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房子,我和我哥对簿公堂 李庆曾 一 我有两个哥哥。 大哥和我同父异母,在我过去写的一些文章中提到过他。而本文说的“我哥”指的是我二哥。他是我妈头胎所生。 二哥大我8岁,出生于1941年。 自我小时记事起,大哥就一直住校,都是二哥在管家。 父母忙于上班,对我们这群孩子疏于管理。二哥自小贪玩,不喜欢学习,进入青春期后,性格叛逆。我记事后,经常能看到他带着一群孩子在胡同里踢足球,别人劝阻也不听。街道积极分子曾多次到家里来告状。在我们附近胡同里的孩子们中,他算得上是个小霸王。 他好像连高中都没上,初中毕业后就在酒仙桥的电子管厂做了学徒工。那大概是在1958年前后,他也就是十六七岁,我那时还不满十周岁。 我自小就是他的小跟班。不对,我连他的跟班儿都当不上,因为他在外边玩从来不带我。他在我面前说一不二,小的时候我对他总是服服帖帖的。 (未完待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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