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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世纶教授:经方辨证依据症状反应(上)

 汝州中医王国营 2021-11-29

导读

症状反应内涵

《伤寒论》所称“随证治之”,即指依据症状反应辨证治病。人患病是因外邪(风寒暑湿燥火)、内邪(五脏六腑虚损)与人体正气相互作用的结果,病后出现的症状即称之为症状反应。症状反应主要指自觉症状和他觉症状,还包括病后舌质、舌苔、脉象的变化,亦包括病后的病理产物如痰饮、水湿、宿食、瘀血等症状。

经方的理论,即主要是根据症状反应总结的治病规律。20世纪60年代,胡希恕的教学笔记就论述道:“中医治病,辨证而不辨病,故称这种治病的方法,谓为辨证施治,亦称辨证论治”,笔者认为称辨证施治为妥。中医之所以辨证而不辨病,这与它的发展历史分不开的,因为中医的发展远在数千年前的古代,当时既没有进步科学的依据,又没有精良器械的利用,故势不可能有如近代西医面向病变的实质和致病的因素,以求诊断和治疗,而只能凭借人们的自然官能,于患病机体的症状反应上,探索治病的方法”。

由这一论述可知,胡希恕提出经方辨证依据症状反应,是源自于经方发展史和仲景书的主要内容。是说经方治病不是直接面对致病的因素,而是以“法象”思维辨证治病,即依据正邪相争所致之病出现的症状进行辨证治疗。

经方发展史主要在症状反应

许多考证说明,经方起源于上古神农时代,古人生活于大自然环境中,逐渐适应环境、认识大自然,体悟“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之理。天(自然环境)有白天、黑夜、寒、热、温、凉阴阳变化,人体亦有相应变化。从生活上认识到“寒者,热之;热者,寒之”寒热阴阳之理,即以八纲为基础理论。

生活中难免疲劳受寒,引起头痛、恶寒、发热等症状,最多见者当属外感一类疾病,若遇在表的证,用相对应的解表发汗药物,如生姜、葱白、麻黄、桂枝等,积累了治表证的经验;进一步观察到,有的病经发汗或未经治疗而愈,但有的未愈而病入于里,这时不能再用发汗治疗,而是应用治里的药物,因里证分阴阳,里热者,用清里热药,如黄芩、石膏、大黄等;里虚寒者,用温补药,如干姜、人参、附子等,即又积累了治里证的经验。这样根据症状反应治病,经过长期临床实践,终于形成了完整科学理论体系。

 经方发展史说明了,经方治病是依据患病人体出现的症状,用八纲分析用药,这一治病特点,记载于《汉书·艺文志》(公元前24-公元206年):“经方者,本草石之寒温,量疾病之浅深,假药味之滋,因气感之宜,辨五苦六辛,致水火之齐,以通闭解结,反之于平。及失其宜者,以热益热,以寒增寒,精气内伤,不见于外,是所独失也”。这一记载,实际标明了经方的起源和经方医学的特点,即经方起源于神农时代,起始治病辨证用八纲,依据患病人体出现的症状,用相对应的药物治疗,即有什么样症状反应,用相对应的药物治疗。

这即胡希恕所说的“于患病机体的症状反应上,探索治病的方法”,也就是说经方治病理论,主要来源于症状反应的经验总结。“本草石之寒温,量疾病之浅深”,即明示有什么证,用相对应的药物治愈疾病,其理论用八纲。

仲景书辨证主在症状反应

仲景书(《伤寒论》和《金匮要略》)全部内容体现了辨证主要依据症状反应,其治法亦是依据症状反应:

  • 从六经证看

    《伤寒论》的六经是以症状反应命名的证,如太阳病,是指人患病后,症状表现为“脉浮,头项强痛而恶寒”一类在表的阳证,是与少阴病相对在表的阳证;少阴病,是指人患病后,症状反应为“脉微细,但欲寐”一类在表的阴证,是与太阳病相对在表的阴证;少阳病,是指人患病后,症状反应为“口苦、咽干、目眩”一类在半表半里的阳证,是与厥阴病相对在半表半里的阳证;厥阴病,是人患病后,症状反应为“消渴,气上撞心,心中疼热,饥而不欲食,食则吐蛔”一类在半表半里的阴证,是与少阳相对在半表半里的阴证;阳明病,是指人患病后,症状反应为“胃家实”的一类在里的阳证,是与太阴病相对在里的阳证;太阴病,是指人患病后,症状反应为“腹满而吐,食不下,时腹自痛,自利益甚,若下之,必胸下结硬”一类在里的阴证,是与阳明病相对在里的阴证。可知,仲景书的六经不是经络脏腑概念,而是症状反应的八纲概念,故胡希恕据此提出《伤寒论》的六经来自八纲,即是由仲景书的辨证方法得出的

  • 从病证名看

    上述六经证如此,书中所举之病证,皆是以症状反应所定,如中风为“太阳病,发热,汗出,恶风,脉缓者”;伤寒为“太阳病,或已发热,或未发热,必恶寒体疼呕逆,脉阴阳具紧者”;温病为“太阳病,发热而渴,不恶寒者”。各个条文,每个病证名也是由症状反应所定,章太炎对此深有评价:“伤寒、中风、温病诸名,以恶寒、恶风、恶热命之,此论其证,非论其因,是仲景所守也” 。既标明经方辨证特点,亦强调了经方病证名定义,即不同于《黄帝内经》的审因辨证,病因病名突显与《黄帝内经》的区别。这里有必要简略说明一下,仲景书是经方医学,是不同于以《黄帝内经》为代表的医经医学,王叔和用《黄帝内经》注释仲景书,认为中风是中于风,伤寒是伤于寒,温病是伤于热、伤于温,其辨证用病因辨证、审因论治,造成了误读传统,致千余年来读不懂《伤寒论》

  • 从六经传变看

    《伤寒论》在篇首就论述了怎样判断传变与否,如第4条:“脉欲静者,为不传;颇欲吐,若躁烦,脉数急者,为传也”。又如第5条:“伤寒二三日,阳明、少阳证不见者,为不传也”。非常明确,表明根据症状反应判定传与不传,显然与《黄帝内经》六经递传之说,传变为一日一传明显不同,因此章太炎强烈批评王叔和指出:“《伤寒论》的六经不同于《内经》之十二经脉之含义……王叔和对《伤寒论》传经,强引《内经》一日传一经,误也。因仲景并无是言”。这里更说明,仲景书的辨证不是根据经络脏腑辨证,而是根据症状反应辨证

  • 从方证看

    仲景书主要组成是260多个方证,每个方证的组成主要由症状反应的证和相对应治疗的药,不同于后世方的方剂学所载的方剂。

    方证是经方理论重要组成之一,是经方辨证施治的关键,故胡希恕特别强调指出:“六经和八纲,虽然是辨证的基础,并且于此基础上,亦确可制定施治的准则,有如上述,不过若说临证的实际应用,这还是远远不够的,例如太阳病依法当发汗,但发汗的方剂为数很多,是否任取一种发汗药即可用之有效呢?我们的答复是不行、绝对不行,因为中医辨证,不只要辨六经八纲而已,而更重要的是还必须通过它们,以辨方药的适应证。太阳病当然须发汗,但发汗必须选用适应整体情况的方药,如更具体地讲,即于太阳病的一般特征外,还要细审患者其他一切情况,来选用全面适应的发汗药,这才可能取得预期的疗效,即如太阳病,若发热、汗出、恶风、脉缓者,则宜与桂枝汤;若无汗出、身体疼痛、脉紧而喘者,则宜与麻黄汤;若项背强几几、无汗、恶风者,则宜与葛根汤;若脉浮紧、发热、恶寒、身疼痛、不汗出而烦躁者,则宜与大青龙汤……以上诸方,虽均属太阳病的发汗法剂,但各有其固定的适应证,若用得其反,不但无益,反而有害。方药的适应证,即简称之为方证,某方的适应证,即称之为某方证,如桂枝汤证、麻黄汤证、葛根汤证、大青龙汤证、柴胡汤证、白虎汤证等等。方证是六经八纲辨证的继续,亦即辨证的尖端,中医治病有无疗效,其主要关键就是在于方证是否辨的正确” 。

    即经方辨证施治,治病最终要落实到方证上,而辨方证,主要依据症状反应

  • 从疾病预后看

    仲景书判定疾病的轻重,主要依据症状反应,如《伤寒论》第153条:“太阳病,医发汗,遂发热恶寒,因复下之,心下痞,表里俱虚,阴阳气并竭,无阳则阴独。复加烧针,因胸烦、面色青黄、肤瞤者,难治;今色微黄,手足温者,易愈”。

    判定疾病好转依据症状反应,如第47条:“太阳病,脉浮紧,发热,身无汗,自衄者愈”,第49条:“脉浮数者,法当汗出而愈。若下之,身重心悸者,不可发汗,当自汗出乃解。所以然者,尺中脉微,此里虚,须表里实,津液自和,便自汗出愈”,第145条:“妇人伤寒,发热,经水适来,昼日明了,暮则谵语,如见鬼状者,此为热入血室。无犯胃气及上二焦,必自愈”。

    判定疾病严重生死依据症状反应,如第295条:“少阴病,恶寒身踡而利、手足逆冷者,不治”,第296条:“少阴病,吐利、躁烦、四逆者,死”。这里要注意的是,后世注家认为《伤寒论》有病愈时间规律说,如《伤寒论》的六经欲解时(第9、193、272、275、291、328条),胡希恕明确了判断疾病的轻重预后是症状反应,而不是依据时间变化,故率先指出:“此附会运气之说,不可信”

    章太炎指出:“中国医药,来自实验,信而有征,皆合乎科学,中间历受劫难。一为阴阳家言,掺入五行之说,是为一劫;次为道教,掺入仙方丹药,又一劫;又受佛教及积年神鬼迷信影响;又受理学家玄空推论,深文週内,离疾病愈远,学说愈空,皆中国医学之劫难” 。其中“理学玄空推论”即指魏晋南北朝后加入仲景书的玄学运气内容,六经欲解时即其属,明显不属经方内容。

摘自:冯世纶.《经方辨证依据症状反应》

编辑| 木易火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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