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悟道 | 无我与利他

 道德经学用 2021-11-26

一部《道德经》,圣文五千言,一言以蔽之,讲了“道”与“德”,所以也被一些人分为“道经”与“德经”。道是无限的,所以不可言说;德是实修的,故而不必言说。能言说的都是我们自己修德弘道的体悟和感受。我对道德经学用的感悟,用最简单的话来概括就是“无我”、“利他”。

《道德经》第81章最后揭示了生命不息、天长地久的终极密码“天之道,利而不害;圣人之道,为而不争”。“为而不争”就是无我;“利而不害”就是利他。这是天道,也是圣道,是人世间最高的道。我们从小到大,不断向高能量的人学习,学班里的伙伴,学单位的同事,后来学民族英雄、国家栋梁,而现在我们开始学天地和圣人的品质。这是非常幸运的事,因为到了圣人的境界才能完成活好与走好的终极使命。

老子在《道德经》里多次讲到圣人的状态,我们学到、做到,就可以超凡成圣。第二章“圣人处无为之事,行不言之教”,常人做事一般都具有很强的目的性与功利性,究其原因就是“有我”;圣人做事只想着怎样去造福大众,利益天下,最明显的特征就是“无我”。“有我”格局就小,力量就弱,“无我”格局就大,力量就强。因为只要“我”在,就与整体形成了分割;“我”不在了,就与整个群体、世界、宇宙合而为一了,就像一滴水融入江海,彰显的是江海的力量。

“无我”思维可以改变命运。我有一位朋友,我刚大学毕业的时候与她同在一家报社共事。她很有才,广告业务做得顶呱呱,但是做人很强势,说话做事态度都很强硬,在当时就被我们称为“女强人”。离开报社后,她自己到社会上打拼,为了攫取更多业务,赚取更多利润,她每天应酬不断,不仅作息颠倒,而且好烟嗜酒。虽然到不惑之年的时候,她的演艺公司名响一方,其事业达到了顶峰,但家庭与身体都出现了问题。38岁离婚,42岁得了乳腺癌。

这位朋友到医院检查的时候,医生说她的乳腺癌已经是晚期,癌细胞发生了大面积转移扩散,无法保证完全治愈,只能通过医疗手段减轻痛苦。医生还说这种情况即使是通过化疗手段,也最多能活半年。

面对突如其来的疾病,她很绝望,不愿去医院治疗,坐在家里等死。我们当年的那些同事一起去她家探望她,我就给她说,不要绝望,有一个方法很简单,你可以试一试。她对我的话生发了信心,我就说:“癌症是过去那一段人生导致的,它是结果,你不要回避,要接受,接受了再把它放下,放下才能重生。”

她又问我怎么重生。我就告诉她:“从此以后,不再为自己而活。你不再为自己而活,这个病就不再能左右你了,它只对那个原来的你起作用。你把自己交给大众,交给国家与民族,此后一心一意去做利益社会的事业,彻底无私无我。你无我了,还害怕疾病吗?”接着我给她详细讲解了《道德经》无我利他思维的智慧,并用稻盛和夫创造的奇迹来阐释无我利他思维的有效性。她听了之后,有种豁然开朗的感觉。马上决定把自己公司的股份全部分给职工,拿着一部分积蓄去遨游天下。

今年五一刚过,我接到这位朋友的电话,她告诉我,自己离开徐州后就去四方游历,跑了内蒙、甘肃、新疆、云南等地,于去年春节前到了广西巴马村,在那里一呆就是三个月。她说,现在感觉自己的状态越来越好,打算回到家把别墅卖掉,到甘肃去捐建一所希望小学并去做终生志愿者。我听了之后就为她点赞。放弃世间功名利禄,不再为疾病烦忧,这是无我。无我就是与过去的那个我告别;卖掉私产无私捐献并身体力行投身于教育事业,这是利他。利他就在积功累德。

就在四天前,这位朋友再次与我通了电话,她说从医生下判决书到现在已经过去一年半了,她不会再去医院复查了。“活到什么时候就什么时候吧,我不想再管疾病,只把精力集中在正筹建的学校上,现在总觉得时间不够用,可能钱也不够用。我将来可能还会去挣钱,但不再是为了自己挣,为了这里的孩子们挣。我感觉挺好的。”她在电话里这么说,我确实感到她的生命状态很积极乐观。我相信,她已经走在新生的人生之路上。我暗自为这位朋友高兴与庆幸。

《道德经》第十三章“吾所以有大患者,以吾有身;及吾无身,吾有何患?”这句话告诉我们所有的祸患都来自于“吾有身”。这个“有”不仅包括有形的肉体与物质,也包括无形的意识与思维。真正的无我就是忘记自己,你成为了一个无我之人,会生出一切。比如:今天这个事情我跟别人不开心了;我今天做生意没有赚到钱;我今天听到那个人讲我的坏话了等等。因为有了这个“我”,所以烦恼、忧愁、苦闷就来了。这个“我”字就充分代表了“我执”,我执著,所以我才会有不痛快。

如果做到无我,就会生出一切善果,如果把自己完全丢开、放弃,那你就没有争斗、埋怨、烦恼。我们学用道德经,完成“活好”与“走好”两个目标,先要彻底弄懂“无我”思维的内涵,这是基础。无我才能真正利他,救助别人的时候不要想到自己。如果在帮助别人时还有要求,就不是真正的利他。放下自我,没有自己,心里只有别人,这个时候我们才能说到利他。“利他”是修德近道,就是修自己的玄德。《道德经》第五十六章“玄德,深矣,远矣,与物反矣,然后乃至大顺。”

编辑整理:道德经学用 | 星火编辑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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