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述
对于起飞航空器而言,起飞最低标准通常以能见度或跑道视程来表示;如果要求目视避开障碍物时,起飞最低标准还包括云底高,并在公布的离场程序图中标出该障碍物的确切位置。 备降机场的最低标准根据其天气预报和航空情报服务,在航空器抵达时可供使用的仪表进近设施和程序以及相应的导航设施而存在不同的对云底高和能见度要求。 进近着陆最低标准根据进近类型、导航设施和导航性能、机场条件以及机场实施的运行类别限制等因素有不同差异。 起飞最低标准 对于起飞航空器而言,起飞最低标准通常以能见度或跑道视程来表示,预期在此能见度或跑道视程条件下,航空器驾驶员可获得所需外界目视参考对飞机沿跑道表面滑跑加以控制,将飞机保持在一个相对跑道中线来说可接受的范围内,直至飞机升空或采取中断起飞。 如果特别要求在离场时目视和避开障碍物,起飞最低标准可包括云底高限制。如果可以通过使用爬升梯度或规定的离场航径等替代程序避开此类障碍物,则无需使用云底高限制。 起飞阶段所获取的目视参考通常由跑道边线灯、跑道中线灯和跑道标志等外部目视标志提供,这些可帮助驾驶员判断出飞机的横向位置以及位置变化率。如果起飞阶段用仪表方式进行引导或加以补充(如平视显示仪HUD引导),则可以降低对能见度/跑道视程的要求。 起飞最低标准通常会考虑很多因素,诸如地形和避开障碍物、航空器可操纵性和性能、可用目视助航设备、跑道特性、可用导航和引导、包括跑道污染或风况在内的不利天气,以及发动机失效等非正常情况等。在出现发动机失效等故障时,起飞最低标准可保证驾驶员能继续获取足够的目视引导,同时还确保一旦飞机升空,驾驶员可获取足够的仪表引导操纵飞机使飞行航径能够避开障碍物。
对于双发(含)以上飞机,如飞机在起飞中任何一点关键发动机失效后能够停住,或者能够以要求的越障裕度继续起飞至高于机场450米/1500英尺,则起飞标准可以使用下表中数值;如果没有RVR测报,可使用的VIS最低值为800米。 备降最低标准 起飞备降机场的计划最低标准为该机场公布的着陆最低标准。选择的起飞备降机场,其天气报告或预报所报告的天气条件必须在预计到达备降机场前后各一小时的时间内,等于或者高于该机场的着陆最低标准。 当机场用于起飞的最低标准低于该机场可用着陆方向的着陆最低标准,此时应选择适用的起飞备降机场。起飞备降机场需满足以下条件:
目的地备降机场和航路备降机场的计划最低标准相同。选择一个机场作为目的地备降机场或航路备降机场,其天气报告、预报或两者结合所报告的天气条件,在飞机预达该机场前后各一小时的时间内,必须符合以下要求:
目视盘旋进近指飞机在完成仪表进近以后的目视飞行阶段。只有报告的能见度VIS不小于规定的盘旋进近最低能见度,并取得和保持对跑道或者跑道环境的目视参考,使之能确定飞机相对于跑道的位置,保持在规定的盘旋区内,驾驶员方可实施盘旋进近程序。 Ⅰ类精密进近包括仪表着陆系统ILS、微波着陆系统MLS和精密进近雷达PAR进近,其决断高在60米或以上,最低能见度在800米或RVR550米或以上。 其最低标准包括决断高度/高DA/H、跑道视程RVR或者能见度VIS。在装有RVR的跑道,精密进近最低标准用决断高度/高DA/H、跑道视程RVR表示。 精密进近跑道装有透射仪测算跑道视程RVR时,Ⅰ类精密进近最低标准的跑道视程以接地区(TDZ)跑道视程RVR为准,不考虑气象能见度,跑道中间段RVR和停止端RVR报告作为参考。对于没有跑道视程RVR报告的跑道,精密进近最低标准以跑道方向的能见度为准。 Ⅱ类精密进近的最低标准包括决断高DH和跑道视程RVR两个要素,不得用能见度表示。决断高DH在60米以下但不低于30米,跑道视程在550米以下但不小于350米。 Ⅱ类运行要求以接地区RVR控制跑道视程最低标准,跑道中间段RVR提供驾驶员参考,停止端RVR,只在跑道视程RVR小于500米时提供驾驶员参考。如果跑道的停止端RVR不工作则可用中间段RVR代替。接地区RVR和中间段RVR为控制RVR。 Ⅲ类精密进近的最低标准包括所有在仪表气象条件下使用Ⅲ类进近程序到Ⅲ类运行最低标准的进近和着陆。Ⅲ类运行最低标准规定决断高低于30米和控制跑道视程RVR低于350米。Ⅲ类运行最低标准也包括使用警戒高AH的运行,此时警戒高为30米或以下(无决断高)和控制RVR低于350米。 接地区RVR和中间段RVR以及停止端RVR均为控制RVR。 导航设施或气象观测设备、灯光系统故障或降级对着陆最低标准的影响 目视运行 在机场执行目视起飞和进近着陆时,航空器驾驶员应确保飞机在云外飞行,并保持对地面目视参考的持续可见。一般情况下,要求机场云底高不小于300米;机场标高3千米(含)以上,能见度不小于8千米;机场标高3千米以下,能见度不小于5千米;经局方特殊批准,可使用云底高不低于100米、能见度VIS不小于1600米的标准。 相关决策要素 参考资料: [1]民用航空机场运行最低标准制定与实施细则AC-97-FS-2011-1 [2]AC-91-FS-2012-16航空器运营人全天候运行要求 [3]ICAO Doc 9365 Manual of All-Weather Operation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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