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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居期间妻子借钱买房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新用户8036YP2q 2021-12-04

离婚不容易,所以有很多人会在正式离婚前先选择分居,很多当事人咨询:分居时双方财产是否完全独立,买房买车都属于自己,与对方无关呢?

借今天这个案例,和您一起来了解一下这个法律知识:

本案中丈夫与妻子感情不和,2007年开始就分居,为居住方便,女方在2015年借父母和兄弟姐妹的钱,买了一栋房子,登记在自己名下。20216月,男方起诉离婚,离婚期间,男方向法院申请调取女方的财产证据,经调查,女方这处房产被调查出来。同时女方也申请打印男方的工资流水等,发现男方也有大额存款以及公积金等共计34万元。

最终法院庭审后依法判决女方购买的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理由是:夫妻双方虽长期分居,但女方分居期间购买的房产是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无论购房款来源是夫妻存款还是借款,均不能改变房产的性质。

对于女方抗辩称购房款属于借款,法院意见是:如果购房款确实属于借款,可以由出借人另行主张权利。

当然,权利义务是相同的,对于男方名下的大额存款以及公积金,也依法分割,二人平均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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