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对学生公寓的管理, 创造文明、健康、整洁、舒适的环境,根据我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1.学生按照管理人员指定的宿舍和床位住宿,不得随意调换。 2.学生公寓是学生休息的场所,要自觉保持安静,不得大声喧哗,不得弹奏、吹奏乐器。 3.讲究环境卫生,保持宿舍整洁。不喂养宠物,自觉做好内务。不乱涂、乱画、乱钉,保持墙面清洁。 4.不得在公寓就餐,不带餐具、体育器材等进入楼内。 5.不带他人进入公寓楼,禁止留宿校外人员。未经允许,严禁男性进入女生公寓楼。 6.妥善保管个人财产,宿舍内不得存放现金或贵重物品,人走必须锁门。 7.公寓楼内严禁私接电源,禁止存放、使用各种火源,禁止吸烟、喝酒等。 8.遵守作息时间。上课及自习时间不得留在公寓内,如有特殊情况,须经政教处批准。每晚按时熄灯,熄灯后,严禁使用其它照明工具。 9.宿舍钥匙由管理人员统一管理和配发,学生不准私自换锁,加锁,不准把钥匙交给别人,离校时将钥匙交管理人员保管。学生将钥匙锁入室内或忘带,应先找管理人员开门,任何人不准撬门进入宿舍。 10.节约水电,爱护楼内公共财物,自觉抵制破坏公共财物的行为。公物损坏,要及时报修。人为故意损坏公物,照价赔偿。 11.未经许可,公寓楼内不准经商、不得开办各类收费性服务活动。 12.尊重公寓管理人员,自觉接受管理人员和学校管理部门的检查指导,礼貌待人,举止文明。 13.尊重公寓保洁员的劳动。不随地吐痰,不乱倒垃圾,不乱扔杂物,不乱泼脏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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