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杯酒尽欢,与公一醉

 朝晖图书馆 2021-11-28

酒为消愁解忧、助兴尽欢之物,内心有郁气阴霾,需要以烈酒冲散;胸中有偶然恰逢的欢愉,更需要醇香美酒来放大、延长这些细碎却难得的快乐。饮酒而尽欢,这是一项与彼时饮酒状态紧密相关而与酒量、酒的品质等其他因素没有必然联系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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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欢者,乃是饮酒之人在饮酒的行为、事件之中获得了某种精神上的满足,内心的欢愉情绪得以舒缓、有序地弥漫、膨胀开来。这种更接近于精神情绪层面的状态对于酒的品质和酒量没有很严格的要求,诸如苏东坡被接二连三一贬再贬,直到被贬海南岛上,依然能够一边喝着苦淡的村酿薄酒一边怡然自得;李太白酒量不好,偏偏又能在喝了几杯之后就兴致勃勃写诗放歌,一边夸大自己的酒量,说自己“会须一饮三百杯”,一边又醉倒于“胡姬酒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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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内心欢愉渐盛的时候,人的酒量其实是会自然而然变大一些的。内心凄苦时饮酒易醉,而欢快欣喜时则恰恰相反。尤其是在气氛融洽、言笑晏晏的酒局上,人们会逐渐沉浸其中忘乎所以,饮至沉醉而不自知。晋代名士陆纳与桓温便有一例。《晋书·卷七十七·列传第四十七·陆纳传》记载了陆纳的一则故事:“纳……出为吴兴太守。将之郡,先至姑孰辞桓温,因问温曰:'公致醉可饮几酒?食肉多少?’温曰:'年大来饮三升便醉,白肉不过十脔。卿复云何?’纳曰:'素不能饮,止可二升,肉亦不足言。’”陆纳将要去吴兴郡里就职,出于尊敬,先到姑孰向桓温告辞,并问桓温:“您饮多少酒可以醉?吃多少肉呢?”桓温回答说:“年纪大了以后喝三升就醉,白肉不过十块。你怎么样呢?”陆纳说:“我一向不能饮酒,只能喝两升,肉也就更不用说了。”这是故事的序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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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真正到了喝酒的时候,情况就有些不同了:“后伺温闲,谓之曰:'外有微礼,方守远郡,欲与公一醉,以展下情。’温欣然纳之。……唯酒一斗,鹿肉一拌,坐客愕然。纳徐曰:'明公近云饮酒三升,纳止可二升,今有一斗,以备杯杓余沥。’……酣饮极叹而罢。”后来等到桓温空闲下来,陆纳表示:“我将去远方之郡任职,想与您一醉方休,以表示我的情意。”桓温表示欣然接受。在酒局上,两人喝完了整整一斗还未尽兴。

杯酒以尽欢,其实内心的欢愉才是主角,酒只是助兴之物,那在座之人未饮便已醉三分,虽饮千杯亦不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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