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峰 2021-12-03 17:49 纳税筹划思路 土地增值税是房地产开发的主要成本之一,而土地增值税在建造普通标准住宅增值率不超过 20%的情况下可以免征,企业可以通过增加扣除项目使得房地产的增值率不超过 20%,从而享受免税待遇。 法律政策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国务院1993年12月13日颁布,国务院令〔1993〕第138号,根据2011年1月8日国务院令第588号《国务院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订)。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1995年1月27日发布,财法〔1995〕6号)。 纳税筹划图 纳税筹划案例 某房地产公司开发一栋普通标准住宅,房屋不含税售价为 1 000 万元,按照税法规定可扣除费用为800万元,增值额为200万元, 增值率:200÷800=25%。 该房地产公司需要缴纳土地增值税:200×30%=60(万元); 不考虑其他税费,该房地产公司的利润:1 000-800-60=140(万元)。 请提出该企业的纳税筹划方案。 筹划方案 如果该房地产公司进行纳税筹划,将该房屋进行简单装修,费用为200万元,房屋不含税售价增加至1 200万元,则按照税法规定可扣除项目增加为1000万元,增值额为200万元,增值率为20%(即200÷1000), 不需要缴纳土地增值税。不考虑其他税费,该公司利润:1200-1000=200(万元)。通过纳税筹划,提高利润6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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