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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立下遗嘱房产全归父亲,法院却分了一半给妻子,内情竟是...

 蓝春玲 2021-11-26

男子得知自己患病将不久人世就立下遗嘱,称将名下所有房产全部留给父亲,男子过世后,男子妻子认为财产分割不公平,将男子父亲告上法庭,法庭最终并没有按遗嘱将房产全部判给男子父亲,而是将两套房子一套给了男子父亲,另一套给了男子妻子,这是为什么?不是说有遗嘱就按遗嘱执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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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将名下所有房产留给父亲说法不准确

男子遗嘱中的两套房子,一套位于广州花都,是男子婚前购置,婚后还有房贷的;另一套则位于梅州,是结婚后购置的。无论两套房子的房贷由谁还,用来还款的钱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关于夫妻共同财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是这样解释的: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因此,这两套房子只有一半是归男子所有,另一半归妻子所有,所以他遗嘱中的“名下全部房产”本身就不是一个非常准确的说法。

图片  事件截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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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者有未成年子女

男子生前与妻子育有一子,年仅5岁,但男子遗嘱中没有提及将财产一部分留给儿子,《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一条就这种情形有明确的规定:遗嘱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因此法院将男子在梅州那套房子的一半判给儿子,而他的妻子作为儿子监护人,则需要承担这部分房产的还贷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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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截图

而位于广州花都的房子,法院根据男子遗嘱,将其中属于男子的部分判给了男子父亲,男子父亲需要给儿媳妇一笔补偿,才能完全享有享有该房全部的产权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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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件截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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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判决公平公正

由于判决结果比较“反常识”,事件引起了网友的热议。

有网友认为男方不过是担心女方带着财产改嫁,父母老年失子已经可怜,留下房产给父母养老,而且父母肯定不会不管孙子的,孩子不会没人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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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论截图

也有网友认为,男子这份遗嘱体现了人性自私的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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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截图

逝者已矣,没有人知道他的真实想法,但小编还是比较赞同法院的判决的,妻子青年丧夫、父母老年丧子,实在说不出谁比谁惨。从法律角度讲,两套房产本来就有属于妻子的部分,丈夫离世对这个事实没有影响;从道德层面讲,妻子在丈夫患病时刻没有提出离婚,分割财产也算是对得起丈夫了,男子以人性最恶的一面揣度妻子,未免让人伤心。

对于男子的这份遗嘱,你怎么看?如果你是男子,你会这样做吗?欢迎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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