政部门拦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作出扣6分,罚款2000元的决定。路政部门走后,赵某无法停车只能继续在高速公路上行驶,此时在四平长春路段上再度被路政部门拦下,以相同的处罚依据作出扣6分,罚款3000元的决 “一事”→不可再罚

🌰某市为治理交通拥堵的现状,提出机动车尾数限号的举措。冯某的车辆尾号为7,11月7日,事务繁忙,忘记自己车辆今日限号,在限号的主干道上沿街行驶,被交警拦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作出罚款100元的决定,因主干道为南北方向通行,并无方法大回(左转)或小回(右转)离开限号的主干道,只能继续行驶在该主干道上,此时再次被迎面走来的另一交警拦下,以不同的处罚依据作出罚款100元,扣1分的决定  “一事”→不可再罚

行政强制措施 & 行政强制执行

⒈适用目的不同

⑴行政强制措施

调查、预防、征用

⑵行政强制执行

为了实现另一种行为所确定的目的

⒉主要方式不同

⑴行政强制措施

①人:扣留、隔离、疏散

②物:检验、查封、扣押、冻结

③场所:隔离、查封

⑵行政强制执行

①直接强制(后)

间接强制无法达到目的后实施

🌰外:涉及人身自由使用武器的直接强制应当由警察职能的法定机关实施

②间接强制(先)

A.执行罚

加处罚款或滞纳金、划拨存款或汇款、拍卖→不作为义务

B.代履行

行政机关代替行政相对人履行义务,义务人承担代履行费用(人身性质的义务不得代履行)

⒊基本特征不同

⑴行政强制措施

临时性、非惩罚性

⑵行政强制执行

替代性、惩罚性(轻微)

⒋救济途径不同

⑴行政强制措施

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⑵行政强制执行

①处罚不服: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②强制不服: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③二者都不服: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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