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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院判例【裁判要旨】公民、法人或者其他...

 世昌崇文 2021-12-06
最高院判例

【裁判要旨】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除法律、法规规定必须先向行政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外,均可以选择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选择行政复议,对复议仍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但是,选择直接提起行政诉讼,人民法院作出行政判决后,不得再申请行政复议。当事人选择直接起诉又撤诉的,比照上述方式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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