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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阴婚的陋俗

 魏春田 2021-12-03

《弟子规》中有一句话。“事死者,如事生。”意思是说要像对待活着的人一样对待死去的人。这一点在中国人的祭祀活动中表现得尤为突出。每年的清明节都能看见在十字街头烧纸祭祖的人。烧的东西五花八门,有印的冥币,有纸糊房子、汽车,甚至有纸糊的二奶。如果到坟头去祭祀,还要摆上祭品。比如,水果、猪头、烟酒等等。

这些只是最简单、最直接的,每个国人都会做的仪礼,比这要求再高些的还有“配阴婚”。

百度搜索得知,配阴婚最早可追溯到周朝,《周礼》云:“禁迁葬与嫁殇者。”宋代“《昨梦录》曰,凡未婚男、女死亡,其父母必托“鬼媒人”说亲,然后进行占卦,卜中得到允婚后,就各替鬼魂做冥衣,举行合婚祭,将男、女并骨合葬。”

当然了,配阴婚不仅是周朝宋代有,这种文化传承历朝历代都有,甚至今天在农村也是随处可见。

最近,湖南的网络主播在山东济宁汶上县自杀,其骨灰被县殡仪馆的工作人员调包,用于配阴婚,并从中牟利,据说若配成功了,可以得利5~7万元。没有成功的原因是,男方家人对网络主播的职业不感兴趣。东窗事发后,警方也将参与其中的三人刑事拘留。

过去时兴土葬时,常有坟墓被盗掘,尸体被盗卖去配阴婚,现在要求火葬了,有人开始调包骨灰去配阴婚,陋俗的力量之强,惯性之大由此可见一般,虽有几千年之长,却延绵至今而未绝,也让那些死去的男男女女,虽入土也不得为安。闻之,让人唏嘘不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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