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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在前文被和谐之后

 其实斋啡几好饮 2021-12-02

老实说,昨天写完推文,在按下“定时群发”按钮之前,我确曾有过那么几秒钟的迟疑。

“应该不会有事吧?应该,不会吧?”

我反复问了自己好几遍,但随后还是发了。

因为心里想,反正我提到的人,全都是能被写进教科书的,提到的事,也都只是史事。至于他们的言论和观点,也全能见诸国内出版的书籍。

唯一有点“危险”的,可能就只有第(四)部分以及后两段自己小小的议论,但也表达得很克制。

况且我这号如此小众,阅读量平日能上50我就得捂着嘴偷笑,人微言轻,既带不起节奏,也掀不起风浪,应当不至于劳烦他们费时费力,还得拿把牛刀来杀我这只菜鸡。

如果真有事,反倒得算他看得起我。

因此,当我收到那条删除通知的时候,我非但没有不爽,反而如鲁迅先生说的,“还万分喜欢”。

禁不住要奔走相告,忍不住要吹嘘炫耀。

这是这个时代再平常不过的一件事情了,司空见惯,亦无甚稀奇。

但落到自己身上,到底还是第一次,飘飘然,总觉得离敬佩的前辈们又靠近了一点点,与有荣焉。

然而现实又总是太过无情,太过扫兴。

才暗爽了没多久,就查出,原来自己是被人投诉了,真是好一个“明枪易躲,暗箭难防”。

“由用户投诉并经平台审核”,此话大意应是,假如没人投诉,平台估计也就不会特意审核。

而“涉嫌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这也是一个极其万能的说法,煞有介事却又含糊其辞,总让人不明觉厉。

我又想起我最近三篇文章在简书同步更新时,亦是一发布就被锁定,“罪名”也都大同小异。


于是我想,“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应该就是传说中的“有关部门”制定的吧。神秘莫测,并且他们从来也不会告诉你,你究竟违反了什么。

对于投诉者,我同样很疑惑,如果有不同意见,何不在留言区留个言,或者转发朋友圈并附上一段精彩的反驳,却偏偏选择了如此下三滥的招数?

是我不配吗?还是我戳伤了Ta敏感脆弱的幼小心灵,但TA又苦于才疏学浅无力反驳,于是一怒之下才如此不可理喻么?

Whatever,反正我懒,真是连鄙视都觉得费劲,那就只好祝福TA,“好”人一生平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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