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注 程知曰:言自利之证,脉浮缓,手足温,则为脾实也。 太阴脉本缓,故浮缓虽类太阳中风,而手足自温, 则不似太阳之发热,更不似少阴、厥阴之厥逆,所 以为系在太阴也。太阴湿热相蒸,势必发黄,然小 便利,则湿下泄而不发黄矣。此虽暴烦频利,有似 少阴之证,然其利当自止。所以然者,以脉浮缓,手 足温,知其人脾气实,而非虚寒之比,其湿热所积 之腐秽,自当逐之而下也。若不辨晰而以四逆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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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药膳食疗方注释 > 《卷五、六,伤寒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