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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7年,陕西21岁小伙入室偷走3颗兵马俑头,卖了30万,终被判死刑

 蓝色天空309 2021-12-06

在1997年之前,我国刑法中有一个罪名为“投机倒把罪”,其原意是指准时机行情,转手倒卖,以攫取暴利的非法活动。1981年1月,国务院下发《关于加强市场管理打击投机倒把和走私活动的指示》,列出十多项投机倒把行为,其中一项便是:

倒卖金银、外币、珠宝、文物和其它违禁品的。

87年,陕西21岁小伙入室偷走3颗兵马俑头,卖了30万,终被判死刑

倒卖文物构成投机倒把罪,而在1987年2月17日晚,陕西的一名无业青年翻墙潜入了秦陵博物馆,入室盗走了三颗兵马俑头。

众所周知,秦始皇兵马俑有“世界第八大奇迹”之誉,上世纪七十年代,临潼县骊山镇西杨村的村民在打井时发现了陶俑,因此引发了考古队的关注,而这一挖,就没有再停下,兵马俑得以重见天日,现代人看到了数千年前的宏伟艺术。

这名无业青年潜入博物馆库房偷盗兵马俑头,其行为构成偷盗罪,在八十年代,偷盗罪可不是轻罪,根据刑法(1979年)第一百五十一条和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犯盗窃罪,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1987年2月18日,博物馆的工作人员照常上班,很快发现了博物馆中的不对劲,继而发现有兵马俑头被盗,因此报警。警方接警后对该案十分重视。

87年,陕西21岁小伙入室偷走3颗兵马俑头,卖了30万,终被判死刑

虽然偷盗者十分狡猾,在现场并没有留下许多线索,且当时的刑侦能力有限,过去了几个月,案子也没有新的进展,但考虑到偷盗者将极其贵重的文物盗走,肯定还是想要把它倒卖出去,所以警方来了个守株待兔。

根据调查,案发后,的确有人在倒卖文物,提出的价格为30万,对方并没有说明是什么文物,但能够保障不会让买主失望,警方猜测这很有可能就是盗窃兵马俑头的团伙,于是以一名澳门商人的身份去跟对方商谈,约好交易的地点。

6月17日晚,早已做好准备的警方在交易地点处将犯罪嫌疑人王更地等人逮捕,兵马俑头也被成功追回,案件就此告破。

而王更地就是那名无业青年,时年21岁,这年一月份,王更地和权学力在临潼火车站吃饭时,权学力悄悄对王更地讲到,做文物生意很赚钱。但王更地是一个农民,连份正经工作都没有,哪里有文物?权学力便怂恿着王更地去博物馆偷,还答应给王更地找买主,两个人一块发财。

87年,陕西21岁小伙入室偷走3颗兵马俑头,卖了30万,终被判死刑

起先王更地还是有些犹豫的,但几天后,权学力又跟他讲起文物生意,王更地便下定了决心偷盗。王更地本来是想把兵马俑盗走,但由于把整个兵马俑带走不容易,王更地就盗走了兵马俑头,不过兵马俑头被偷出来后,权学力要他的哥哥帮忙找买主,却是遭到了哥哥的拒绝和批评。

事实上,权学力是有份正经工作,哥哥让他多干点正经事,别干出让自己后悔终身的事情。

所以兵马俑头并没有从权学力手中卖出去,之后权学力也没有再参与到倒卖兵马俑头的活动,不过王更地与张某某还在坚持,之后又有唐某、孙某某、樊某某几人加入,虽然价格抬高到了30万元,但之前几人商量过,销赃后,王更地只拿5万元,其余让他们自己去分。

但结果却是销赃不成,几人都被带到了警局,等待他们的是法律的审判,根据刑法第一百一十八条规定,以走私、投机倒把为常业的,走私、投机倒把数额巨大的或者走私、投机倒把集团的首要分子,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法院审理该案后作出了宣判,王更地因犯盗窃罪被判处了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权学力被判了无期徒刑,张某某、唐某、孙某某、樊某某因犯投机倒把罪分别被判处了8年至15年有期徒刑。

87年,陕西21岁小伙入室偷走3颗兵马俑头,卖了30万,终被判死刑

1997年,“投机倒把罪”被取消了,不过倒卖文物仍然是犯罪行为,现有刑法中有倒卖文物罪,根据刑法第三百二十六条规定,以牟利为目的,倒卖国家禁止经营的文物,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所以做事情,还是要三思而后行,否则会悔断肠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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