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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清邮政拟印的“筹款救急”纪念邮票

 过往邮客 2021-12-01

方寸邮缘

宣统纪念邮票发行之后,纪念邮票似在官方人士心目中有 了较深的印象。  

   1910年邮传部奏分年筹办邮政所附的清单中, “宣统八年”即有“发行立宪纪念邮票”一项。

   当时清廷计划用九年时间(1908-1916年)完成“筹备立宪”,邮传部据此拟定在 “立宪”完成的那一年发行纪念邮票。

    1910年6月5日(宣统二年四月二十八日)南洋劝业会在南京开幕,当时也有过发行纪念邮票的动议: 

     准南洋大臣咨开:据南洋劝业会事务所详请仿行邮政 印花作为特别纪念,准予立案,转饬邮政司克日筹办分发应 用等情,咨请查照酌办等因,抄录原文咨请查照酌核办理等 因前来。查特别邮票应用为国家大典纪念,南洋劝业会究系 一隅开会之事,未足称国家大典。该会所请刊印前项纪念邮 票之处,应无庸议,相应咨复贵部查照可也。

   南洋劝业会是清末官商合办的一次大型商品博览会,展期达半年之久。主事者希望同时发行纪念邮票,终因“未足称国家大典” 而未获批准。

   清廷灭亡前夕,当时的“责任内阁”曾有发行纪念邮票以“筹款救急”的计划。档案中有关“中国立宪纪念邮票”的资料,可以说明发行纪念邮票在当年曾带给人什么样的奢望。

   1911年12月20日(宣统三年十一月初一日),清邮传部邮政司将一份文件札送邮政总局,令其“遵照妥筹办法,呈部核夺”。这份文件是当时责任内阁对一件建议发行“中国立宪纪念邮票”说帖的核议,说帖原件未见,也不知作者何等人士,但其内 容在今天看来,实在是匪夷所思: 

      査各种纪念品以邮票为最普通易行,欧美习俗尤好 之。以中国实行立宪之大纪念,诚不可无通行纪念品,即不能尽售外国,在中国原可自用,所入必有余利,断无亏损资本之理。兹经讨论,实属可行。惟邮政向归特别会计,据原议新制纪念邮票与改制通用邮票,本系二种,其新制一种,只一次发行,售毕不再制,又为特别会计中临时非常之会计, 其所得之数,能否如原议所估四千万之多,姑勿具论,要不必恃此以为岁入预算之的款,多入一分即多一分之益,于普通特别预算均毫无窒碍,应交邮传部于二种邮票分别妥筹办法。其通用之一种,既不加价而有改制之费,此项费用是否仍列于该特别预算本类之中,抑以纪念品之余利作抵,应由内阁决定。此项新制邮票,即可名为“中国立宪纪念邮票",凡筹本造票,发行承揽,即由邮政总局办理,仍随时将发行折扣收入数目咨报度支部查核,并听拨用。盖既为筹款救急之计,自应以充目前之要需也。 

     按上文所述,可以看出作者建议以立宪为由,制作纪念邮票并发行新的普通邮票,估计发行纪念邮票收入即可有四千万元之巨,以此“为筹款救急之计”,并认为是“目前之要需”。

    此时,武昌起义爆发已两月有余,清王朝四面楚歌,其覆亡已指日可待。1911年11月16日,由袁世凯为总理大臣的责任内阁成立,12月6日,监国摄政王载洋退位,清廷大权完全落入袁世凯之手。袁氏以“立宪”在政治上抵制革命党反专制的舆论, 他一方面派代表与南方革命军和谈,一方面筹划利用全国反清起义的形势实现其控制国家最高权力的野心,而他当时最感头疼的事情之一,便是经费。发行纪念邮票来筹措款项的建议,就是在这种背景下出笼的。

邮政总办帛黎接到这份札文后,所给予的回复称:

       査中国实行立宪,实系立发纪念邮票可乘之机,而中国将来加入万国联邮,则系改铸通用邮票之良会。惟加入联邮,需俟下次各国会议,计尚有十五个月之时期,如此延长一年,核与此次拟发之纪念邮票实有裨益。至阁议将此纪念票及改制通用票分别归入会计,亦甚可行。第敝总办尚有意见,应谨陈明,即系原议所估能得四千万之数,恐无把握,特另具清单一纸,随呈附佩。按单详查,即可见所得余利,不过一百万元,此款亦不能一蹴而就。即如今上初登大宝,业发纪念票一次,彼时所发之值价计十四万元,尚需年余始行售 罄。

     呈文所附《纪念票可印之数目清单》,列出十五种面值,与当时正在使用的无水印伦敦版蟠龙邮票相同(只是7分面值改为8 分), 总印数1395万枚,面值总计120万元。

     一年多时间才能收回一百万元,自然缓不济急,而清帝不久之后即行退位,所谓的“中国立宪纪念邮票”从此没有下文,完全是意料之中的。

    这件事情从一个侧面反映出纪念邮票的经济收益在清末某些人心目中已被放大到了荒谬的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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